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華又在COS碇司令了。
港真。
他是真的忘了自己獲得特招後,是有資格申請賽事方提供的人才孵化基金的。
主要是司華成名太快,括弧,業內,再加上還在官方那掛了名,環球音樂最初準備的強繫結方案就不合適了。
這就是議價權。
所以陳硯提出了新的方案。
在司華大學就讀期間,學雜費由環球大中華區一係全包,同時提供每月一定的生活費,每年根據成績提供獎學金等等,這些是助學基金的範疇。
最重要的是還會提供一筆創業基金,而且司華要付出的代價極低。
按陳硯當時的說法,麵對司華這種人才,他們的核心理念是「先養人,再談事;先給錢,再合作。」
目的也很簡單,就是建立信任,消除司華的「資本收編」疑慮,順便彰顯一下大型企業的社會責任。
司華自己之所以忘了還有創業基金這個事,主要是審批條件非常苛刻。
代價低,限製就多,也是理所當然。
畢竟投資的物件還是個冇上大學的18歲少年,天知道他會把這筆錢用到哪兒去。
我環球音樂,即使貴為世界音樂三巨頭,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啊!
當初司華看了三遍那審批的條件後表示,好了,這筆錢就當不存在了……吧?
把,話說回來,此時此刻,這筆錢還是存在比較好,以防萬一。
感謝陳總。
「別想啦,不管環球那個基金最後給不給你,這也不影響你寫把歌賣給林中鹿鳴啊?」
林琳還以為司華的未來發展並不想被環球給綁住,正在為難呢,於是安慰道。
「嗚嗚嗚,我終於明白了鋼絲球的花語是啥意思了。」司華感動得不行,琳達這人是真能處。
「不對。」林琳突然眉頭一皺,「當時《星之聲》主題曲的十年授權費,蕾姨那邊不是給了十幾萬嗎?這還不夠啟動專案?」
「……」
司華想到這個就難受,當時自己還未成年,連合同簽字都要監護人陪同,提供的銀行帳號自然也是父母的,這錢就順勢進了傳說中那個【父母代管紅包帳號】裡了。
「我一分錢都冇見到啊!」
「痛,太痛了。」
「……」某白富美表示完全無法理解這種痛苦。
「行啦行啦,那你還是找蕾姨賣歌吧,現在你不是已經有身份證了嗎?」
「對了對了。」林琳聊到新歌,語調都變高了:「你給我準備的出道歌曲是啥呀?」
「別急,這完全是給你量身定做的,不僅能發揮你的身體機能,還能回收之前《星之聲》積累下來的聲音粉。」
司華其實早就對林琳的出道歌曲進行鋪墊了,甚至可以說是《星之聲》後續宣傳中的一環。
但還是那句話,人紅靠命。
司華是真冇想到自己爆紅得這麼徹底。
很多後手搞得自己都不知道怎麼炸出去了。
「名字!名字呢?」
「嘿嘿,保密。」
啪!
「嘶,你這是家暴,家暴親夫懂不懂?!」
啪啪!
「姐姐我錯了,別打了,再打你就是謀殺親夫了……」
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