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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陪姐姐去商場買東西。姐姐抱著三歲的我,她在旁邊跟著。
經過一個偏僻的樓道時,她忽然起了念頭。
“姐,那邊有個玩具,囡囡肯定喜歡。”
姐姐抱著我走過去。
她從背後,把姐姐推下了樓梯。
姐姐摔下去的時候,頭撞在台階上,暈了過去。
她抱起嚇哭的我,捂住我的嘴,快步離開。
然後她打電話給專門乾一些見不得光的事的人。
他們把昏迷的姐姐帶走,關了起來。
她回到家,跟我爸說,姐姐失蹤了。
我爸報了警,找了一段時間,冇找到,就放棄了。
“你爸,”林美芳笑得意味深長,“不到半年,就接受我了。”
“夠了。”我打斷她。
我看向我爸。
他一直低著頭,冇說話。
“你知道的,對不對?”我的聲音在發抖,“你知道她不是你老婆,你知道我親媽被她害了,你知道她被關在那個地方,生不如死”
他抬起頭聲音沙啞:“從第一天起,我就知道。”
“我當時工作那麼忙,你那麼小,我一個人帶不了你。”
我的聲音尖得嚇人,“你就讓她睡你的床,讓你女兒叫她媽,讓我親媽在那個破廠房裡被關了二十三年?”
說完,我轉身往外走。
“你去哪兒?”他站起來。
我回頭看著他,一字一句:“去派出所。把你們倆,一起送進去。”
他追上來,抓住我的胳膊,“家醜不能外揚!傳出去,我怎麼見人?你怎麼見人?你以後還怎麼嫁人?”
我看著他的手,那隻曾經給我做過無數頓飯的手。
然後我甩開了。
“從今天起,”我聲音平靜,“我冇有爸。”
從家裡出來,我給周斌打了電話。
“幫我查一個人,林美芳,二十三年有冇有案底,有冇有身份證資訊。”
半小時後,周斌回過來了。
“查到了,她用的是林美琴的身份證。”
“真正的林美琴失蹤後,她就用那個身份生活了二十三年。她自己原來的身份,早就登出了。”
“能抓嗎?”
“能。冒用他人身份,涉嫌詐騙,還有你媽的案子,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夠判了。但需要證據。”
“我有。”
第二天,我去了醫院。
我媽精神好了一點,能坐起來了。看見我進來,她伸出手,我握住。
“媽,我需要你幫我。”
她點點頭。
“你還記得二十三年前的事嗎?你妹妹推你下樓,那些人把你帶走。你能作證嗎?”
她的眼神一下子變得恐懼,手開始發抖。
我抱住她,出聲安慰:“媽,不怕,他們已經被抓了。”
“但有一個人還在外麵,那個人纔是害你二十三年的主謀。”
她的身體抖得更厲害了。
過了很久,她點了點頭。
周斌帶著同事來做了筆錄,錄了音,拍了照。
證據夠了,但我不想就這麼算了。
我要讓他們,身敗名裂。
我找到周斌:“林美芳現在的身份是假的,那她這些年辦的那些事,銀行卡房產證社保,是不是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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