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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暗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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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有點像我在太虛幻境中與老子的爭辯一樣,老子的智慧肯定不擺了,但老子可能也看不穿這麽多花花腸子!不過,既被我察覺了,對不起,我還真是想窮根究底了!

從某個道理上說,既然是“道”,它肯定不會是教條!道理!道理!說的就是要有根有據!無非我們就是求個真理而已嘛!找到根源,而知其治,不就是“以道治國”的本衷麽?

老子找到了他的道理,也就是樸實公正地為老百姓服務,發展好民生!畢竟“民以食為天”!這個搞定了,沒人會反對!

而我又想到些深層次的了!

如何才樸實公正?

這就要求民間也須對等處理事務。

說得很簡單,無奸無滑,別揣著明白裝糊塗!

老子對此倒說過這迴事,叫“鎮之以樸”!但事實不會那麽簡單!如何來“鎮”就是個大問題!

就等價交換一迴事上,涉及因素就很多!

真的等價麽?

如果這樣,商業不可能發展起來!

行業與行業間的發展不對等,就讓商業鑽了空子!而商業以其無根基之資本逐利而生,居然能百倍其利,反控諸業,就更成就了它利潤!

這種意識,真的也一下子讓我覺得活明白了!

比如,工人找不到覺得可以接受的工作,無非不過是因為勞務市場疲軟,人家資本方與這種勞動力的聘用交換中覺得暫時不劃算罷了!誰會貼著錢去養暫時無用之人?

當然,若都隻賺不虧,農民賣糧也如此想,不劃算就不賣,估計要餓死不少人!

所以,農民何以沒意識到自己尷尬的境地?

是因為他們賤麽?

的確!這就是幾千年來一直打壓形成的慣性!從上至下,一直都說:糧不值錢!不就是天生天養的。隻要風調雨順,地裏自個就會長出來的麽?農民也不過就是撿個便宜,把它們給弄迴來了而已!

事實也真就這麽迴事。

其它各業產品,在交換中紛紛昂其值,迫使最普遍最根本的商品——糧食和蔬菜賤賣,跟不上那些商品的漲幅!這不就形成了起碼的潛在剝削?

更甚的當然是逼迫農民繳糧了。

皇糧國稅,曆來是不得不繳的!所以,曆來就是以吃農民為主。

誰有奶就吃誰,這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了!吃瘦了,吃死了,關他屁事!官家明著吃,商家暗著吃,古時曆朝曆代皆如此!

推而廣之,各行各業的發展不平衡導致了有的賺錢盈利,有的則不得不隱忍著不劃算也要延續下去。

因為這社會又真的需要各行各業都有所發展才對頭!事實上大家都在共同勞動創造著財富,都有共同享受勞動成果的願望和需求。

而造成這種各行各業不均衡的原因,就是一直在執行著潛在不公平的“激勵機製”——逐利!

老子隻看到了利用權勢逐利(那個時代商業的效果不明顯,隻是配套行為),並沒有看到不等價交換帶來的“損不足而奉有餘”。

曆史發展到後來,利用權勢逐利逐漸被作了一定限製(所謂的資本主義民主革命,讓權力退居二線),不等價交換就成了社會的主流!它的隱蔽性剝削卻更加麻痹了老百姓,讓大家拚了命的去“賺啊賺!”。

隻是你不占主導地位,何從賺?隻能被賺!

這麽迴事,明顯又成了道學發展性運用的新課題!如何來做到稍微公平一點地讓社會均衡發展?

這課題真的太大了!

按老子的做法,還是“鎮之以樸”麽?又何從鎮之?

還是需要有人來主持“公道”!

這迴事又圈迴來了,還得統治者來幹!

有句老話叫“與狼共舞”!

看來老子所說的又還是對頭的。要搞好這迴事,先得改造狼!

首先就要弄清楚統治權是啥?應該賦予誰?

統治權應該是社會民眾的公權。

這點老子是說了的,叫“天下”!無人可以“取天下”!“天下神器”,不可為、不可執!

也就是說,作為統治者,必須公權公用,為民執政,才能長久。否則,一旦走到人民的對立麵去了,成為魚肉百姓的禍害,就難免不被人民拋棄,推翻後重建。

作為為民執政的政權,就應該兼顧各行各業的平衡發展,使得既要發展好生產,又要大家都有著落!這樣,社會才能和諧!

那麽,對於資本主體的控製,似乎就不應該落入私人之手了!當然,也還有其它種種調控平衡的辦法!

……

我雖心念電轉,但仍是呆在了那裏。

清風有些好奇地看著我。他並沒有出言打擾我。

他知道,我似乎進入到了一種狀態,那叫——頓悟!

他才捨不得把我叫醒呢!這種狀態可是修道中可遇而不可求的!他隻是好奇我幹嘛如此就“頓悟”了嘛?

我收迴思緒,看到清風還微張著嘴呆望著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清風也迴過神來,隻簡單地說道:“你繼續!”

這迴算是我理解有誤了,以為他又催我繼續講《道德經》!於是又翻著書接著說道:

“第二十三章:

上一章說了聖人抱一為天下式,指出了要“不爭而天下莫可與之爭”。這章又再次強調“希言自然”之無為之治,教誨統治者要循道施政。重心在第一句“希言自然”。其餘皆論證說教之辭。

“希言自然”即少發政令、遵從自然發展。老子認為這是長治久安的基本操作。故緊接著就以“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來相較論證。他說天地發飆,也隻能一會即止,不可長久,何況是人來實施所謂你想當然那套狂風暴雨般的政令呢?從這點上看,或許老子還是比較保守的。

但我們要看到,他的前提是保證社會的自然發展!顯然,他強調的是政令莫違自然,說簡單點就是不要違背民生的自然發展。若以前的積敝,那些有違自然的陳規,顯然應該革除的!這應該不在此處討論的。

綜合可見,道家崇尚自然發展,是其根本出發點。

至於“無為”與“不爭”的關係,也是基於崇尚自然發展出發的。二者是統一的聯合體。

“無為”以遵從自然發展為前提,提出不想當然地肆意妄為,要少出政令,別擾民。

為啥老子沒完全說不出政令呢?這猶如添柴燒火一般。火燃燒得不怎麽好了,撥一撥、吹一吹還是有必要的。但若一直在撥在吹,估計火就會被搞熄了。

從這點看,老子還是承認統治者對社會發展的引領、輔助作用的。故“無為”並非真的啥都不做,而是要在遵從自然發展的規律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去做好方方麵麵,即也就是他所說的“無所不為”吧!

但老子所言“無為”,除了指莫妄為外,所含深意還在於別貪功圖有啥文治武功的建樹之類的。即要抱淡泊名利的心態來遵從自然發展規律地去執政施政。

的確,老子提的大道甚簡。若按原始社會狀貌,遵從社會自然發展,統治者還真不消做多少事的。

拿現代這複雜社會來看,光引領社會經濟發展一項,要做好就足以讓人廢寢忘食了。

所以,“無為”之意義還主要體現在淡泊名利上。

一個人的能力、精力和時間是有限的,要發動團隊乃至大家共同來努力,這就要“不爭”。

要充分承認別人的功勞和利益,才能更好地發動大家來做好方方麵麵。

這點上說,是符合人類社會互相承認的社會心理的。

故“不爭”反而能得到共同的承認,從而實現“天下莫能與之爭”的個人成就效果。

所以,“無為”與“不爭”其實是一體的。“無為”是內因,“不爭”是表現。其中的確蘊含著高妙的哲理。

老子後麵所說的“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算是從正反兩方麵告誡要循道施政吧。是依道和德來施政呢?還是甘願亂來失政失德呢?自己選!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是對第十七章所提的執政信譽的重申。即執政有違自然,有違大眾,就得不到大家們擁護。”

清風當然何樂而不為地聽我接著講《道德經》囉!從這方麵而言,他算是我的一個粉絲了。

他既想聽我講得如此細致深入,又有些恨《道德經》字數不多卻章節太多了點!一時半會兒還真聽不完!而這一章的內容呢,又可以看成上一章的延續,所以,他也算是聽了迴完整的老子關於“無爭”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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