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成是被熱醒的。
今年的夏天來得格外早。才五月光景,太陽就已經毒辣得像七八月,明晃晃地掛在頭頂,把整個院子照得發白。柿子樹上的葉子被曬得捲了邊,菜地裡的草莓蔫頭耷腦,就連平時最精神的雷德王都趴在地上吐著舌頭,像一隻被烤化了的土黃色大狗。
張成躺在柿子樹下的躺椅上,隻穿了一件大褲衩,身上搭著一條濕毛巾,整個人像一條被曬在沙灘上的鹹魚。大黃趴在他腳邊的地上,舌頭伸得老長,呼哧呼�地喘著氣。小黑難得沒有跳上扶手,而是蜷在躺椅下麵的陰涼處,把自己縮成一團黑色的毛球。小青從張成手腕上滑下來,鑽進雷德王的肚子下麵——那裡最涼快。小紅站在柿子樹的最高枝上,翅膀微微張開著散熱,連叫都懶得叫了。
金針從屋簷下飛過來,落在他肩膀上。它的複眼在陽光下閃著金色的光,觸角輕輕顫動著,似乎在感知著什麼。然後它飛起來,懸停在張成頭頂上方大約半米處,翅膀快速震動著,發出細微的嗡嗡聲。那聲音不大,但翅膀扇出來的風剛好能吹到張成的臉上,涼絲絲的,像一把天然的微型風扇。
張成睜開眼睛,看了一眼頭頂的金針,嘴角微微彎了一下。他閉上眼睛,繼續躺平。
不一會兒,又有幾隻大針蜂從屋簷下飛過來,懸停在金針旁邊,排成一排,翅膀同時震動起來。那聲音從嗡嗡嗡變成了嗡——嗡——嗡,節奏整齊得像一支訓練有素的樂隊。風大了許多,吹得張成頭髮飄了起來,毛巾也獵獵作響。
金針側過頭,用複眼看了一眼旁邊的同伴,觸角輕輕擺了一下。那幾隻大針蜂立刻調整了翅膀的震動頻率,嗡嗡聲變得更加柔和,風也變得更加輕柔,像一陣徐徐的微風。
張成躺在柿子樹下,頭頂上五隻大針蜂排成一排,為他扇著風。大黃從地上爬起來,叼著自己的狗碗跑到張成身邊,用鼻子拱了拱他的手。張成睜開眼睛,看到空碗,嘆了口氣,從躺椅上坐起來,從牆角搬了一箱礦泉水,拆開,給大黃倒了一碗,給小黑倒了一碗,給雷德王倒了一盆——那傢夥喝水量大,普通碗不夠它喝的。雷德王趴在地上,伸出那根短粗的舌頭,啪嗒啪嗒地舔著盆裡的水,水花濺得到處都是,把旁邊的小黑濺了一身。小黑被濺了一身水,金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尾巴尖快速擺了兩下,然後站起來,抖了抖毛,水珠四散飛濺,濺了雷德王一臉。雷德王抬起頭,用那雙暗黃色的眼睛看著小黑,眼神無辜極了,然後它伸出舌頭,在小黑臉上舔了一下。小黑被舔得整隻貓都僵住了,過了兩秒鐘,它瘋狂地開始舔自己的臉,要把雷德王的口水舔掉。
張成看著它們,忍不住笑了。他重新躺下來,把濕毛巾搭在額頭上,雙手枕在腦後。金針帶著那幾隻大針蜂重新調整了隊形,在他頭頂上方排成一個弧形,翅膀同時震動起來,微風拂過他的臉,帶著大針蜂翅膀上那股淡淡的、像蜂蜜一樣的甜香。他閉上眼睛,嘴角彎著,在微風中,在陽光下,在嗡嗡聲中,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午睡的夢鄉。
與此同時,魔都。
蘇沐晴坐在一家西餐廳的靠窗位置,麵前擺著一份精緻的牛排和一杯紅酒。她穿著一件淡粉色的連衣裙,長發披在肩上,耳朵上戴著一對小巧的珍珠耳環。陽光透過落地窗照在她身上,她的麵板白得發光,五官精緻得像畫裡走出來的人。
顧天淩坐在她對麵,穿著一身深藍色的定製西裝,沒有打領帶,襯衫最上麵一顆釦子解開著,露出一截線條分明的鎖骨。他端著紅酒杯,輕輕晃了晃,然後抿了一口,動作優雅而從容。餐廳裡還有其他客人,不時有人偷偷看過來,竊竊私語。
“那是蘇沐晴和顧天淩吧?”“冰鳳和烈焰虎!聽說他們已經LV18了!”“天作之合啊,太般配了。”
蘇沐晴聽著那些竊竊私語,臉上的笑容沒有變化,但她的眼神有些遊離。她看著窗外,看著街道上的人群,看著對麵商場門口來來往往的人流。她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尋著什麼東西——不,什麼人。一個穿著皺巴巴T恤的、頭髮亂得像雞窩的、雙手插兜的、仰頭看著天空的人。但那個人不在那裡。那個人在牆外,在一個她永遠到不了的地方。
“沐晴?”顧天淩的聲音把她拉回了現實。
她轉過頭,看著顧天淩,笑了笑。“在想什麼?”顧天淩問,他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表情溫和而關切。如果不知道內情,任何人都會以為他是一個完美的男友——體貼、溫柔、大方、有教養。蘇沐晴搖了搖頭,“沒什麼,就是有點累了。最近訓練強度太大了。”
顧天淩點了點頭,沒有追問。他不是一個喜歡追問的人。他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目光落在窗外,也看著那條街道。他在想什麼,蘇沐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坐在一起吃飯,一起出席活動,一起在鏡頭前微笑,一起被媒體稱為“天作之合”。但回到各自的宿舍之後,他們連訊息都不會發一條。不是冷戰,不是鬧彆扭,就是——不需要。他們不是情侶,是合作夥伴。兩個SSS級的天才,站在一起對彼此都有好處。家族滿意,學校滿意,媒體滿意,粉絲滿意。至於他們自己滿不滿意,沒有人問過,也沒有人在乎。
蘇沐晴切了一小塊牛排,放進嘴裡,慢慢嚼著。牛肉很嫩,醬汁很濃,但她嘗不出什麼味道。她的心思不在這裡,她想起了高一那年,張成帶她去吃的那家麻辣燙。十幾塊錢一大碗,湯底是辣的,燙得她嘴唇發紅、額頭冒汗。張成坐在對麵,看著她被辣得直吸氣,笑得像個傻子。然後他去隔壁超市買了一杯冰酸奶,插好吸管遞給她。那杯酸奶兩塊五,塑料杯上印著一隻卡通奶牛。她把那杯酸奶喝得乾乾淨淨,把杯子拿回宿舍洗乾淨,晾乾,放在書桌上,當筆筒。那個筆筒現在還在她宿舍的書桌上,裡麵插著幾支筆和一把尺子。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留著那個東西。也許是因為那是她十八年人生裡,收到過的最用心的禮物。不是什麼貴重的東西,隻是一杯兩塊五的酸奶,但他記得她怕辣,他記得她喜歡喝酸奶,他記得在她說辣之前就買好了。這種記得,比任何昂貴的禮物都讓人心動。
顧天淩不會記得這些。他會在高檔餐廳請她吃牛排,會送她名牌包包,會在節日的時候讓助理訂一束進口玫瑰。他會做所有“應該”做的事,但他不會在她被辣到的時候去買一杯酸奶,因為他不覺得她會被辣到——冰鳳的主人,怎麼可能怕辣?蘇沐晴想到這裡,嘴角微微彎了一下,不是笑,是苦笑。
她的手機震了一下。她低頭看了一眼,是媽媽發來的訊息:“沐晴,今天跟天淩約會怎麼樣?你爸爸說顧家那邊很滿意,等你們畢業了就把婚事定下來。好好處,別耍小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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