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一百七十三頁
省廳翻案聽證會。
地點:海城市局六樓大會議廳。
沈知吟進門的時候掃了一眼,到場的比她預想的多。
省廳複查組三名代表坐在正中間長桌後麵,梁處長在左側。
靖安分局的位置在右手第二排。
對麵是程彥銘委派的律師團,三個人,兩男一女,西裝比分局的椅子還筆挺。
刑技中心也派了代表,坐在角落,低著頭翻材料。
是三年前簽過她處分檔案的人之一。
沈知吟多看了他一眼,他沒抬頭。
行。
她走到證據投影前,把U盤插上去,投影儀嗡的一聲亮了。
“各位,證據目錄已經提前送達。一百七十三頁,我不從頭講。”
她看了一圈會議室。
“我隻講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
“誰寫了舉報信?”
投影上出現兩份文字的並排對比,三年前的匿名舉報信,和程彥銘已解密的華鼎內部郵件。
“措辭習慣比對分析,詳見目錄第一百一十四頁到一百一十九頁。用詞頻率、句式結構、標點偏好,三個維度,相似度九十一點三。”
律師甲抬手:“措辭習慣比對不具有獨立的法律效力……”
“不具有。但日期具有。”
她切了一頁,時間線。
“舉報信的寄出日期,比我上傳預報告摘要的時間,早了四十八小時。”
會議室有人動了一下椅子。
“四十八小時。”她重複了一遍。
“也就是說,寫這封信的人,提前兩天就知道我要交什麼。”
“誰能提前兩天知道?”
她掃了一眼對麵律師團。
“當時知道預報告內容的人,一共四個。我,我的導師,係統組介麪人,以及我當時的未婚夫。”
“導師已故。介麪人趙德勝證詞在第三十頁。”
她停了一拍,沒有把最後那個名字說出來。
不需要。
“導師已故。介麪人趙德勝已就此事提交證詞,詳見第三十頁。”
她沒有把最後那個名字說出來。不需要。
律師甲翻了翻手裡的材料,低聲對旁邊說了句什麼。
女律師搖了搖頭。
會議室安靜了。
第二個問題。
“誰終止了證據?”
投影上出現GP-14終止審批表,方建章的簽名清晰可見。
“GP-14專案不是被‘叫停’的,是被‘終止審批’的。區別在於,叫停需要上報監管部門,終止審批隻需要內部簽字。”
律師乙翻開麵前的材料,聲音硬了一點:“這份審批表的來源和取得方式……”
“來源是華鼎A12實驗樓。”
沈知吟沒等他說完。
“五天前,華鼎方麵試圖在深夜轉移這批原始操作記錄。轉移過程被複查組現場截獲,全程有執法記錄儀畫麵和省廳簽發的搜查令。”
“相關文書編號在目錄第九十二頁。”
律師乙翻到第九十二頁,看了兩秒,合上了材料。
女律師在旁邊低聲說了句什麼,律師甲按了一下她的手臂。
沈知吟看到了,沒有任何反應,繼續。
第三個問題。
她停了一下,不是在組織語言,是在控製節奏。
“三年前的處分決定,基於一個前提,我偽造了檢測資料。”
聲音平了一點,像在陳述一個和她無關的事實。
“證據目錄第一頁到第四十七頁,完整記錄了TCE-M03原始檢測資料的全部來源、操作鏈和資料庫對映。”
她翻了一頁。
“第四十八頁到第七十一頁,係統日誌被篡改的技術分析,包括0.3秒時間戳異常。”
“第七十二頁到第八十一頁,趙德勝的證詞。”
“現在我隻問一句。”
她看著對麵。
“如果我的資料是真的,那三年前的處分,基礎還在不在?”
說這句話的時候,她嘴角帶了一點弧度。
不是笑。是那種等了很久終於等到的表情,像一口氣憋了三年,到這會兒才慢慢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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