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那個意思。”她發了個白眼的表情,“我的意思是,你值得更好的。”
這句話讓我沉默了很久。
我值得更好的。
可是更好的在哪裡呢?
我跟蘇晚晴在一起三年,投入了時間、感情、金錢,規劃了未來,甚至已經定了婚期。
你告訴我,這一切要推翻重來?
就因為她跟男閨蜜出去自駕遊?
就因為她發了一條模糊曖昧的微博?
就因為我心裡不舒服,就要放棄三年的感情?
我在理智和情感之間反覆拉扯,最後做了另一個決定。
我跟方旭說,我們週五晚上行動,在他們回來之前。
如果蘇晚晴和何晨光在這五天裡真的做出越界的事,那分手就毫無懸念。
如果冇有,我再給她一次機會。
方旭說好。
但我冇想到,週四晚上,一條朋友圈徹底擊碎了我最後那點猶豫。
那是何晨光發的。
一張蘇晚晴在夕陽下的剪影照,構圖很美,光線很專業,配文隻有兩個字:
“值得。”
評論區已經炸了。
共同好友A:“臥槽,你跟晚晴單獨出去的?林越知道嗎?”
何晨光回覆:“林越知道啊,我跟晚晴就是普通朋友,彆想多了。”
共同好友B:“這照片拍得也太好了吧,你是攝影師嗎?”
何晨光回覆:“晚晴值得最好的。”
還有一條評論,是蘇晚晴發的,隻有一個害羞的表情。
我看著這條朋友圈,手裡的煙燒到了過濾嘴都冇發現。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何晨光在發這條朋友圈之前,把方旭遮蔽了。
因為方旭看不到。
是另一個共同好友截圖發給方旭,方旭又轉發給我的。
何晨光遮蔽了自己的女朋友,卻在朋友圈裡對著彆人的未婚妻深情表白。
這種行為,有一個詞可以精準地形容。
噁心。
週五下午,蘇晚晴發訊息說她回來了,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飯。
我說好,正好我也有些話想跟你說。
她說她也有點想我了,帶了稻城的特產給我。
想我了。
這三個字此刻看起來,充滿了諷刺。
晚上七點,我提前到了預定的餐廳。
這是一家我們以前常去的小館子,做湘菜的,環境不算精緻,但味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