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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第三個月,我餓得隻能啃樹皮。
冇辦法,我寫了一本小說拿去賣。
結果這本書火了,全城的公子小姐都在追更。
我靠著稿費買了個小院子,日子剛舒坦點,突然來了一群官兵。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召《霸道王爺愛上我》作者入宮覲見!”
我傻了。
原來我寫的男主,和當朝攝政王重名了。
我把攝政王墨厭笙寫成了戀愛腦。
......
我叫江黎月,穿過來三個月了。
三個月前我還是個996的社畜,在某網文平台寫小說,月更三十萬字,收入三千塊。那天晚上熬了個通宵,終於把一本百萬字的小說寫完,眼前一黑,再睜開眼就來到了這。
醒來的時候躺在一間破屋裡,旁邊蹲著個老太太,看見我醒了,哇的一聲哭出來。
“閨女啊!你可算醒了!你要是死了,娘可怎麼活啊!”
我愣了十分鐘才搞清楚狀況。
原主叫江黎月,和我同名,十七歲,家裡窮得叮噹響,爹死了,就剩個老孃。前幾天去河邊洗衣裳,腳一滑掉進水裡,撈起來就冇氣了。然後我就穿過來了。
老太太哭完,拉著我的手說:“閨女,你可不能再嚇娘了,娘就剩你一個了。”
我看著這間破屋,看著老太太滿臉的皺紋,心想:行吧,穿就穿了,反正那邊也冇什麼可留戀的。
然後我問了一句:“娘,咱家有吃的嗎?”
老太太沉默了。
我就知道,完了。
接下來三個月,我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窮。
家裡唯一的財產是兩間破屋,屋頂漏雨,牆上有洞。糧食?不存在的。每天靠老太太去挖野菜、摘野果度日。偶爾村裡有人家辦喜事,老太太去幫工,能帶回來半個邦邦硬能拍死人的饅頭。
我試過找工作。
現代女性穿到古代能乾什麼?繡花?我不會。做飯?我隻會泡麪。種地?我連麥苗和韭菜都分不清。係統空間什麼的,算了,我還是不做夢了。
去鎮上找活,人家一看我是女的,直接轟出來。
我試過擺攤賣現代小玩意,結果被地痞搶了。
三個月下來,我瘦了二十斤,餓得看見樹皮都想啃。
那天晚上,我躺在那張漏雨的床上,盯著屋頂的破洞,開始思考人生。
“江黎月啊江黎月,你一個網文寫手,穿越到古代,居然能混到餓死?你丟不丟人?”
我想起自己寫了幾年的網文,什麼型別冇寫過?霸總、修仙、穿越、重生、宮鬥、宅鬥,加起來上千萬字。那些讀者天天在評論區罵我狗血,罵我爛尾,罵我虐主,但我還是活下來了。
怎麼到了古代,反而活不下去了?
我翻了個身,看著旁邊熟睡的老太太,突然有了個主意。
寫小說。
古代冇有網文平台,但有書坊啊。我可以寫,賣給書坊,讓他們刻印賣。這不就是古代版網文嗎?
我一骨碌坐起來,開始構思。
寫什麼?
霸總?古代冇有霸總,但有王爺、將軍、首富。
穿越?我現在就穿著呢,寫個女主穿越的,肯定有共鳴。
重生?這個古代人也愛看,誰不想重活一回?
我想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有了決定。
寫個霸總王爺愛上我的故事,甜寵、爽文、狗血拉滿。
書名就叫:《霸道王爺愛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