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蕾的主職工作雖然是負責整個南霖集團涉及經紀和版權的部分,也就是更側重藝術人才的人事管理和作品相關法務工作。
但不代表她不懂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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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懂的話,她也不會兼著林中鹿鳴的總經理職位了。
所以她現在很震撼。
她還是低估了司華在音樂創作上的才華……
之前一首英文的《THROUGH THE YEARS AND FAR AWAY》,一首普通話的《十字路口》,就已經讓她很驚訝了。
認定此子有曲爹詞爹之資。
冇想到今天一下子掏出兩首歌三版詞,普通話、英文、粵語,全都齊了。
而且這兩首歌,一首非常符合主流華語樂壇市場的流行歌,另一首英文歌如林琳所說,確實非常有國際範兒……
而且這首英文歌還有粵語版。
潘蕾現在恨不得就抓著林琳去錄歌。
這姑娘,怕不是要一飛沖天啊。
不過再急也不能忘了正事,先把版權談妥了才行。
司華信任自己,而自己也早就把這小子當子侄,況且他和林琳的關係……
「這兩首歌你打算怎麼安排?」
司華一臉無所**謂的表情,現在就用葛優躺癱坐在她辦公室的沙發上。
「《光年之外》的版權直接賣給林中鹿鳴,就當做一首優質的流行歌唄……當然宣傳上還是要提一嘴是《星之聲》的彩蛋。」
「彩蛋?」潘蕾冇明白。
但林琳這邊一拍手,她終於知道為啥司華會說歌名就藏在《星之聲》裡麵。
原來出現在片尾字幕的特別答謝裡啊!(第33章)
好啊,藏這麼深是吧?
做你的粉絲是真的有福了。
「對,這首歌其實算是《星之聲》的備用主題曲,隻不過和整個故事的氣質有點偏差,就冇用上。」
司華隨口解釋著:「《光年之外》表達的情感太成熟、太熱烈了。」
潘蕾點了點頭,接受了這個說法。
《光年之外》不管是詞還是曲,都更符合當今主流華語歌壇的打法,而不是一首動漫歌曲。
同時,這首歌對唱功的要求,遠比那兩首BGM性質的主題曲更高,也更能展現林琳的天賦和機能。
詞曲之間蘊含的感情還非常充沛。
確實非常適合作為出道歌曲。
「至於那首《I Really Want to Stay At Your House》,是我留給遊戲的主題曲。」司華接著說這兩首歌的安排。
「還是跟《星之聲》主題曲一樣操作,版權就不出售了。」
這個安排,基本也是潘蕾預設的答案。
不過……
潘蕾越看越覺得,隨便放任這小子亂飛,是真的遺憾。
「要不你也和林琳一起簽約林中鹿鳴?」
「啊?」
「隻是簽約創作者而已,你那嗓子連KTV麥霸都當不了,還想出道當歌手?」
潘蕾知道司華誤會了,以為是讓他當歌手。
「嘿嘿,也對。」司華知道自己誤會了,但也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不過,簽約這件事,陳總那邊不會有意見嗎?」
「畢竟他代表的是環球音樂……」
潘蕾冇好氣地打斷司華的顧慮:「南霖傳媒也是原創視聽大賽的承辦方啊。」
「你簽到南霖係的音樂公司有什麼問題嗎?」
「況且陳硯之前看中的是你的頂級視聽能力,他又冇說也要你的音樂創作能力。」
「最重要的是,中國環球唱片準備和林中鹿鳴交換一部分象徵意義的股份,也算是一家人了……」
我勒個去,這麼刺激的嗎?
司華是真的被這個瓜給驚到了,之前就聽說兩家在推進戰略合作,冇想到都推進到子公司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種程度了。
看來環球大中華區是真的被亞太區總部那群泛亞洲係打壓得不輕啊。
起碼遠比自己想像中更激烈。
「那我冇問題了,簽唄,反正蕾姨不會少我這一點零花錢的,嘿嘿。」
而林琳則似乎有自己的想法。
「你真的不打算和我一起組合出道嗎?琳琳其華這個名字多好聽……」
好啊,果然是你自己起的CP名!
妖女,你不僅想亂我道心,居然還打算騎小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