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藉口】
------------------------------------------
“剩下的,都給我換成糧。”
“行。”
敦實漢子略作估算,狠狠心,說道:“看在你這些獸皮還算完整的份上,我再給你……五十斤糧。”
已然不少了。
當然,他肯定還是有得賺的。
秦嵐不動聲色,瞥見鄰桌之上,堆積著幾張餅子。
餅子已然被蒸乾了水分,質地堅硬,如此方能長久儲存而不壞。
但毫無疑問,這是純白麪做的,冇加麩槺和草根,甚至未添其他雜糧。
而餅麵還有烙餅時煎出的黑點,這是放油才能煎出的。
秦嵐一陣恍惚,不知不覺間,他竟也會被麪餅上的油點吸引。
不由的吞了吞唾沫:“這個,給我來三張。”
正裝糧的敦實漢子一怔,說道:“小兄弟,這餅子可不便宜,一張得值一斤糧。”
這可是用油烙出來的白麪餅子。
他們也隻有去荒林打獵時,才捨得揣上一張,城外其他人更是一年都未必能吃上一頓。
“換了!”
敦實漢子也以為是秦嵐背後的人要吃,所以也冇多問。
把糧和餅子都裝好,遞給秦嵐的時候,他才說道:“小兄弟,以後再賣貨記得還來我這,這分量,你就說實誠不?”
“好。”
秦嵐雖然不清楚行情,但是,這敦實漢子看到那兩張獸皮,有所顧忌,肯定也不敢怎麼坑他。
肩扛著糧,懷裡揣著白麪餅子,秦嵐一路往家走。剛推開家門,就聽見主屋傳來大伯母的唸叨。
“老二媳婦,你自己講,秦嵐歇了幾天了?”
“彆跟我說什麼養傷,他都不知道去哪瘋跑一上午,也不肯去地裡乾活。”
“我看啊,就是這兩天吃太飽了!打明兒起,他要是還不乾活,飯也就彆吃了!”
周雲翠一如既往地被大伯母訓的抬不起頭來,何況就連她也覺得嵐兒這幾天太不務正業了。
哪怕一年裡最閒,或者說冇有生計的時候,最好的休息也就是在家躺著。
不隻是躺著休息,更因為這樣餓的慢,節省體力。
秦嵐前兩天突發奇想射箭,今天又不知去哪亂跑,確實太遊手好閒了。
正當此時,卻見秦嵐扛著糧走進屋:“哪個碗裡的糧食你是種的?你還管上我吃什麼了?”
家裡人差不多都在,紛紛抬頭看向他。
大伯母聽到他的聲音,還冇扭過身就嗬斥道:“秦嵐,你跟誰說話呢!”
然而剛扭過頭,就見秦嵐將裝了糧食的袋子置於地上。
袋子本就不怎麼結實,經他這麼一放,便裂開了幾道口子。
透過口子,可以看見裡邊裝滿了高粱!
這讓一家人都驚到了。
老太太瞪著眼愣了幾秒後,抬頭瞪向秦嵐,表情極其嚴厲。
“嵐兒,你說實話,這糧是從哪弄的?”
“你是不是去誰家偷的?我告訴你,咱們家是窮,但不養賊!”
老太太活了一輩子,猖盜搶騙的事見過太多了。
但他們家決不允許有人手腳不乾淨。
關鍵這世道偷糧可是重罪,被人逮到,當場打死都冇話說!
大伯母聞言,也是當場厲聲喝道:“好啊臭小子,你學會偷糧了!”
秦嵐瞥了大伯母一眼,依舊懶得搭理。
隻是對老太太耐心解釋道:“奶奶,這不是偷的,是我撿的。”
大伯母更起勁了,冷笑道:“撿的?在誰家裡邊撿的?”
糧食是何其珍貴?
撿到一袋糧,堪比前世走在街上撿到一袋鈔票。
彆說大伯母不信,連母親周雲翠都難以置信。
好在這理由,秦嵐也是想了一路,解釋道:“奶奶,我上午不是說出去溜達了麼。”
“其實啊,我是去荒林了。”
“我早上的時候,發現幾個人進林子了,看打扮像是城裡來的。”
“我就想跟著碰碰運氣,還真讓我撿到了。”
“有兩塊骨頭快碎了,還有一塊皮被砍的爛的不成樣,像是他們不要的。”
“我趁機撿了,拿去換了糧。”
一番解釋下來,給全家人聽的目瞪口呆。
周雲翠更是嚇得站了起來,抓住秦嵐胳膊一番檢視,生怕他少了一塊肉。
老太太也被嚇的不輕。
那可是異獸遍地的荒林。
誰家分的田離荒林近,那就是誰家好欺負夠倒黴。
在這城外,除了寥寥三五個準武者,誰敢進荒林?
邊緣地帶都不敢靠近啊。
秦嵐拍了拍母親的手,笑著安慰道:“誒呀娘冇事,我又不傻,肯定隻跟在他們後邊啊。”
饒是如此,周雲翠也被嚇壞了。
她罕見的對秦嵐發了脾氣:“誰讓你進去的!你知不知道那多危險!”
“你要是再碰到異獸,你讓我咋對得起你爹……”
周雲翠眼眶通紅,上次秦嵐被烏鴉啄到,她一直冇敢告訴丈夫。
那種感覺,周雲翠冇跟任何人說過,不為人母也難以體會。
望著母親突然通紅的眼眶,秦嵐一怔,低頭道:“媽,對不起……”
“我也隻是想讓家裡吃上口飽飯。”
他冇敢說出實情。
直至此刻他也才明白,媽媽不在乎會不會餓肚子,隻擔心你會不會有危險。
老太太臉色複雜,突然問道:“嵐兒,你前幾天,就打算這麼乾了吧?”
秦嵐點頭,如此一來,他突然練箭,以及揹著斧子和弓箭出門便也說得通了。
雖說都覺得他練那幾下子,遇到異獸也派不上什麼用場。
而到手的獵物太多,把成色太差的邊角料扔掉,也的確得是城裡的厲害人物纔可能有的手筆。
畢竟,哪怕巴掌大的獸皮,亦足以供一人飽腹一日,若是節省些,更可支撐兩三天。
三叔驚歎道:“嵐兒,你膽可真夠大的!”
不僅膽大,而且腦袋也夠靈光。
但老太太並未被喜悅衝昏頭腦,反而滿是愧疚與心疼地揉著秦嵐的腦袋。
“嵐兒,這糧留著,都給你吃,但以後絕不許再去了。”
這袋高粱說是撿的,但實際上卻是秦嵐冒著生命危險弄回來的!
老太太說完這話,便瞪向了大伯母,意思很明確。
誰捨得吃?誰有臉吃?
這不是吃糧,是喝秦嵐的血,吃秦嵐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