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起得很早。
顧澤言不在家。
客廳一片狼藉,碎裂的瓷片和紙屑還散落在地。
我平靜的去廚房給自己做了簡單的早餐,吃完,上樓收拾東西。
我的東西不多,隻帶走了幾件自己婚前買的舊衣服,幾本書,一個有些掉漆的首飾盒,裡麵裝著母親給我的玉墜,還有…一張舊照片,是我十七歲那年,在學校禮堂外,偷拍的顧澤言的背影。
照片已經泛黃,邊緣起了毛邊。
我擦拭照片,看了很久,然後拿起打火機,點燃一角,丟在垃圾桶裡。
傭人張媽一臉擔憂地站在樓梯口:
“太太,先生他昨晚發了好大的脾氣,你們…”
“張媽,這幾年,謝謝你的照顧。”
我從包裡拿出一個準備好的信封,遞給她。
“我要走了。這個,是給你的。”
“太太,這我不能要,您這是要去哪兒啊?先生知道嗎?”
張媽慌忙推拒。
“他很快會知道的。”
我把信封塞進她手裡,最後看了一眼這個住了五年,卻從未覺得是家的地方,走了出去。
陽光有些刺眼,攔了一輛計程車。
“小姐,去哪兒?”
“去機場。”
車子啟動,我冇有回頭。
手機響了,是顧澤言。
我看了幾秒,按下靜音,螢幕亮了又滅,滅了又亮。
我抽出手機卡,輕輕折成兩半,開啟車窗,扔了出去。
再見了,顧澤言。
不,是再也彆見。
我去了一個南方的小城。
這裡生活節奏緩慢,和我長大的北方城市截然不同。
我租了一間小小的公寓,找了一份書店店員的工作。
每天整理書籍,給綠植澆水,閒暇時看看書。
偶爾,會在電視上或者書店的財經雜誌上看到顧澤言的訊息。
顧氏集團又拿下了什麼大專案,顧總出席某慈善晚宴,意氣風發。
他身邊偶爾會出現林薇的身影,媒體開始用郎才女貌,好事將近這樣的詞彙。
我平靜地翻過那一頁。
我知道顧澤言在找我。
以他的能力,找到我不算太難。
我隻是,需要一點時間,一點距離,徹底清醒。
大概在我離開三個月後,我鎖好書店的門。
路過公寓樓下的小超市,收銀台旁邊,站著一個人。
一身與這簡陋小超市格格不入的高定西裝,隻是有些皺。
頭髮有絲淩亂,下巴上冒出了胡茬。他手裡拿著一瓶最便宜的礦泉水。
似乎察覺到目光,他抬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