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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宋瑾玄的表妹,喪母之後,一直養在敬王府。
前不久,我寫了封信,約宋瑾玄去觀音嶺賞景。
可不知怎麼的,那封信落到了郡主手裡。
她大概是誤會了,以為我約的是她,到了時辰就過去。
觀音嶺那地方,向來清靜,偏偏那日山匪橫行。
郡主被劫了。
雖然救得及時。
可京中流言如沸,讓她損了名節。
因此,她服藥自儘,差點冇救回來。
宋瑾玄的母親是宮裡的貴妃,她最疼這個身世坎坷的外甥女。
便親自過問此案。
一審那些山匪,個個招供說是有人收買了他們,專等著那天劫人。
所有矛頭都指向了我。
信是我寫的,時辰是我定的。
貴妃怒不可遏,要立刻將我處死。
宋瑾玄也對我失望透頂。
他對貴妃說,與其就地殺了,不如將我呈上公堂。
算是殺雞儆猴,讓那些心懷不軌的人看看,動敬王府的人是什麼下場。
於是我就被關到了這兒。
被定罪那日。
爹孃哭天搶地。
不忘對我說,他們一定努力打點。
我看著手裡啃了一半的雞腿,心想,他們確實儘力了。
肉啃乾淨之後,我又用送來的熱水洗了手和臉。
牢房裡陰冷潮濕,但手是乾淨的,臉也是乾淨的,倒比想象中體麵些。
天快黑了,獄卒又晃悠過來。
「淩姑娘,」他壓低了聲音,「你可有福了。」
咋?
難道還有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