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晚已經習慣了在黑暗裏等人。
顧家別墅的客廳很大,大到說話都會有回聲。她坐在沙發上,背挺得筆直,兩隻手規規矩矩地放在膝蓋上——這是她花了半年才學會的坐姿,和牆上那張照片裏的女人一模一樣。
照片裏的女人叫溫以寧。
白裙子,長直發,嘴角帶著恰到好處的微笑,像一朵養在溫室裏的白玫瑰。
沈念晚每天都要擦那個相框。顧霆琛說的,要擦得一塵不染,不能有半點灰塵。她還記得他第一次帶她來這棟別墅時的樣子,指著那張照片對她說:
“從今天起,你叫溫以寧。”
她當時愣了一下,小聲說:“可是我叫沈念晚……”
他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件不合格的商品。
“名字不重要,”他說,“重要的是,你要像她。”
像她。
這兩個字,沈念晚用了三年去學。
她學會穿白色的連衣裙,學會把頭發拉得像瀑布一樣直,學會走路的時候步子小一點、慢一點,學會說話的時候把聲音放軟,學會在笑的時候隻露出六顆牙齒。
她甚至學會了溫以寧的筆跡。
顧霆琛有時候會讓她模仿溫以寧寫信,寫給“最愛的霆琛”。那些信最後都鎖在他書房的抽屜裏,從不拿出來看。她不知道他是想記住溫以寧,還是想證明自己可以騙自己。
今晚,她又等了四個小時。
牆上的鍾敲了十二下,別墅外麵終於傳來引擎聲。沈念晚下意識地挺直了背,把嘴角調整到溫以寧的角度。
顧霆琛推門進來,帶著一身酒氣和初秋的涼意。
他很高,穿深灰色的西裝,領帶鬆垮地掛在脖子上。五官冷峻,眉骨很高,眼睛是極深的黑,看人的時候像在審問。三十歲的顧氏集團掌門人,商業雜誌上的常客,冷酷、精準、不留情麵。
商場上如此,對她也是如此。
“還沒睡?”他把車鑰匙扔在玄關的櫃子上,看都沒看她一眼。
沈念晚站起來,聲音輕輕的:“等你。”
她走到他身邊,想幫他脫外套。這是她每天做的事,像一台設定好程式的機器。
顧霆琛後退了一步。
她懸在空中的手僵了僵,慢慢收回來。
“我說過多少次,”他解開領帶,聲音淡淡的,“別做多餘的事。你的工作就是待在這裏,等我需要的時候出現。不需要你噓寒問暖,不需要你假裝關心。”
“我沒有假裝……”她小聲說。
顧霆琛終於轉過頭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很短,短到她來不及捕捉任何情緒。但她知道他在看什麽——他在確認她和溫以寧像不像。發型對不對,衣服對不對,表情對不對。
“今天頭發捲了,”他說,語氣像在驗收次品,“以寧的頭發是直的。”
沈念晚的手指不自覺地摸了一下發尾。今天下午下了雨,她的頭發沾了水汽,確實有一點微微的弧度。
“對不起,”她說,“我明天去拉直。”
顧霆琛沒再說話,踩著樓梯往二樓走。
沈念晚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樓梯拐角。他從來沒有回頭看過她。三年了,一次都沒有。
她慢慢地坐回沙發上,蜷起腿,把臉埋進膝蓋裏。
客廳很安靜。牆上溫以寧的照片在月光下泛著冷白色的光,嘴角那個恰到好處的微笑,像在嘲笑她。
沈念晚忽然覺得,自己連哭都哭不出溫以寧的樣子。
溫以寧不會哭。照片上的她永遠在微笑,得體、優雅、完美。而她沈念晚,從小就是個愛哭鬼。在福利院的時候,她因為一顆糖哭,因為被大孩子推倒哭,因為夢見媽媽來接她、醒來發現是假的而哭。
後來她學會不哭了。因為顧霆琛說過,以寧不愛哭。
她就真的不哭了。
哪怕他喝醉了抱著她喊“以寧”,她也不哭。哪怕他在床上叫的是別人的名字,她也不哭。哪怕他清醒後推開她,冷冷地說“你和她還是差遠了”,她也不哭。
她把所有眼淚都咽回去,嚥到胃裏,嚥到心裏,嚥到身體最深處。
三年了,她以為自己已經不會再流淚了。
可是今晚,不知道為什麽,眼淚像決堤的洪水,怎麽都止不住。
她急促得用手背擦掉,慌慌張張,不能哭,不能哭,溫以寧不會哭,嘴角上彎,一下,兩下,三下。
好了,她現在又在笑了。
像溫以寧那般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