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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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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晚,我又雙叒叕被捲入了一座特殊的詭域。

我們擊殺了來襲的怪物,遇到一隻自稱“隊長”的骷髏,並跟著他來到一座山洞。

在洞裏,我們發現很多資訊。

封學長依仗自己極高的精神值,擔下了絕大部分風險。

我也因此,發現了一個了不得的秘密。

我叫何佑,閩省榕城人,現在是十八週歲零六個月。

今年、也就是25年高考,我剛剛上岸魯省的雙一流學府之一,目前在燒烤市校區的計算機與資訊學院就讀大一。

我有三個舍友:

老媽子一般細心嘮叨但超會照顧人的舍長王淵,

粵省某高中保送而來的“哈士奇雙子星”夜遊申與路夢暉。

王淵是本地人,從小在繁星福利院長大,努力上進,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

路夢暉家裏還有個姐姐,據說也在魯省讀軍校。不過出於保密條例,他也知道的不太多。

這小子是個徹頭徹尾的姐控,偏偏嘴硬不承認——

嗬,地球爆炸了,他這張嘴都還能在太空繼續漂!

看樣子,小路大概率是有一對愛他的父母,家境似乎也還不錯,但不知為何,他很抗拒相關話題。

夜遊申是路夢暉的竹馬,二人從小形影不離,據說紙尿褲、奶粉什麼的,都是同一個牌子。

他的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奶奶爺爺靠著父母每月打來的錢把他拉扯大,還給他攢下一筆很可觀的財富。

但,時至今日,夜遊申依舊不知道自家父母在哪裏打工。

至於我,本來有一個富足又幸福的童年,直到七歲那年。

我那經商的父親被一名發狂出逃的精神病人殺害。

兇手不知通過什麼途徑,尋到了我的鄉下老家。

彼時,家裏隻有我、我那十二歲的哥哥何祝,以及我的母親。

其實,如果年少無知的我沒有被門外的兒歌聲哄騙……

算了,沒有如果。

總之,在那之後,家裏隻剩哥哥與我。

父母留下的家業?

守不住的,怎麼想都守不住吧!

我什麼都不知道,是哥哥操辦了一切。

他用父親的遺產,向叔伯們換來足以支撐我們長大成人的錢財。

哥哥把很小一部分錢財存了活期,一部分存了不同定期,大部分拿去投資房地產。

很難想像,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怎麼會有如此眼界?

總而言之,在哥哥的羽翼下,我像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健健康康長大了。

長兄如父,不外如是。

但,我害死了他,就在半年前、我18歲生日那天——

2025年6月10日,高考剛過去沒幾天。

那是一座對於普通人來說,十死無生的A級詭域!

好訊息是,它的入口是固定的,隻要避開,就不會被捲入。

詳細過程我暫時不想提,總之,毫無疑問也毫無奇蹟的,我死了。

我不是主角,沒能逢凶化吉。

但,我大概率是個佔比不小的配角——因為我又活了。

可惜,命運從來不是不求回報的慷慨之人。

一切饋贈,都是明碼標價:

【天賦·不死的詛咒】

【消耗:無】

【前置要求:死亡】

【描述:您已與<替死名單>繫結;當您死亡時,回溯到時間線最近的<存檔點>,您主觀意義上最在乎的人將會代替您承受<七罪之刑>,直至您真正死亡】

【替死名單:1.何祝2.……】

也因為我隻是“配角”,復活的代價,我支付不起!!!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我的【覺醒】倒也在情理之中。

復活後,我回到進入詭域之前某個時間點,並成功規避。

但,我的哥哥何祝,消失了。

不是簡單的人口失蹤——他的【存在】,被某種力量直接抹掉了!

我拿出戶口本,上麵隻有我自己;

我找出哥哥的銀行卡,卻發現卡主是我;

我去哥哥工作的寵物醫院,發現所謂的“何醫生”另有其人;

我挨個詢問我的同班同學,但他們都說,不知道我有個親哥哥!

——說謊!

英語老師就是我哥的女朋友,他每天都來接她下班,你們起鬨的時候比誰都帶勁兒!

不過,一個人但凡在世上走一遭,就不可能完全孑然一身!

在某部刑偵小說中,我學到一個詞:洛卡德物質交換原理。

這一理論認為,犯罪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物質交換的過程,作案人作為一個物質實體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總是跟各種各樣的物質實體發生接觸和互換關係;

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質交換是廣泛存在的,這一現象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規律。

該理論涉及的物質交換是廣義上的,可分為三種型別:

一,痕跡性物質交換,即人體與物體接觸後發生的表麵形態的交換,比如指紋、足跡等。

二,實物性物質交換,又可分為“有形/無形”物體的物質交換。

前者包括微觀物體(如纖維)的互換和宏觀物體(如某件物品)的互換;後者主要指不同氣體的互換,如有毒氣體與無毒氣體的互換、刺激性氣味的遺留等。

三,印象物質交換,人們頭腦中留下的對他人和有關物質的反映形象,通常認為是“印象痕跡”。

洛卡德物質交換原理有著深厚的科學基礎,它反映了客觀事物的因果製約規律,體現了能量轉換和物質不滅的定律。

當然,我現在提出這個原理,與犯罪無關——

那個未知存在隻能抹消哥哥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存在】,剩下的一點兒……物質不滅!

我的高中英語老師,哥哥的青梅,書香世家,從小就幫助我們良多。

我的記憶裡,一直充斥著這樣一道小太陽般的靚麗身影。

她瘋了,很突然,猝不及防到一丁點兒徵兆都沒有。

在她父母眼裏,我是小她七歲的小跟班、跟屁蟲,她是會在學校罩著我的大姐大。

“不、不對!阿佑,阿佑!”她的淚已經幹了,“阿佑,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彼此都很瞭解,對不對?”

“……對。”

“我、我們之間,少了一個人!”她神色怔怔,“他跟你很像……不,也不是那麼像……”

“他應該比你大一點,比我小一點……”

“對,你不笑時的這張臭臉……對,就是這樣……”

我聽到我脫口而出:“他是誰!”

她的本能勝過世間一切情話:“他是我的愛人!!!”

那天,我們倆抱成一團哭成了球。

“娜娜姐,我的哥哥不見了!”

“阿佑,我的愛人不見了!”

“所有人都說,根本沒這個人!”*2

……

從那以後,我知道,這個世界根本不像它表麵上看起來那樣平平無奇。

我也不認為,我是第一個遇到這種超凡事件的人。

國家,一定早就知道了此事,甚至有什麼“749局”也說不定。

很常見的設定,不是嗎。

我嘗試過去報警,但……

在被當成精神病和被教訓一頓不許報假警之間,我選擇了後者。

這該死的天賦——

如果沒有代價,“死亡回檔”什麼的簡直就是神技!!!

哥哥消失後,所謂“替死名單”變成了空白,我再也感知不到天賦的存在。

我以為,它消失了。

直到王淵、夜遊申與路夢暉的名字也出現在上麵,我才意識到……

我,失去了交友的資格。

無論如何,我不能在害死他們。

當然,這也不難,隻要我好好活著就可以!

——直到我與小路阿夜的精神體莫名被捲入另一座詭域。

這曹丹的人生!

(對不起哥哥,我知道說髒話不對,但請原諒我這一次)

具體經過可以去翻翻37到58章,《我,分得清!》及其後日談。

我想說的是,我在裏麵遇到了一個……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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