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泰地產總部位於江城的一棟超高層寫字樓。
沈如塵帶著警員趕到時,趙錦泰正在辦公室裏開會。
他得知警察到來,臉上沒有絲毫慌亂,反而一臉鎮定地讓員工散去,獨自麵對沈如塵。
“沈隊長,不知大駕光臨,有何貴幹?”趙錦泰笑著問道。
他坐在辦公桌後,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
“趙錦泰,你涉嫌指使他人故意殺人,涉嫌挪用公款,現在跟我們走一趟”沈如塵拿出傳喚證,放在桌上說道。
趙錦泰放下茶杯笑了笑道“沈隊長,說話要講證據,我一向遵紀守法,怎麽可能會做這種違法的事情?你們有什麽證據證明我殺人?”。
“證據我們警方自然有”沈如塵看向身後的警員說道。
“帶阿坤進來”。
警員將阿坤帶了進來,阿坤的雙手被戴上手銬,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看到趙錦泰,隻是微微低頭。
“趙錦泰,阿坤已經全部交代了,是你指使他去紫金閣槍殺了羅馬森、於洋亮、湯鎮華,也是你利用周浩然的酒駕逃逸案要挾周炳坤做替罪羊,還讓阿坤在現場留下了周炳坤的指紋和腳印,偽造了作案現場”沈如塵沉聲說道。
趙錦泰的臉色終於變了。
他猛地站起身,指著阿坤大聲嗬斥道“你這個叛徒,我待你不薄,你竟然出賣我!”。
阿坤抬起頭看著趙錦泰驚慌道“趙總,事到如今,別再掙紮了,警察已經掌握了所有的證據,你就算不承認也沒用了”。
隨後,阿坤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細節。
原來,趙錦泰纔是濱江新區舊城改造專案挪用公款的主謀。
他指使羅馬森、於洋亮、湯鎮華三人聯手,從專案中挪用了二十億公款,準備轉移到海外。
可是,三名死者見利忘義,想要獨吞這筆錢,還偷偷收集了趙錦泰指使他們挪用公款的證據,想要威脅趙錦泰,讓他讓出更多的利益,甚至想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趙錦泰身上。
趙錦泰得知後,惱羞成怒,決定殺人滅口。
他知道自己的貼身保鏢阿坤是特種兵退役,槍法精準,就讓阿坤負責執行殺人計劃。
阿坤提前摸清了紫金閣的監控佈局,剪斷了三樓的監控電源線,又在周炳坤的酒杯上提取了他的指紋,還買了和周炳坤同款的鞋子,在現場留下了腳印。
案發當晚,阿坤穿著黑色西裝,遮擋住容貌,以趙錦泰的名義敲開了觀瀾軒的包廂門,三名死者以為是趙錦泰派來的人,就讓他進去了。
阿坤進入包廂後,直接掏出格洛克17手槍,近距離射擊,三槍爆頭,殺死了三名死者。
作案後,他擦拭了自己的指紋,留下了周炳坤的指紋和腳印,然後快速離開紫金閣,乘坐趙錦泰安排的無牌轎車回到了畫室。
他假裝一直在畫室裏創作油畫,由畫室助理做偽證,製造了不在場證明。
而周炳坤因為兒子的酒駕逃逸案被趙錦泰捏在手裏,不得不答應做替罪羊,按照趙錦泰的吩咐編造了作案經過,想要替趙錦泰和阿坤頂罪。
一切的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趙錦泰看著阿坤的供述,臉色蒼白,癱坐在辦公椅上,再也沒有了之前的鎮定。
他知道自己這次徹底栽了。
就在警員準備將趙錦泰和阿坤帶走時,沈如塵的手機突然響了。
是李法醫的電話。
她的聲音帶著一絲疑惑,透過電話傳來“沈隊,有新發現,在羅馬森的屍體上發現了一個新的彈孔,在後背”。
“不是阿坤射擊的,而且彈殼的型號和格洛克17的不一樣,是7.62毫米的子彈,現場沒有發現這枚彈殼!”。
沈如塵的瞳孔驟然收縮,怎麽會有第二枚子彈?
現場明明隻有三枚格洛克17的彈殼,難道除了阿坤,還有第二個人出現在現場?
這場槍殺案,背後還有更大的隱情?
所有人都以為案件已經告破,趙錦泰是幕後指使者,阿坤是凶手,周炳坤是替罪羊。
可羅馬森屍體上突然出現的第二枚彈孔,7.62毫米的子彈,意味著現場還有第二個人,開了第四槍。
這場酒樓槍殺案,根本不是簡單的殺人滅口,而是一場案中案。
沈如塵立刻帶著警員趕回法醫中心。
李婷正站在解剖台前,羅馬森的屍體被放在解剖台上,後背的位置有一個細小的彈孔和頭部的9毫米彈孔形成鮮明的對比。
“沈隊,你看”李婷指著羅馬森後背的彈孔緩緩說道。
“這個彈孔是7.62毫米的,子彈從後背射入,穿過肺部,但是沒有擊中要害,不是致命傷,致命傷還是頭部的9毫米槍擊”。
“而且,這個彈孔邊的灼燒痕跡很淡,槍口距麵板大約50mm,不是近距離射擊,和阿坤的近距離射擊手法完全不同”。
“現場為什麽沒有發現這枚7.62毫米的彈殼?”沈如塵問道。
“應該是被第二個人帶走了,而且,第二個人的反偵察能力比阿坤更強,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李婷回道。
“我還在羅馬森的衣服夾層裏,發現了一個微型的錄音筆,已經損壞了,但是技術科的同事說,可以修複裏麵的內容,應該是羅馬森偷偷錄下的,裏麵很可能有重要的線索”。
“立刻讓技術科修複錄音筆,另外重新勘查紫金閣的觀瀾軒包廂,重點尋找7.62毫米的彈殼,哪怕是一點痕跡都不能放過”沈如塵下令道。
同時,他讓人將趙錦泰和阿坤帶回審訊室,重新審問。
重點詢問他們案發當晚,在包廂裏有沒有看到第二個人或者聽到什麽異常的動靜。
趙錦泰和阿坤麵對這個問題都一臉茫然。
阿坤交代,他進入包廂後,直接開槍殺了三名死者,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鍾,沒有看到第二個人,也沒有聽到任何異常的動靜。
作案後就立刻離開了,根本不知道還有第二個人在現場。
“不可能,阿坤的射擊手法專業,速度極快,第二個人怎麽可能在他開槍前後進入包廂,還開了一槍,不被發現?”李常德在一旁疑惑道。
“隻有兩種可能”沈如塵分析道。
“第一種,第二個人早就藏在包廂裏,在阿坤開槍時,或者開槍後,同時開了一槍,然後趁阿坤離開後,悄悄離開”。
“第二種,第二個人在阿坤開槍的瞬間,從門口或者窗戶進入,開了一槍,然後快速離開,阿坤因為專注於開槍,沒有注意到”。
“可是包廂的窗戶是密封的,從內部反鎖,門也是從內部開啟的,第二個人怎麽可能提前藏在包廂裏?”徐茂華提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