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現在聽我講《道德經》算是越來越注重感悟了。越是這樣,他就越上癮!
大道不會廢弛,也可以指這種情況吧!其實我又何尚不是!越研究這《道德經》越覺得有研究頭,隻是我想得要更接近於現實世界的現狀些,也便更深入了些。
清風感歎完後,又望著我說道:“小顏啊!你的進步的確今人刮目相看。就拿你習成的這雷符,估計已可獨步天下,無人敢欺了!
隻是符籙一道,得承神靈之恩。偶有請求,神靈普惠修煉之人,或許不吝法力,予以相助。但若使得太勤了,弄得神靈也不大願助力了,那就或有不靈了!
所以,僅憑符籙,未必保險!其它功課,也得精通才行!
而幾個月之後,你可要帶隊到青城山參加我青城派選秀呢!所以不光自己修煉不能落下,還得去兼顧師兄弟們。
時間緊,任務還是比較重的。而這麽一來,你跟我講這《道德經》的時間就不多呢!趕緊!趕緊!還講點!你這麽久了才講到二十幾章而已!”
他方纔還嘴上說“不貪”,這下子又“貪”起來了!
不過這種對知曉真理的“貪”,卻是大家都認同的。
隻有莊子是個異類,他對古人孜孜以求探索大道的做法有些微詞,說啥“吾生也有涯,而知亦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講究個要吃透自己的感悟,而非盲目而泛泛地學習研究。按他那樣,還不是與自己不相幹的懶得去想的態度!
當然,從反對做書呆子的角度去說,或者講個學術有專攻,還是對的!
既然清風急切地想瞭解清楚《道德經》,我也不好藏著掖著的,便又一口氣對他繼續講下一章:
“第二十五章:
此章老子重提“道”的根本屬性,並引出“天大、地大、人亦大”的以人為本思想,為後麵幾章批駁“輕天下”或“取天下”的想法和行為打下鋪墊。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是說早於天地產生之前,就有物混然而生成了。那時宇宙是一片寂寥的,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獨立長存、並永不停息地迴圈執行下去,可以認為那種狀態就是天地之母。
老子在這裏介紹的是中國古人對宇宙認識的一種猜想,即天地誕生前的鴻蒙狀態。這種猜想有一定的侷限性,思維空間隻限於古人的視界。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即天地由物質組成,肯定會先產生物質,才會逐漸形成天地。中國古人把形成物質的原因歸結為陰陽二氣(根據物質顯示出的冷、熱或明、暗這兩方麵特性,認為有兩種無形的氣互相糾結而演化出萬物)。這陰陽二氣古人把它形象化為太極圖案的陰陽魚。這個就是他們所說的“道”。
當然,“道”的命名從此處看很顯然就是老子給出的,也從而確立了中國的道家及道學。事實上道學思想及其陰陽五行學說等肯定遠早於老子之前就已誕生並形成了係統理論,隻是說在此之前並沒有明確命名而已。
老子雖對其進行了命名,但從整部《道德經》來看,並沒有真正去討論那些玄學理論,僅以此來突顯事物發生發展變化有其根本所在而已。
老子要的就是這點:人的自然生活狀態就是社會狀態的根本點!老子僅僅是想讓統治者循道治理天下,即遵守以人為本,以發展民生為根本來施政,倒也並不是說非要精通陰陽五行學術才能治理得好天下。
顯然,按老子所推崇的聖人之治的時代,民生自然、人民和諧而自在地生活,隻要不勞民擾民,民間自治,是可以無為而治的。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是說“大”就是向無邊處延伸、發展(逝,流逝延伸之意。遠,遠離,此處也有流逝延伸之意。),而又終迴歸於根本(反即返)。所以,道是如此的(即“故道大”),天也是如此(向遠處延伸發展而又迴歸於根本)、地也如此、人也如此。此處,“人”代指的應該就是人類社會。老子以“人亦大”的觀點指出了人類社會發展也是要迴歸到根本點。
當然,他沒在此處指明人類社會發展的這根本點,但我們結合前前後後的內容可以看出,那就是民生自然(即老百姓是自然而然地生活著的。
在西周及其以前,普遍而言,針對平民的剝削還是不太嚴重,平民基本上都是自食其力地生活著,基本上屬於一種天生天養的自然生存狀態。)!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從此句可見,老子把人民的地位抬得很高,與天地大道一樣的高度了。這點足見他對人民的尊重。
他也是在提醒統治者要足夠看重人民,人民的生活纔是社會(當時肯定沒有社會這一觀唸的,老子把它稱之為天下)發展的根本所在!所以,“輕天下(輕慢天下,不把天下老百姓的意誌和利益當迴事)”或“欲取天下(即竊據天下)”的統治都是不對的,是有違大道的,終將會失敗的。這些內容後麵幾章還分別有所論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主要突顯的是“道法自然”。此處這個法字的意思不是效法,而應該是“作為標準”之意。
“人法地”就是人以地為標準(法)來進行生產、生活等方方麵麵的活動。往深點講,就是古代人的生存是很受地理環境條件決定的。比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同的地理環境條件下人們發展出不同的文化生活。
“地法天”應該理解為大地變化跟著天的變化而變化。古人認為日出日落形成了白天和黑夜、太陽執行位置變化引起四季變更,從而地上萬物也隨之改變。
“天法道”則是說道左右著天的變化。而“道法自然”卻說的是道的變化完全是出於自然而天生的一樣。
由此可見,在老子眼中,“自然”的一切纔是最高階最值尊重的,一切有違自然的行為,最終都必然要失敗的!
當然,我們也可以這樣去看,違反自然的東西,遲早是要被自然所抹去。而自然又會重建一切。
有些人說“存在就有道理”,這是一種橫話。隻是說事物發展歸於完全契合自然有可能有一定過程,可能會通過無數次的解構與重建最終達到符合自然。
人類社會或許就是這麽樣的吧!從王朝更迭到體製改變,最終走向公權公用,人人都能過得比較舒心如意。這也許得經過長期的、無數次的變革重建螺旋式的發展才能得以實現吧。
老子提出要以民生自然為前提下去治理社會,何嚐不是怕社會發展走彎路?可惜真的如他自己所料那樣,極少有人能懂或願踐行他的道理。無它,太超前,對統治者的要求太高,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與統治者的個人意願是相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