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脊背微微弓起來,肩膀向內收,重心下沉。
呼吸變了,從平穩的深呼吸變成了淺而快的胸式呼吸,像一隻隨時準備彈起來的野獸,每一次吸氣都帶著一種本能的警覺。
他的手從褲兜裡抽出來,垂在身側,手指微微蜷曲。
他的目光,沒有看任何人。
他在用餘光看。
黃毛彭浩不看人。
看人太危險。
看人意味著對視,對視意味著被記住,被記住意味著麻煩。
他用耳朵聽,用餘光掃,用後腦勺“感覺”。
人群裡誰在靠近、誰在注意他、誰隻是路過,這些資訊像水流一樣湧進他的大腦,被快速分類、標記、過濾。
一個提著一籃子雞蛋的大媽從他左邊走過去,腳步慢,呼吸平,沒問題。
一個穿著製服的市場管理員站在二十米外,正在跟一個攤主說話,目光沒有掃過來,暫時安全。
身後那個腳步聲忽然加速了,
沈煜的右肩不自覺地微微抬起,做了一個幾乎看不出來的防禦姿態,腳步往左邊偏了半步,餘光掃過去,
隻是一個趕著去送貨的小夥子,從他身邊跑過去了。
沈煜的肩膀慢慢放下來。
他在一個賣菜的攤位旁邊停下來,低頭看了一眼麵前的土豆。
沾著泥土,大小不一,被隨意堆在板車上,旁邊放著一個紙板,上麵用歪歪扭扭的字寫著“兩塊一斤”。
他盯著那些土豆看了兩秒,腦子裡閃過的不是什麼深刻的感悟,而是:這玩意兒,能頂餓。
這個念頭來得快,去得也快。
他沒有繼續想下去,目光已經移開了,繼續用餘光掃視著周圍。
他往前走。
步子不是刻意設計的,腳跟先著地,然後是腳掌,最後是腳尖,每一步都帶著一種拖遝的、節省體力的節奏。
不是因為他腳上有傷,而是因為在屠宰場裡,沒有人會大踏步地走路。
太累了。
一天站十幾個小時,殺幾十頭豬,你的腳會教會你怎麼走路最省力。
他的身體微微向右傾斜,左手垂著,右手時不時摸一下後腰的位置,那裡什麼都沒有,但他的肌肉記憶裡,那裡應該彆著一把屠宰用的刀。
這個動作很細微,細微到如果不是刻意觀察,根本不會注意到。
但他在做。
不是“演”出來的,是身體自己做的,像呼吸一樣自然。
他走進人群。
不,不是“走進”。是“融入”。
黃毛不會走進人群,他不會主動靠近任何人。
他是在人群的邊緣移動,像一滴油漂在水麵上,跟所有人保持著一種微妙的距離,近到不會被當成異類,遠到隨時可以轉身跑掉。
他的存在感很低。
低到旁邊的賣菜大姐看了他一眼,目光就滑過去了,沒有任何停留。
低到身後一個小孩子跑過來撞了他一下,他的身體本能地一縮,側身讓開,小孩子跑遠了,甚至不記得自己撞到過人。
低到……
郭思思站在十米外,看了他好幾秒,才反應過來那是沈煜。
她的眼睛瞪大了。
不是因為造型變了,不是因為頭上戴的黃色假頭套,是因為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那個站在菜市場邊緣、弓著腰、垂著手、用餘光看人的年輕人,跟幾分鐘前從車裡走下來的沈煜,簡直像是兩個不同的物種。
幾分鐘前的沈煜,挺拔、安靜、目光溫和,像一個偶爾也會疲憊但骨子裡依然從容的年輕人。
而現在這個,眼神裡有一種動物式的警覺,像一隻被踢過太多次的野狗,不咬人,但也不信人。
嘴角往下撇著,不是不高興,是習慣了。
肩膀向內收著,不是駝背,是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把身體縮到最小,把要害藏起來,不給任何人攻擊的餘地。
郭思思張了張嘴,想喊他,但猶豫了一下,沒喊出口。
因為那個姿態太完整了,完整到她覺得自己一開口,就會打碎什麼東西。
她掏出手機,偷偷拍了一張照片,發給哈尼,配了一行字:
“你男朋友已經不見了。現在站在這裡的,是彭浩,是黃毛。”
哈尼秒回了一串省略號,然後發了一條:“……你把沈煜藏哪兒去了?還給我。”
郭思思看著這條訊息,忍不住笑出了聲,打字回複:“你男朋友現在是個黃毛小混混,確定要我還?”
哈尼秒回:“要。黃毛也要。我的就是我的,染成綠的也是我的。”
郭思思看著螢幕上那直白又霸道的話,嘴角的笑瞬間僵住,隻覺得被硬生生塞了一嘴齁甜的狗糧。
她沒好氣地把手機揣回兜裡,翻了個白眼,深吸一口氣才邁步走了過去。
“沈煜,這邊走。”
沈煜轉頭看她。
那個轉頭的方式也不一樣了,不是整個頭轉過來,是先動眼睛,再動脖子,肩膀不動,像一隻被叫到名字的動物,不確定是好事還是壞事,所以隻給一半的注意力。
郭思思被他這個眼神看得心裡咯噔了一下,但很快穩住了,指了指前方的路。
沈煜點了點頭,跟在她後麵走。路過一個賣煎餅的攤位,大姐抬頭看了他一眼,
手裡的鏟子頓了一下,目光在他那頭黃毛上停了一秒,然後低下頭繼續翻煎餅,嘴裡嘟囔了一句:
“這小夥子頭發咋染成這樣,怪嚇人的。”
沈煜沒有任何反應。不是“忍住沒反應”,是黃毛對這種話不會有任何反應。
他聽過更難聽的,在屠宰場,在出租屋,在醫院走廊,在每一個他待過的角落裡。
有人說他臟,有人說他晦氣,有人說他一看就不是好東西。
這些話像水一樣從他身上流過去,不留痕跡。
因為他知道,反駁沒有用,解釋沒有用,哭也沒有用。
唯一有用的,就是不讓人注意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