01 詭異合同
林晚簽下那份合同時,筆尖把紙戳出了一個小洞。
她不是緊張,隻是第三條寫得太奇怪了——“乙方在入住期間,須嚴格遵守《凶宅試睡職業守則》全部條款,任何一條的違反均視為自動放棄人身安全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放棄人身安全保障。
林晚抬起頭,看了一眼對麵坐著的中年男人。
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POLO衫,領口磨出了毛邊,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臉上掛著一個標準的、像是用尺子量過的微笑。
“林小姐,還有什麼疑問嗎?”
“這個‘放棄人身安全保障’是什麼意思?”
男人笑了笑,把手邊的檔案夾推過來。
“意思就是——如果你不按規則來,出了任何事,我們不管。”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輕鬆,就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一樣。
02 為錢搏命
林晚今年二十六歲,大專學曆,做過客服、賣過保險、在奶茶店站過吧檯。
每一份工作都冇超過半年。
不是她乾不了,是那些工作乾著乾著就讓她覺得自己像個機器——按一下動一下,不按就停。
上個月她刷短視訊,看到一條推送:“凶宅試睡員,一晚兩千,包食宿。”
評論區的第一條留言是:“這錢給我我也不敢賺。”
第二條是:“命硬的人可以去試試。”
林晚盯著那兩條評論看了三秒鐘,然後點了“我要應聘”。
她不是命硬。
她是窮。
03 守則即命
簽約在城南一棟老寫字樓的五樓進行。
冇有招牌,冇有前台,甚至連個像樣的辦公室都冇有——就是一個大開間,擺了幾張辦公桌,牆上貼著一張褪了色的海報,上麵寫著四個大字:“安宅置業。”
中年男人自我介紹姓周,是這裡的專案經理。
他把合同和一份裝訂好的檔案一起遞過來。
“合同簽了,這份守則就是你的命。”
林晚翻開守則。
封麵是白色的,冇有任何圖案,隻有一行黑色加粗的標題——《凶宅試睡職業守則(內部)》。
下麵還有一行小字:“本守則由安宅置業編製,未經許可不得複製、外傳,閱讀即視為接受全部條款。”
04 反常識規則
她翻到第一頁。
第一條:入住前必須確認凶宅內所有房間的燈都能正常使用,如發現任何一盞燈不亮,不得入住,立即上報公司,等待更換房源。
第二條:入住後每日21:00必須關閉所有燈光,包括但不限於臥室燈、客廳燈、衛生間燈、走廊燈、陽檯燈,21:00後嚴禁以任何理由開啟任何光源,手機螢幕亮度須調至最低並用遮擋物覆蓋。
第三條:21:00至次日6:00為“靜默時段”,在此期間不得發出任何超過30分貝的聲音,不得唱歌、不得打電話、不得播放音樂、不得與任何人視訊通話。
第四條:靜默時段內如果聽到敲門聲,必須先通過貓眼確認門外人員的著裝,如對方穿著本公司員工製服(深藍色夾克,左胸口繡有“安宅”字樣),不得開門,不得迴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保持安靜直到敲門聲停止;如對方未穿著本公司員工製服,則須在三秒內開門,無論門外是誰都必須開門。
林晚把第四條讀了三遍。
穿著製服的不開,冇穿製服的開——這不是反了嗎?
“周經理,”林晚抬起頭,“第四條是不是寫反了?”
周經理正在整理桌上的檔案,手上的動作停了一下。
“冇有反。”
“但是——”
“林小姐,”周經理打斷了她,語氣忽然變得很認真,“這份守則每一條都是前輩用命試出來的,你覺得它反常識,那是因為你還不知道這行裡真正的‘常識’是什麼。”
05 違約即死
他說完這句話,站起來,把一份密封好的檔案袋推到林晚麵前。
“這是你第一單的房源資訊,明天晚上入住,後天早上六點退房。”
他頓了頓,眼睛直直地看著林晚。
“不管你在裡麵聽到什麼、看到什麼,都不要提前退房,提前退房算違約,違約的人我們公司不會再去接。”
06 密令
檔案袋裡裝著三樣東西:一份房源基本資訊、一把鑰匙、一張手寫的紙條。
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