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話。但你總是在淩晨兩點五十九分的時候睡著,然後三點整準時醒來,手裡拿著新寫的紙條。”
“你怎麼確定?”
“因為我也試過阻止你。”林夕說,“三年前我試過一次。我把所有的筆和紙都收走了,把你鎖在房間裡。第二天早上,你手裡還是有一張紙條。它是用血寫的。”她停了一下。“你自己的血。”
我感覺胃在收縮。
“你今天晚上會怎麼做?”她問我。
“我會在客廳裝攝像頭。我不會進臥室。臥室裡冇有筆,冇有紙,冇有一切能寫字的東西。”
“不是有冇有的問題。”
“什麼意思?”
“它不需要筆,也不需要紙。因為寫紙條的人是你自己。你會在任何一個地方寫,用任何能寫的東西寫。”
我結束通話電話。
現在是晚上七點半,天已經完全黑了。我拉上窗簾,鎖好臥室門,把手機和電腦都放在客廳茶幾上。我在角落架好攝像頭,對準臥室門和沙發區。
我打算在客廳坐一整晚。
沙發很軟,但我不打算躺下去。我把咖啡放在茶幾上,開啟電視機,音量調到很小。我告訴自己:隻要我不睡著,就不會寫紙條。
隻要我不寫紙條,明天的生活就不會被控製。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我到淩晨一點還很清醒。我看了兩集紀錄片,刷刷朋友圈,和朋友聊了幾句。一切都正常。冇有什麼異常的聲音,冇有奇怪的幻覺,連窗外的風聲都很平靜。
淩晨兩點,有些困了。
我站起來去洗手間洗了把冷水臉,一邊洗臉一邊想:如果我真的睡著怎麼辦?攝像頭會證明我半夜做了什麼。
淩晨兩點二十分,我開始意識到不對勁。
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從頭頂傳下來,像是有東西在壓我的眼皮。我使勁眨眼睛、做伸展運動、在客廳裡來回走動,但那種睏意像潮水一樣不斷湧來,一波比一波強烈。
我開始感覺到身體的某些動作不受控製。
比如我走著走著,發現自己在往臥室方向走。我下意識地開啟臥室門——門明明是鎖著的,但我發現門鎖不知道什麼時候開了。
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到床。
睏意瞬間暴漲。
我感覺自己會被某個力量吸引到床上,就像磁鐵一樣。
我及時退出臥室,重新鎖上了門。但鑰匙插進鎖孔的時候,我手抖得很厲害,鑰匙滑了幾次才插進去。
我坐回沙發上,開始數心跳。一百一、一百一十、一百二十。我好緊張,心跳快得像踩了油門。
兩點四十七分。
還有十三分鐘到鬧鐘響。
我開始呼吸困難,肩膀很沉,背部像是被什麼壓著。我明明坐在沙發上,但感覺身體在向前傾,像是有人在叫我躺下。
兩點五十分。
我的眼皮徹底撐不住了。
我咬著手背,試圖用疼痛保持清醒。手背很快被我咬出了血,血腥味混著唾液的鹹味,蔓延在口腔裡。
兩點五十五分。
我聽到一聲響。
是從臥室裡傳出來的。
那聲音很輕。但又很清晰。
像筆尖劃過紙麵。
但我臥室裡冇有筆,冇有紙。我確信。
兩點五十八分。
聲音越來越清晰,像是一支圓珠筆在紙上快速劃過,然後停頓,再劃過,再停頓,彷彿在書寫一段連貫的文字。
我不再相信自己的判斷了——那聲音是真的存在。
我的大腦告訴我,那是筆在寫字的聲音。
而且那個聲音——明明是從我坐著的沙發正下方、地板底下傳上來的。
兩點五十九分。
鬧鐘突然響了。
不是手機。是臥室裡傳來的鬧鐘聲。
我臥室裡冇有鬧鐘。我根本冇有鬧鐘。但我清清楚楚聽到了那熟悉的蘋果手機預設鬧鐘鈴聲。
然後,臥室門鎖哢噠一聲響了。
門緩緩開啟了一條縫。
客廳的燈光從門縫裡擠進去,照亮了床腳的一隻拖鞋。我看不到床,看不到枕頭,看不到那個“我”。
但我聽到了筆尖劃過紙麵的聲音。
我摸到手機,開啟相機,強行站起來走向臥室。我的腿在抖,像得了帕金森一樣。每走一步,腳都在打顫。但我還是推開了門。
房間裡空無一人。
床單平整得像冇被動過。
但枕頭上放著一張新紙條。
字跡鮮紅,是血寫的。筆跡仍然是那種我熟悉的筆壓——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