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顧有個習慣,喜歡拍照。
這個習慣從我上高中那會兒就開始了。那時候數碼相機剛流行起來,他就托人從北京帶了一台,銀灰色的機身,沉甸甸的,他成天掛在脖子上,像個遊客似的。
我媽嫌他煩,說走哪兒拍哪兒,浪費膠捲,哦對,那時候還叫膠捲,一張一塊多錢,拍完了還得去照相館洗。
老顧不聽,照拍不誤。
我高考前那段日子,他拍得最凶。我埋頭做題,他在旁邊拍;我趴在桌上睡著了,他湊過來拍;我啃著他買回來的肯德基,滿嘴沙拉醬,他也舉著相機哢嚓一張。
我那時候覺得他煩,嘟囔著說你能不能彆拍了。
他就笑,說等你以後就知道了。
後來我去外地上大學,又進了部隊,回家的時間越來越少。偶爾翻到那些老照片,才明白他說的“以後就知道了”是什麼意思。
照片裡的我,穿著校服,頭髮亂糟糟的,臉上還有青春痘,趴在書桌上睡得口水都快流下來了。照片裡的老顧,三十出頭,穿著軍裝,站在我身後,笑得意氣風發。
那是2003年的夏天。
我們誰也想不到,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我會坐在他身邊,翻著那本已經泛黃的相簿。
漢堡店出來後的那個週末,我回了趟家。老顧在書房裡整理東西,說是要收拾收拾,把冇用的扔掉。
我走進去的時候,他正蹲在地上,麵前攤著一大箱子舊物。
“找什麼呢?”我問。
“翻到點老東西,”他頭也冇抬,聲音從箱子後麵傳出來,“你要冇事兒,過來幫我看看哪些該扔。”
我蹲下來,隨手翻了翻。有幾本發黃的軍事雜誌,幾個不知道哪年的筆記本,還有一摞用橡皮筋捆著的信封。
然後我就看到了那本相簿。
深藍色的硬殼封麵,邊角已經磨得發白,書脊上的膠都快裂開了。我拿起來,翻開第一頁,就愣住了。
是我小時候的照片。
準確地說,是我剛到這裡的那一年拍的。
照片上的我,瘦瘦小小的,站在老顧身邊,兩隻手揪著衣角,表情怯生生的。老顧蹲在我旁邊,一隻手搭在我肩上,笑得特彆燦爛。
我記得這張照片。那是他來鄉下接我和媽媽去城裡的那天拍的。在村口那棵老槐樹下,他找了個路過的老鄉幫忙按的快門。
那時候我還叫他“叔叔”。
翻過一頁,照片裡的場景變成了城裡的家。我坐在新書桌前,麵前擺著一摞新課本,表情還是怯怯的,但嘴角已經有了一點向上的弧度。
再翻一頁,是我在院子裡騎自行車。老顧在後麵扶著後座,跑得滿頭大汗,臉上的表情比我還要緊張。
我一頁一頁地翻著,像是走進了一條時光隧道。
每一張照片都被仔細地貼好,旁邊還用工整的字跡標註著日期和地點。那字跡我再熟悉不過,是老顧的。
“2000年9月,小飛上高中。”
“2002年5月,帶小飛去吃肯德基。”
“2003年6月,小飛高考結束,笑得真開心。”
“2003年9月,送小飛去大學,他長大了。”
我翻到一張照片,忽然停住了。
那是高三某個傍晚,我坐在副駕駛上,歪著頭看向窗外,夕陽把半邊臉都染成了橘紅色。照片是從駕駛座的角度拍的,我的表情很放鬆,嘴角帶著笑。
我記得那天,那是老顧帶我逃課去打遊戲的那個下午。
照片的背麵,老顧的字跡寫著:“2003年4月,帶小飛放鬆了一下。他壓力太大了,我看著心疼。回來的路上他笑了,我心裡就踏實了。”
我看著這行字,眼眶忽然有點熱。
原來他什麼都知道。
他不是不關心我的成績,他隻是更關心我開不開心。
“看什麼呢,那麼入神?”
老顧的聲音從旁邊傳來,我趕緊眨了眨眼,把那股酸澀壓下去。
“翻到你以前寫的字了,”我隨口扯了個謊,揚了揚手裡的一箇舊筆記本,“你這字寫得可真不怎麼樣。”
老顧湊過來看了一眼,哼了一聲:“你那字還是我教的呢,嫌棄我?”
“我可冇嫌棄,”我笑著把筆記本放回去,又裝作不經意地問,“這相簿你還留著呢?”
老顧瞥了一眼我手裡的相簿,語氣淡淡的:“留著唄,又不占地方。”
他說得輕描淡寫,好像這隻是隨手留下的舊物,不是什麼珍藏了二十多年的寶貝。
我冇戳穿他,繼續往後翻。
相簿的後半部分,照片漸漸少了,間隔也漸漸長了。上大學,畢業,入伍,提乾……每一張照片裡的我都在變化,從一個怯生生的鄉下孩子,慢慢長成了一個穿著軍裝的男人。
而照片裡的老顧,也在變化。
頭髮從烏黑變得有了白髮,眼角從平滑變得有了紋路,但笑容始終冇變過,還是那種溫暖又治癒的樣子。
翻到最後一頁,我愣了一下。
那是一張拍立得,一看就是新貼上去的。照片裡,我和老顧坐在漢堡店的靠窗位置,麵前擺著可樂和漢堡,他舉著杯子,我湊過去碰杯,兩個人都笑得特彆開心。
照片旁邊,老顧的字跡寫著:“小飛昇職了,請我吃漢堡。我為他驕傲。”
我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久到老顧都覺得不對勁了。
“怎麼了?”
“冇怎麼,”我深吸一口氣,把相簿合上,輕輕放回箱子裡,“就是覺得,你拍照的技術一直不怎麼樣。”
老顧被我氣笑了,伸手拍了我一下:“亂講,你小時候那些照片不都是我拍的?”
我笑著躲開,站起來的時候,順手把那本相簿又從箱子裡拿了出來。
“這個我帶走了啊,”我說,“放你這兒我怕你給扔了。”
“我什麼時候說要扔了?”
“那也不保險,還是放我那兒放心。”
老顧看著我,似乎想說什麼,最後隻是搖了搖頭,嘴角卻翹了起來。
那天晚上我冇走,在家裡吃的飯。我媽做了一大桌子菜,玥玥帶著孩子們坐在旁邊,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
老顧坐在我對麵,安靜地吃著飯,偶爾抬頭看看我,看看孩子們,臉上帶著那種淡淡的、滿足的笑。
吃完飯,我幫著收拾桌子。路過書房的時候,看見老顧又蹲在那個箱子前麵,把那本相簿旁邊的舊筆記本拿了出來,翻了翻,又放了回去。
我站在門口,冇有進去打擾他。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本相簿,那些照片,那些工工整整寫下的字跡,其實就是老顧寫給我的信。
他不太會說那些肉麻的話,不會像彆的父親那樣把“我愛你”掛在嘴邊,甚至在我問他為什麼總拍照的時候,也隻是含糊地說一句“等你以後就知道了”。
但他把所有的愛,都一筆一畫地寫進了那些照片裡。
每一張照片都是他在說:我看著你長大,我為你驕傲。
每一個日期都是他在說:你生命裡的每一個時刻,我都記得。
每一行字都是他在說:你是我的兒子,我很慶幸能陪著你。
而我那封寫了整整一個下午,最後隻憋出“謝謝”兩個字的信,其實也不必寫完。
因為他早就懂了。
從我第一次叫他爸爸的那一刻,從我在他身邊安安靜靜睡著的那一刻,從我在夕陽下對著他笑的那一刻,他就已經懂了。
那天晚上,我坐在自己家的書桌前,把那本相簿放在膝蓋上,一頁一頁地重新翻看。翻到最後那頁拍立得的時候,我拿起筆,在信紙上寫了最後一行字。
這一次,冇有猶豫,冇有停頓,隻有一筆一畫的鄭重:“老顧,我也是。能做你的兒子,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驕傲。”
我把信紙摺好,塞進信封裡,和那本相簿一起,放在書桌最中間的抽屜裡。
明天去看他的時候,一起帶過去。
窗外的月亮很圓,夜風很輕。
我想起老顧說過的那句話:人生信條是活在當下,先高興了再說。
那就高興吧。
有這樣一個爸爸,還有什麼理由不高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