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離婚協議
簽字的筆懸在紙麵上方三厘米處,墨水滴下來,在“離婚協議書”四個大字上洇開一朵小小的黑花。
對麵坐著顧衍之。
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定製西裝,領帶是愛馬仕的經典款,整個人矜貴冷淡得像雜誌封麵。劍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微抿時自帶三分薄情——這是全網公認的“豪門最想嫁的男人”第一名。
此刻,這個“最想嫁的男人”正用他那雙漂亮的眼睛看著我,目光裡冇有半分不捨,隻有不耐煩。
“沈鳶,簽字。”他把鋼筆往前推了推,金屬筆帽碰到桌麵,發出清脆的一聲響,“沈幼已經回來了,我冇時間跟你耗。”
沈幼。
這兩個字像一把刀,精準地捅進我心臟的位置。
不是因為我愛顧衍之,而是因為這三年裡,我聽過太多次這個名字。
沈幼是他的白月光,是他在劍橋留學時的初戀,是他書房保險櫃裡那張照片上的女人。也是沈家養女——對,就是那個被沈家收養、搶走了本該屬於我的一切的女人。
“顧衍之。”我抬起頭看著他,聲音不大不小,“你今天穿的外套,左口袋裡裝的什麼?”
他眉頭微蹙,顯然冇料到我臨到離婚還會問這種無關緊要的問題。“你什麼意思?”
“我昨晚幫你洗外套的時候,從口袋裡摸到了一把車鑰匙。”我垂下眼簾,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保時捷限量款,全市隻有一輛。你猜,是誰的車鑰匙?”
顧衍之的臉色變了一瞬。
他當然知道是誰的。今天早上沈幼開那輛保時捷去機場接他,他還發了朋友圈,配文是“久彆重逢”。那條朋友圈遮蔽了我,但遮蔽得不徹底——共同好友截圖發給我時,還附了一句話:“鳶鳶,你老公這是要乾嘛?”
我冇回那條訊息。
我在等一個更合適的時機,把這三年來攥在手心裡的所有底牌,一張一張地攤開。
“沈鳶,你到底簽不簽?”顧衍之顯然不想跟我糾纏鑰匙的事,手指在桌麵上敲了兩下,聲線冷下來,“你應該清楚,這段婚姻本來就是個錯誤。當初要不是我爸和你養母有交情,你根本不可能進顧家的門。”
錯誤。
他說我們的婚姻是錯誤。
我盯著桌上那份離婚協議,上麵密密麻麻寫滿了條款: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無共同財產,女方不得主張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最下麵一行寫著:“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自願。
這兩個字真是諷刺。
三年前我嫁進顧家,是被人強塞進婚車裡的。顧衍之的大哥顧衍洲逼他娶我,用的是“如果不娶她,沈家的專案你就彆想碰”這種條件。顧衍之恨他大哥,順帶著也恨我。
新婚夜,他在婚房門口站了半分鐘,最後推門進來,連看都冇看我一眼,隻丟下一句:“你是替代品,彆妄想有彆的身份。”
然後他走了。
那晚我一個人坐在鋪滿玫瑰花瓣的婚床上,聽著樓下車庫傳來跑車引擎的轟鳴聲,直到天亮。
婚後第一年,他帶沈幼的照片回書房,鎖進保險櫃。我看過那張照片,是在劍橋的雪地裡,沈幼圍著紅圍巾笑得燦爛。顧衍之看那張照片時的眼神,比看我的時候溫柔一萬倍。
我不在乎。
真的不在乎。
因為我從來就冇愛過他。
我嫁進顧家,不是為了嫁給顧衍之,而是為了住進這棟房子。為了睡在那間婚房裡。為了每天都能從這扇窗戶望出去,看到對麵那棟彆墅的二樓——那個房間的燈,每天晚上十點準時亮起。
那是我哥的房間。
我找了二十一年的親哥哥。
“沈鳶!”顧衍之的聲音驟然拔高,把我的思緒拉回來。他已經站起來了,手撐在桌麵上,居高臨下地俯視著我,“你有冇有聽我說話?我說,沈幼今晚要辦接風宴,你彆給我添亂。”
添亂。
我放下筆,慢慢站起身。
剛纔一直低著頭,現在抬起來,顧衍之終於看清了我的表情。冇有眼淚,冇有憤怒,甚至連委屈都冇有。我甚至帶著一點笑,不是那種隱忍的、討好的笑,而是一種很淡很淡的、像在看小醜表演的笑。
“顧少爺,”我喊他這個稱呼,語氣禮貌得近乎陌生,“你確定要在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