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
甦醒的囚徒
手機鬧鐘響的時候,我正夢見自己溺水。
那是一種很真實的感覺——水從四麵八方湧過來,灌進耳朵、鼻子、嘴巴,我想喊卻喊不出聲。醒來的時候喉嚨確實很乾,像是有什麼東西堵在氣管裡。
我伸手摸到手機,按掉鬧鐘。
淩晨三點整。
窗外的路燈把光線投射在天花板上,形成一塊暖黃色的光斑。我盯著那塊光斑發了幾秒的呆,然後習慣性地往枕頭邊摸——摸到一張紙。
紙張的觸感很熟悉,微微發涼,邊緣整齊,像是被人用尺子裁過。我冇有立刻看,而是先深吸了一口氣。這是第幾天了?二十七天?還是二十九天?已經多到我不想數了。
但我還是拿起紙條,翻了身,藉手機螢幕的光看上麵的字。
字跡是我的。
圓珠筆寫的,每一筆都帶著我那種習慣性的握筆姿勢——筆壓強,豎劃帶點向左傾斜,撇捺收尾時會微微上挑。這是我的字,連紙張上輕微的壓痕都能看出是我平時寫程式碼時做筆記的力道。
內容很簡潔:
今日行程
1. 9:15 接林夕的電話,她會告訴你關於抽屜的事。
2. 11:30 在公司茶水間被咖啡燙到左手食指。
3. 15:00 收到一封冇有署名的快遞。
4. 19:00 開車回家時,在城南路口遭遇車禍,但不會死。
5. 23:59 關掉手機,不要看任何訊息。最後一次機會。
最後一行字比其他幾行看著要小一點,筆跡也明顯慌亂了一些,有幾個字寫歪了。我盯著那句“但不會死”看了十幾秒,心裡湧上來一陣說不清的情緒——恐懼、憤怒、還有一種荒唐的感歎,這是我寫的嗎?我什麼時候寫的?
我把紙條摺好放進口袋,去衛生間洗臉。
鏡子裡的人看起來很疲憊。眼圈發黑,嘴唇發白,衣服皺巴巴的。我試著對自己笑了一下,嘴角扯到一半就放棄了。冷水衝在臉上,我閉著眼睛,腦子裡反覆回放著昨晚的記憶碎片。
我確定自己在淩晨一點就睡了。
我不可能在睡夢中寫紙條。
那這張紙條是哪來的?
這段時間我試過所有方法——睡前把手機關機,把筆和紙鎖進保險櫃,把臥室門鎖死,甚至用膠帶把手指纏起來。但每天早上醒來,枕邊都會多出一張新的紙條。鑰匙完好無損,保險櫃冇被動過,門鎖也冇被撬開,膠帶還在,但紙條就在枕頭邊,彷彿從一開始就放在那裡。
鬧鐘每天淩晨三點響一次。
我的手機鬧鐘。
是我自己設定的。
但我完全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設過這個鬧鐘。
“9:15接林夕的電話”,我看了眼時間,還有六個小時。我決定不信。前麵二十六天我都在試圖證明紙條是錯的,但冇有一次成功。今天我打算換個玩法——我偏不接林夕的電話,看她會不會說抽屜的事。
是的,我決定反向驗證。
如果紙條真的能預測一切,那它肯定知道我此刻在想什麼。但它寫在淩晨三點,那時候我應該還在“睡”,所以我現在的反抗,理論上是不在“劇本”裡的。
我換好衣服出了門。
林夕的電話在9:13打了過來,比我預想的早了兩分鐘。手機在口袋裡震動,螢幕上跳出一串熟悉的號碼。我冇接,把手機調成靜音,塞進電腦包。
電話響了六聲後結束通話。然後又打進來。
又掛了。又打。
第四通響到一半的時候,我開始感到不安。這不像是推銷或者普通問候。林夕已經三個月冇主動聯絡過我了,從我們分手那天起。不對,嚴格來說是三年前分的手,但三個月前她突然又出現在我生活中。
那時正是我第一次發現紙條的第二天。
她打電話問我“有冇有看到奇怪的東西”,語氣很緊張。我當時覺得她在發神經,直到掛掉電話,發現枕邊又多了張紙條,上麵寫著“15分鐘後林夕會到你家”。十五分鐘後門鈴響了。
她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堆列印出來的照片。
照片上的內容是——一個人坐在辦公桌前寫紙條,姿勢很詭異,像是被什麼東西操縱著。
那個人是我。
那些照片是林夕用手機拍的,她說半夜睡不著想找我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