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李維民在廚房裏切薑,刀工很慢,一片一片,薄厚不均。
窗外是北京十二月灰濛濛的天,暖氣燒得太足,玻璃上凝著一層水汽。他抬手抹了一把,看見樓下空蕩蕩的籃球場和幾棵掉光葉子的楊樹。十年前剛搬來這套老破小的時候,他還想過在陽台養點花。後來花死了,陽台堆滿了紙箱和雜物,那些想法也跟著死了。
薑絲落進油鍋裡,嗞啦一聲響。他習慣性地往旁邊讓了讓——以前林小舟總嫌他炒菜濺油,會從他身後伸過手來關小火,然後把他推到一邊,說“我來”。
那個位置已經空了兩年。
他把火調小,想起今天是週六。週六林小舟會去健身房,下午兩點出門,五點回來。回來時會帶一杯樓下咖啡廳的美式,無糖,加一份濃縮,放在他電腦旁邊,什麼都不說。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後來美式變成她自己喝,再後來她連健身房都不去了。
李維民把薑絲和肉絲一起下鍋,翻炒,加醬油,加糖。這是他唯一會做的幾個菜之一,魚香肉絲,林小舟以前愛吃。他做這道菜做了十年,從二十歲做到三十歲,從大學宿舍的違禁電器做到這套六十平米的老房子。
手機震了一下。
他沒看,繼續翻炒。肉絲有點老了,他知道,但懶得改。
手機又震了一下。
他關火,拿起手機。是公司群裡有人@所有人,提醒下週一的例會提前到八點半。往上翻,兩百多條未讀訊息,他一條都沒點開。
再往上翻,是三天前和林小舟的聊天記錄。
最後一條是他發的:東西收拾好了跟我說,我去幫你搬。
她沒回。
他把手機扣在灶台上,繼續炒菜。菜出鍋的時候,他想起來,這是林小舟走之前教他的最後一道菜。那時候她還在,還在這個廚房裏,站在他旁邊,看他笨手笨腳地切薑,笑得眼睛彎起來。
“你這輩子要是沒了我,得餓死。”
他當時說:“那你就別走。”
她沒說話。
現在她走了,他也沒餓死。人就是這樣,餓不死的,什麼都能活下去。
二
第一次見林小舟是大二的秋天。
學校東門外有條小吃街,李維民在一家麻辣燙攤子上看見她。她一個人,穿著衛衣,頭髮隨便紮著,低頭吃一碗麻辣燙。他排隊的時候站在她旁邊,看見她挑出碗裏的香菜,一根一根,挑得很認真。
他鬼使神差地說了一句:“香菜挺好吃的。”
她抬頭看他,愣了一下,然後說:“那你幫我吃?”
他真吃了。
後來他們在一起,林小舟說那天她心情特別差,剛和家裏吵完架,一個人跑出來吃麻辣燙。她挑香菜是因為不想浪費,又實在吃不下。李維民那句沒頭沒腦的話,讓她覺得這個世界上還是有莫名其妙的好事發生的。
“你就像那個香菜。”她說,“本來不想要的,結果發現還挺好吃。”
那時候他們都年輕,覺得這樣的相遇浪漫得要死。
林小舟學的是設計,李維民學的是計算機。她熬夜畫圖,他熬夜寫程式碼,兩個人擠在圖書館的角落裏,一人一杯咖啡,偶爾抬頭看對方一眼,覺得未來無限長。
畢業後林小舟進了廣告公司,李維民去了網際網路大廠。她加班到淩晨,他來接她,帶一份宵夜。她累得在計程車上睡著,頭靠在他肩上,他把車窗搖上去,怕風吹著她。
那時候他們租在一個十二平米的隔斷間裏,月租一千二,沒有窗戶,冬天冷得像冰窖。林小舟說等有錢了要換一個朝南的房子,要有陽台,要能曬太陽。
李維民說好。
他拚命加班,拚命攢錢,拚命在這個城市裏往上爬。他想給她一個朝南的房子,一個有陽台的房子,一個能讓她曬太陽的房子。
三年後他們買了這套老破小,六樓,沒電梯,朝北,沒有陽台。
林小舟站在空蕩蕩的客廳裡,說:“挺好的,我們自己慢慢裝。”
李維民說:“等我再攢幾年,咱們換大的。”
林小舟笑了笑,沒說話。
那個笑他現在纔看懂。那不是什麼“挺好的”,那是“算了”。
三
搬進老破小之後,生活開始變樣。
林小舟的公司離得遠,每天通勤兩小時,早出晚歸。李維民的公司近一點,但他加班多,回來得更晚。兩個人像兩趟錯過的地鐵,偶爾在站台擦肩,來不及說句話就各奔東西。
林小舟開始學做飯。她說外賣吃膩了,自己做健康。李維民回家的時候,經常看見廚房燈亮著,她在裏麵忙活,油煙機轟轟響,聽不見他開門。
他站在廚房門口看她,看她的背影,看她繫著圍裙,看她的頭髮比以前長了一點。
“回來了?”她頭也不回。
“嗯。”
“快好了,洗手吃飯。”
對話越來越短,短得像電報。
週末林小舟想去逛公園,李維民說累,想在家睡覺。林小舟說去看電影,李維民說有工作要處理。林小舟說那就在家待著吧,李維民說好,然後開啟電腦。
有一天林小舟問他:“你還記得我們上次一起出門是什麼時候嗎?”
李維民想了很久,沒想起來。
“上個月。”林小舟說,“你去超市買醬油,我跟著去的。”
那也算一起出門。
李維民想說什麼,但林小舟已經轉身進了臥室。
他坐在客廳裡,電腦螢幕上是一堆他看不懂的程式碼。他突然覺得很累,不是加班那種累,是從骨頭裏往外滲的那種累。
但他沒動。他不知道該做什麼。他以為努力工作、攢錢、給她一個家,這就是愛。他從來沒想過,愛是需要每天、每時、每刻去做的,不是攢夠了錢一次性兌現的。
林小舟的生日那天,他加班到十點。回家的時候蛋糕店都關門了,他在便利店買了一個小蛋糕,那種塑料盒裝的,上麵擠著一圈人造奶油。
林小舟坐在沙發上,電視開著,沒看。
他把蛋糕放在茶幾上,說:“生日快樂。”
林小舟看著那個蛋糕,看了很久。
“你知道我今天幾點回來的嗎?”她問。
“幾點?”
“八點。我特意早回來,想等你一起吃個飯。”
李維民說不出話。
林小舟站起來,往臥室走。走到門口停了一下,沒回頭。
“蛋糕你吃吧。我不愛吃甜的。”
那晚李維民一個人坐在客廳,把那個蛋糕吃了。甜得發膩,奶油在嘴裏化不開。他吃著吃著,突然想起來,林小舟不是不愛吃甜的,她最愛吃甜的。大學的時候她能為了一個雪糕走兩站路。
她隻是不愛吃那個蛋糕。
她隻是不愛他了。
四
林小舟走的那天是個週六。
李維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他難得休息,想在家陪她。他起床的時候林小舟已經在收拾東西了,一個行李箱攤在地上,她往裏麵放衣服。
他站在臥室門口,看她疊衣服,一件一件,疊得很整齊。
“你幹嘛?”他問。
林小舟沒抬頭:“搬走。”
“搬哪兒去?”
“朋友那住幾天。”
他想說“為什麼”,但問不出口。他知道為什麼。他什麼都知道。
他在門口站了很久,看著那個行李箱慢慢裝滿。林小舟的動作很慢,像是在給他時間說話。但他什麼都沒說,他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想起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吵架,林小舟氣得收拾東西要走。他攔在門口,說你別走,我錯了,我改。她就不走了。後來和好了,她說你以後不許攔我,你越攔我越要走。他說好,我不攔。
現在他真的沒攔。
林小舟把行李箱合上,拉好拉鏈,站起來。她看了他一眼,說:“東西收拾好了跟我說,我來幫你搬。”
那是他的話,他說過的。三天前他在微信上發的,她沒回。
他點了點頭。
林小舟拖著行李箱往外走,走到門口停了一下。他想她會不會回頭,會不會說點什麼。但她沒回頭,隻是站在那裏,背對著他,站了幾秒鐘,然後開門出去了。
門關上的聲音很輕。
李維民站在原地,聽著她的腳步聲從六樓走下去,一層一層,越來越遠。然後什麼都聽不見了。
他走到陽台上往下看,看見她拖著行李箱走出單元門,走到小區路上。走得很慢,沒抬頭。他一直看著,看她走到拐彎的地方,拐過去,不見了。
那天下午太陽很好,陽台上曬著林小舟前幾天洗的床單。風吹過來,床單鼓起來又落下去,鼓起來又落下去。
他在陽台上站了很久,直到太陽落山。
五
林小舟走後第三個月,李維民收到一條微信。
是她發的,一張照片。照片裡是她的手,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銀色的,很細,很簡單。
沒有文字,隻有那張照片。
他看了很久,放大,看那枚戒指,看她的手指。她的手他太熟悉了,畫畫的手,彈琴的手,冬天會生凍瘡的手。他給那雙手塗過護手霜,搓過熱毛巾,攥著它們走過無數條馬路。
現在那雙手戴著別人的戒指。
他把手機扣在桌上,去廚房做飯。那天他做了魚香肉絲,做鹹了,一個人坐在餐桌前,對著那盤菜,一口一口吃完。
吃到一半他停下來,盯著牆壁發獃。
牆上掛著一幅畫,是林小舟畫的,畫的是他們大學時住的那條小吃街。畫裏有個麻辣燙攤子,攤子前站著一男一女,女的在挑香菜,男的站在旁邊看著她。
那是他最喜歡的一幅畫。林小舟畫完送給他的時候說,你以後要是敢不要我,我就把畫收回來。
他沒不要她。
他把畫留了下來,畫裏的人還在挑香菜,還在看著對方。畫外麵的人已經散了。
李維民繼續吃飯,吃到最後一根肉絲,把盤子收了。洗碗的時候他想,林小舟現在應該過得很幸福吧。那個人應該會陪她吃飯,陪她逛公園,陪她看那些她一直想看但沒看成的話劇。那個人應該會在她加班的時候去接她,會記住她的生日,會在她難過的時候抱抱她。
那些他都沒做到的事,別人做到了。
他沒什麼好說的。
六
林小舟搬走一年後,李維民在超市遇見她。
週末下午,他推著購物車在生鮮區挑西紅柿,一抬頭,看見她站在對麵挑黃瓜。
她瘦了一點,頭髮剪短了,穿著一件他沒見過的灰色大衣。她低著頭,一根一根挑黃瓜,挑得很認真,就像當年挑香菜一樣認真。
他沒動,就站在那裏看著她。
她挑完黃瓜,抬頭,看見了他。
兩個人都愣了一下。
“嗨。”她說。
“嗨。”
沉默。超市裏放著不知名的流行歌,有人在喊“今天的排骨特價”,有小孩跑過去,笑著鬧著。
“買菜?”她問。
“嗯。你呢?”
“也是。”
又沉默。
李維民想問她過得好不好,想問她那個人對她好不好,想問她那枚戒指還在不在。但他什麼都沒問,隻是站在那裏,手裏拿著一顆西紅柿。
林小舟先笑了,笑得很輕,像以前一樣。
“你還在做魚香肉絲?”
“嗯。”
“少放點醬油,你每次放太多。”
他點了點頭。
她又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短,短得來不及讀懂什麼。然後她推著購物車走了,從生鮮區走到糧油區,走得很慢,沒回頭。
李維民站在原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貨架後麵。手裏的西紅柿被他攥得太緊,皮都破了。
他把西紅柿放進購物車,繼續買菜。買完菜,結賬,回家。那天晚上他又做了魚香肉絲,少放了醬油,鹹淡剛好。他一個人吃完,洗碗,看了一會兒電視,睡覺。
日子就是這樣。
七
又過了一年。
李維民升職了,加了薪,換了一套朝南的房子,有陽台,能曬太陽。搬進去那天他站在陽台上,看著樓下的花園和遠處的高樓,想給她發個訊息,告訴她他終於買了朝南的房子。
但開啟微信,看著那個熟悉的頭像,他什麼都沒發。
他不知道她現在在哪,過得好不好。他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有個叫李維民的人,給她做了十年的魚香肉絲。他不知道她會不會偶爾想起那個麻辣燙攤子,想起那個說要給她一個家的人。
他隻知道,他還在做魚香肉絲。
有時候他想,如果重來一次,他會不會不一樣。會不會少加點班,多陪她一會兒。會不會在她生日那天早點回家,買一個真正的蛋糕,而不是便利店那種塑料盒裝的。會不會在她問“你還記得我們上次一起出門是什麼時候嗎”的時候,不讓她一個人去超市買醬油。
但他知道不會的。重來多少次都是一樣。
因為那時候他不覺得自己有錯。他覺得自己在拚命,在為他們的未來努力。他不知道未來是無數個現在組成的,他以為隻要攢夠了錢,就能買回她所有的等待。
他不知道等待是會過期的。
八
那天晚上李維民做了一個夢。
夢裏他還是二十歲,站在學校東門外的小吃街上,排隊買麻辣燙。旁邊有個女孩在挑香菜,挑得很認真。他聽見自己說:“香菜挺好吃的。”
女孩抬頭看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笑得很亮,像那年秋天的陽光。
“那你幫我吃?”
他說好。
然後夢醒了。
窗外是北京十二月灰濛濛的天,暖氣燒得太足,被窩裏又乾又熱。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想起林小舟說過的一句話。
“你這輩子要是沒了我,得餓死。”
他沒餓死。他學會了做飯,學會了魚香肉絲,學會了少放醬油。他學會了在週末一個人逛超市,學會了在陽台上看樓下的花園,學會了在夢見她的時候不哭。
他學會了沒有她的生活。
但有時候,在那些灰濛濛的早晨,他還是會想,如果那天他攔住了她,如果他說了那句“你別走”,如果他在她回頭的時候抱抱她,會不會一切都不一樣。
他知道不會的。
有些人走了就是走了。有些事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有些話沒說就是一輩子沒機會說了。
他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裏。
枕頭上什麼味道都沒有。沒有她頭髮的香味,沒有她用的洗衣液的味道,什麼都沒有。就像這套新房子,什麼都是新的,什麼都是空的。
他想,她應該過得很好吧。
她應該會偶爾想起他吧。
她應該會記得有個人,做了十年的魚香肉絲,卻始終沒學會怎麼愛她。
手機響了。
他拿起來看,是公司群裡的訊息,@所有人,下週一的例會提前到八點半。
他放下手機,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
天快亮了。
他該起床了。
日子還要過,魚香肉絲還要做,活著就是這樣。不會餓死,不會哭死,不會想死。隻是有時候,在某個灰濛濛的早晨,會想起有個人,曾經在這個世界上,給過你一碗熱飯。
然後繼續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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