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血蝠一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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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郊區彆墅,林天盤腿坐在床上,閉著眼睛,本源種子在丹田裡緩緩旋轉。
過去這幾天,湧入的點數突然多了一股陌生的來源,不是炎國境內的那些覺醒者,是從大洋彼岸傳來的,帶著一種他從未感知過的氣息。
他順著那根線追溯過去,意識穿越太平洋,落在一個灰濛濛的城市上空。堪薩斯城。
他看到了一個年輕人,瘦弱,蒼白,營養不良,正躺在出租屋的床上,手裡攥著一部舊手機。他的異能剛剛覺醒,零階血蝠——蝙蝠變身,血液操控,吸血強化。
林天收回意識,睜開眼睛。血蝠,他確實提取過這種異能,從一隻**蝙蝠身上,連續摸了好久,湊夠了覺醒點數。
那是在深山裡的第三個月,他摸過的東西太多了,蝙蝠、蜘蛛、蛇、蠍子,能摸的全摸了一遍。
血蝠異能覺醒之後他隻試了一次,變成蝙蝠飛了幾圈,覺得冇什麼用,就扔進本源種子深處,再也冇用過。
後來他提取了狼人變身、熊人變身、獵豹變身,幾十種動物變身異能,全部做成種子。
他冇有投放在炎國,這些異能太粗野了,不夠優雅。他把它們隨機投放到海外——島國、大西洋彼岸、南美的叢林裡。誰拿到是誰的命,他不在乎。
尤其是某島國,他重點把變狗,變狼……一些變身係異能投放過去了,他感覺那邊的人,不……,那邊畜生挺適配變狗,變狼,反正他們那邊名字帶犬………帶狼的………
林天重新閉上眼睛,大洋彼岸那顆種子正在發芽,速度比炎國境內那些種子快得多。
那個人在吸血,在變強,在用最原始的方式餵養他的異能。
堪薩斯城,出租屋。傑克·卡特從床上彈起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他站在窗前,看著外麵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手指在窗框上敲著。
今天不能再去那些老地方了,昨晚死了五個人,警察肯定在查。他開啟手機,搜本地新聞,果然——堪薩斯城連環命案,五名死者被殘忍殺害,警方正在調查。
評論區有人說這是吸血鬼乾的,有人說這是邪教獻祭,有人貼了一張蝙蝠的圖片,配文“堪薩斯城有吸血鬼了”。
傑克把手機扣在桌上,心跳加速。他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堪薩斯城很大,他可以去北區、東區、西區,哪裡都行。隻要不在同一片區域連續作案,警察冇那麼快找到他。
他走到窗前,推開窗戶,縱身躍出。半空中變成一隻小蝙蝠,混在夜色裡,朝北飛去。
北區他冇有去過,那邊是工業區,工廠多,倉庫多,人少,攝像頭也少。他飛了二十分鐘,落在一座廢棄倉庫的屋簷下,變回人形,蹲在陰影裡觀察。
第一個目標出現在晚上十點,一個年輕女人從工廠下班,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穿著工裝褲,頭髮盤起來,手裡拎著一個飯盒。
傑克從陰影裡走出來,捂住她的嘴,拖進倉庫後麵的巷子。獠牙刺進去,血湧出來。
甜的,帶著勞累過後的微酸,像剛跑完步喝的第一口水。他吸乾了她,把屍體靠在牆上,用一堆紙板蓋住。
第二個目標在十一點,一個流浪漢蜷縮在熱力井蓋上,蓋著一條臟毯子。傑克蹲下來,掰開他的嘴,獠牙刺進去。
血不好喝,帶著汗臭和灰塵的味道,但他需要湊夠十個人晉升,先想著快速變強。吸完,他把毯子拉上來,蓋住流浪漢的臉。
第三個目標,淩晨零點,一個從酒吧出來的女孩,紅頭髮,穿著皮夾克,醉得不輕。
傑克跟了她兩條街,在她拐進巷子嘔吐的時候動手。紅頭髮的血是辣的,像加了辣椒的番茄汁,但底味是甜的。他吸完,把屍體拖到垃圾桶後麵。
第四個目標,淩晨一點半,一個獨居的中年女人,剛洗完澡,穿著浴袍在陽台上抽菸。
傑克從她身後的陰影裡走出來,捂住她的嘴,獠牙刺進去。血有點鹹,帶著沐浴露的香味和尼古丁的苦味。
他吸完,把屍體放倒在陽台的躺椅上,拉上窗簾。
第五個目標,淩晨三點,一個剛下夜班的護士,穿著藍色工作服,手裡拿著一杯咖啡。
她在醫院後門的停車場取車,傑克從車底下鑽出來,撲倒她。血是苦的,混著咖啡因的澀味和消毒水的刺鼻,但湧進嘴裡的那一刻,他感覺身體裡有什麼東西碎了。
不是碎了,是破了,像蛋殼裂開,像冰河解凍,像一扇關了很久的門被人一腳踹開。他把最後一口血嚥下去,鬆開嘴,護士的屍體從他懷裡滑落,摔在地上。
他跪在地上,大口喘氣。身體在燒,從骨頭裡往外燒,從血管裡往外燒,從每一個毛孔裡往外燒。
翅膀從後背炸開,不是慢慢長出來的,是炸開的,撕裂了T恤,在夜風中展開,比之前大了三倍,暗紅色的薄膜上爬滿了黑色的紋路,像符文一樣。
他的手指變長了,指甲變尖了,掌心的麵板變成了暗紅色,覆著一層細密的鱗片。他的獠牙伸出來,比之前長了一倍,尖端鋒利得像手術刀。
他的眼睛變了,瞳孔變成豎線,虹膜變成暗金色,在黑暗中發光。他站起來,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攥緊拳頭,指甲在掌心留下四道白印。
他笑了,嘴角咧到耳朵根,露出那兩顆長長的獠牙。一階了。他能感覺到周圍所有人的血液,還有一公裡以外的人類,在那棟醫院大樓裡,在那些亮著燈的房間裡。
他能聞到他們的血型,能感覺到他們的心跳,能分辨出誰的血甜,誰的血苦。
他感覺隻要在吸食100個人,就可以繼續晉升2階。感受到身體的力量,嘴角邪魅一笑:“桀桀桀,食物們,我來了………”
他張開翅膀,躍入夜空。
淩晨六點,堪薩斯城北區,一條安靜的居民街上。一個送報紙的老人騎著自行車經過一條巷子,車燈掃過巷口,照到一具靠在牆上的身體。
他刹住車,用手中的手電筒照過去——一具乾屍,麵板緊貼著骨頭,眼眶深陷,脖子上的四個孔洞清晰可見。
老人從自行車上摔下來,腿軟了,爬不起來,哆嗦著掏出手機報警。
二十分鐘後,警車到了。帶隊的是北區分局的警長,一個姓格羅夫的胖子。
他蹲在乾屍旁邊,用手電筒照著脖子上的孔洞,臉色發白。“通知馬庫斯,讓他來。這個案子,和我們這邊的五具屍體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