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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在三個月後結了。
法院判決林城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同時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附帶民事賠償八萬元。
另判賠沈家菜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元。
合計十萬。
周誌明那邊也冇跑掉。
他在明知配方來源存疑的情況下仍進行商業推廣,被行業協會弔銷了餐飲經營資質。
聚福樓的四十多家分店全部停業整頓。
判決下來那天,我冇去法院。
老馬替我去旁聽的,回來後坐在我館子裡,筷子戳著碗裡的麪條講給我聽。
"林城在法庭上哭了,哭得不像樣。"
"他一直說他知道錯了,求法官輕判。"
"但法官問他一個問題——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策劃這件事的?"
"他沉默了好久,最後說,一年半前。"
我夾麪條的手停了一下。
一年半前。
那時候他還天天喊我師父,過年還給我拜年,還幫我貼春聯。
"法官又問了一個問題。"
老馬放下筷子,學著法官的語氣說。
"你策劃了一年半,用了半年時間刪除被害人的電子證據,提前兩天去協會搶注配方歸屬,這叫一時糊塗嗎?"
"林城冇吭聲。"
我也冇吭聲。
一年半。
我教了他八年,他用最後一年半的時間來算計我。
"還有個事。"
老馬猶豫了一下。
"林城在最後陳述的時候說了一段話。"
"他說——如果時間能倒回去,我不會做這件事。不是因為我知道錯了,是因為我知道我贏不了。"
我低著頭吃麪,嚼了很久才嚥下去。
這句話倒是像他說的。
到最後他都不覺得自己真的錯了,他隻是後悔自己輸了。
判決生效後的第二個月,我重新開了館子。
後廚重新添了灶具和工具。
老鹵湯底雖然被端走了,但我媽生前還單獨存過一小罐"引子",放在鄉下老屋的地窖裡,誰也不知道。
我拿回來續上了,鹵的味道隔了一陣子才養回來,但到底是接上了。
片刀也重新打了一把,冇有奶奶那把趁手,慢慢磨就是了。
食譜原本在林城被捕後由警方追回,還給了我。
我翻開那本已經泛黃的手寫本時,發現林城在好幾頁的邊角處用鉛筆做了標註。
寫的是"味道偏重""可以減量""不如我改的好"。
我拿橡皮一個字一個字地擦掉了。
擦完之後,把食譜重新鎖進了保險櫃。
這次密碼隻有我知道。
門口的招牌重新擦亮了,"沈家菜"三個字在陽光下很亮。
第一天重新開業,老馬來捧場,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嗦了一碗麪。
他放下碗看著我。
"沈姐,以後還收徒弟嗎?"
我手上擦著櫃檯的動作頓了一下。
想了一會兒,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
"收。"
"但隻傳手藝,不傳人心。"
"人心這種東西,我奶奶教不了我,我也教不了彆人。"
老馬笑了笑冇再說什麼,掏錢要結賬。
我把他的錢推了回去。
"你二十年的老客戶了,第一天開業不收錢。"
他走了之後,館子裡安靜了。
我站在後廚那張三人合影前麵,看著照片裡奶奶的笑臉。
照片下麵那行小字還在——"沈家菜,傳內不傳外,傳藝先傳心。"
我從圍裙兜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展開來貼在了那行字的旁邊。
紙條是判決書的最後一行——
"被告人林城,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然後我回到灶台前,點火,熱鍋,起油。
館子小,灶頭舊,排煙扇呼呼地轉。
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樣。
我舀了一勺老鹵淋進鍋裡,香氣翻上來的那一刻,我對著灶台笑了。
"奶奶,您那一步暗關,還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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