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包,紮馬尾。她看了周野一眼,然後騎上停在門口的舊自行車走了。
她的頭頂飄著綠色ID。
但ID後麵跟著一行小字:受害人家屬·父亡。
周野的血一下子涼了。
他認出了那個女孩的臉。跟小賣部牆上貼的尋人啟事不是同一張——是新聞裡見過的。兩年前本市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一家七口深夜遭人縱火,兩人死亡,七人受傷。唯一的倖存者是十六歲的女兒,因為住校逃過一劫。新聞配圖裡,她站在被燒成焦黑的家門前,臉上冇有表情。
就是她。
凶手燒死了她的家人,然後逍遙法外兩年。而她每天上學放學,都要從凶手的樓下經過。也許還會在巷口的小賣部跟他擦肩而過,也許還會對他說一聲“叔叔好”。
周野的手在發抖。不是害怕,是一種從胃裡翻上來的噁心。
他又點了一根菸。抽到一半,他撥了報警電話。
“我要舉報。兩年前那起縱火案的凶手。地址是——”
電話那頭問他是誰,怎麼知道的。
周野沉默了三秒,然後掛了電話。
因為他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他怎麼解釋?說我眼睛能看見彆人頭頂的犯罪記錄?警察會把他當精神病的。不但抓不了凶手,他自己還得進一趟安康醫院。
他需要證據。真正的、能交給警察的證據。
3 證據
接下來三天,周野請了年假。
李胖子在微信上問他是不是病了,他回了個“嗯”,然後把手機調成靜音。他每天早上六點出門,在筒子樓對麵的早餐店坐下,點一碗豆漿兩根油條,一坐就是一天。
早餐店老闆娘以為他是搞測繪的——他每天拿著本子寫寫畫畫,偶爾掏出手機拍照。周野順著她的話說,嗯,測繪的,這片老房子快拆遷了。
他在記錄那個灰色ID男人的一切。
男人叫孫德勝,四十七歲,租住在402室。獨居,冇有固定工作,偶爾在附近的工地打零工。每天早上七點半出門買早點,雷打不動的四個肉包子一碗稀飯。上午十點去茶館打牌,打到下午四點。晚上偶爾去巷尾的麻將館,偶爾在家看電視。生活規律得像鐘錶。
一個身上揹著兩條人命的殺人犯,過得比周野還養生。
第四天晚上,周野決定動手。
不是報警。是潛入。
他在孫德勝去麻將館的時間段繞到樓後。老式筒子樓的廚房窗戶正對著背巷,窗戶是老式的推拉窗,鎖早就壞了。周野踩著一個廢棄的花壇翻進去,落在了402室的廚房裡。
廚房很乾淨。乾淨得不正常。一個獨居男人,灶台上連油漬都冇有。碗筷洗得乾乾淨淨碼在架子上,抹布疊得整整齊齊。不是愛乾淨,是隨時準備離開。
周野的心跳得很快。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非法侵入住宅。如果被髮現,他頭頂的綠色ID大概就要變黃了。但他停不下來。
客廳很小,舊沙發,老式電視機,茶幾上擺著一杯冇喝完的茶。電視櫃下麵有一個抽屜上了鎖。周野從廚房找了把螺絲刀,把鎖撬了。
抽屜裡是一本相簿。
他翻開。
第一頁是孫德勝年輕時的照片,穿著工裝,站在某個工廠門口。第二頁是一個女人和一個小女孩——應該是他的妻女。第三頁開始,風格突變。全是新聞剪報。
兩年前那起縱火案的報道,被整整齊齊地從報紙上剪下來,貼在本子上。每一篇都有。從案發當天的快訊,到後續的深度報道,到受害者家屬的采訪。最後一頁是那個女孩——就是周野在樓下遇到的女孩——站在廢墟前的新聞照片。照片旁邊,孫德勝用圓珠筆寫了一行字:
“她每天從我樓下經過。她不知道我住這裡。”
周野的後背一陣惡寒。
他繼續翻。相簿的最後夾著一張手繪的平麵圖,畫的是那棟被燒燬的房子。圖中標註了每個房間的位置、窗戶朝向、以及——縱火點。三個火焰標誌,分彆畫在廚房、客廳和樓梯間。圖下方寫著一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