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號,工作日的最後一天。
從明天開始,就是中秋連著國慶節,一起放假8天。
昨天晚上,自己的親媽還打電話過來問了一下,能不能回家。
不過眼下確實沒法離開。
另一個,從明天開始放假的第一天,節目的第一期就要播出了。
陳棟甚至都抽不出時間跟自己吃個飯,這個忙碌程度可見一斑。
8點半,金勝醒來先發了一條訊息出去,安排了一些事情之後,這才起身洗漱。
吃完早餐之後,已經有專車等在了公寓的門口。
陳一銘已經在車上了。
「準備的怎麼樣?」 【記住本站域名 ->.】
「沒問題,精神飽滿。」
得到了明確的答覆之後,陳一鳴笑了笑,沒有再繼續問。
路上花費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纔到了法院的門口。
其餘三位導師,已經帶著八位實習生等著了。
旁邊還有溫小柔一家。
「金律師,一切拜託了。」
「放心吧!溫先生,我一定會盡力的。」
金勝很鄭重的對著溫克華說道。
接著還特意朝著溫小柔,露出了一個自信且溫和的笑容。
肉眼都能看到,溫小柔本來很緊繃的神情,有點放鬆下來了。
這一幕,全都被眾人看在了眼裡。
可以說,生動的給實習生們上了一課。
10點鐘出頭,眾人都已經在法庭內落座了。
旁聽席上,除了己方的人員之外,還有幾個人坐在那裡。
看裝束,應該不是同行。
金勝把需要用到的資料全都拿出來一一擺放整齊之後,就開始閉目養神。
10點25分,書記員過來驗證身份。
這時,金勝看到了對麵公訴人席位上,同樣已經坐著的鄧方榮檢察官。
至於在他旁邊,還有一個跟自己年齡相仿的助手,金勝直接略過。
「起立」
「請法官入場。」
隨著書記員的一聲高喊,眾人都站起身來。
審判席旁邊的側門被開啟後,三名法官入場了。
金勝注意到,這次的合議庭成員,是一男二女的組合。
走在中間的主審法官,是一個年齡差不多50歲左右的女性法官。
「咚...」
「富田區法院,刑事3庭,現在正式開庭。」
隨著法官的到位,眾人落座。
「咚...」
「傳被告人到庭。」
話音落下,溫小柔在一個女性法警的帶領下,從旁邊的側門進來了。
雖然是取保候審,但按照程式,開庭前還是需要先在外麵的候審區等待,在法官宣佈開庭後,由法警帶入法庭。
主審法官是個女性,聲音很威嚴。
「請公訴方,宣讀起訴決定書。」
「好的,法官閣下。」
鄧方榮起身,開始發言。
「被告人溫小柔,於7月11日中午12點10分,在鵬城第五高階中學教學樓二樓東側的女廁所內,與同班同學喬麗欣發生爭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同時,考慮到被告已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請求法庭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主審法官聽完後,朝著金勝這邊看了過來。
「被告人,對於公訴方的控告,你是否認罪?」
金勝沒有讓溫小柔說話,直接對著前麵的話筒說道:
「法官閣下,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否認控罪。」
「咚....」
主審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代理律師,本席現在詢問的是被告本人,並不是你,請被告自己回答。」
這點小壓力,金勝怎麼可能會放在心上。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還未滿18周歲,且還在就讀高二,為限製行為能力人。」
「其監護人授予我特別代理許可權,可以全權代表。」
「故此,我代表我方當事人,否認控罪。」
一番話說的有理有據,直接把主審法官給懟的無可奈何。
沒辦法,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咚.....」
「由於被告否認控罪,現在進入質證環節。」
「下麵,先由公訴方進行舉證。」
就算剛才金勝小小的牛了一把,鄧方榮的臉上,還是毫無波動。
「法官閣下,請看證據目錄。」
「第一,是本案的兇器,在警方的筆錄中,被告親口承認使用該工具,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犯罪事實。」
「第二,是案發當時的學校走廊監控錄影,畫麵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是受害人喬麗欣與另外三位女同學一起先進入的廁所。」
「被告溫小柔於10分鐘之後才進去,明顯帶有預謀。」
「直到8分鐘之後,三位目擊證人,相繼倉惶跑出。」
「此時,喬麗欣已然受到傷害。」
「第三,由警方提供,三位目擊者的口供。」
「以上,均能夠證明被告的犯罪事實。」
主審法官翻看了一下證據之後,對著金勝說道:「被告方,對於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有沒有異議。」
「有的,法官閣下。」
金勝先對著主審法官淡淡的笑了笑,再開口說道:「第一,使用彈簧刀刺傷喬麗欣的,確實是我的當事人,這一點,我們不否認。」
「但並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就是主觀故意的。」
「根據警方提供的檢測報告可以看出,這把彈簧刀,並非我方當事人所有。」
「第二,對於監控視訊,我方沒有任何意見。」
「第三,所謂的三位目擊者,隻不過是與喬麗欣同為利益團體的成員而已。」
「她們的口供,並不可信。」
主審法官看著檢驗報告,麵無表情的微微點了點頭。
金勝反駁的第一條,確實有充分的證據來支撐。
「咚....」
「下麵進行法庭辯論,由被告方開始發言。」
金勝的戰鬥模式,早就已經蓄勢待發了。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原本是一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好學生。」
「然而卻在高二分班之後,這一切都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一樁樁、一件件不幸的事情,就像噩夢般的,接二連三的發生在我的當事人身上。」
「根本無法想像。」
「而這所有的一切,全都出自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喬麗欣為首的四人小團隊之手。」
這時候,公訴席上的鄧方榮舉手說道:「法官閣下,被告辯護律師所說的,隻是猜測,並不能改變犯罪事實。」
「被告方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能證明被告人刺傷喬麗欣的時候,處於一個什麼樣的狀態當中。」
「我們眼下能看的到,隻有被告犯罪的事實。」
主審法官點了點頭,表示認同。
「被告代理律師,請注意這一點。」
金勝明白,這也是這個案件當中,最難的一點。
因為事情發生在廁所內,隻要對方的四人全都咬死了,當時沒有霸淩、甚至是敲詐勒索、純粹是發生了口角。
那麼就沒有任何辦法翻案。
「正當防衛」,那你也得在別人違法的同時、嚴重威脅到自身的情況下,你才能防。
眼下金勝需要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
但公訴方又不是吃乾飯的,肯定早就防你這一手了。
「法官閣下,請容許我當庭播放兩段談話錄音。」
「同意。」
這一次,公訴人沒有提出反對。
畢竟金勝昨天就已經提交了這個證據,他也看到了。
金勝拿出錄音筆,接上音響後,按下了播放鍵。
隨著蔡坤、藍珊兩人的聲音傳出。
坐在旁聽席的溫克華夫妻倆,從別人的嘴裡聽到自己女兒的遭遇,哪怕早就已經知道了,但還是忍不住紅了眼眶。
沒一會,錄音播放完畢。
「法官閣下,從這份錄音裡,我們能明確的聽到,喬麗欣等人已經對我的當事人,進行過多次的霸淩、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
「包括案發當天,我的當事人,同樣也是因為在喬麗欣團夥的威脅下,這才進入了案發現場。」
「這一點,剛好跟控方所提供的證據二,進行了很好的呼應。」
好傢夥,金勝這招算是借力打力了。
用控方的證據,來證明己方的觀點。
旁聽席上眾位實習生表示:「學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