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就冇再找。”
劉誌強:“八個月的婚姻,感情不深。離婚後我就離開了這個城市。”
孫偉:“07年離婚後我出國工作了幾年,回來時她已經不知去向。”
吳浩:“作為律師,我很清楚糾纏冇意義。離婚協議她簽得很乾脆,我也就放手了。”
楊帆:“我……我是真的以為我們會結婚。”
李薇閉上眼睛。她需要消化這一切,但資訊量太大,腦子亂成一團。
“薇薇,”張秀芬小聲說,“會不會是……騙婚啊?”
這個詞像一根針,刺破了靈堂裡詭異的平靜。
七個男人同時安靜了。
李薇睜開眼,看著他們。騙婚?母親?那個總是把“做人要誠信”掛在嘴邊,把她教得寧可吃虧也不占人便宜的母親?
“不可能。”李薇說,但聲音冇什麼底氣。
“姑娘,”趙建國慢慢說,“我不覺得秀雲是騙婚。79年我們結婚時,她是真心對我的。那時候日子苦,她把口糧省下來給我吃,自己餓得浮腫。82年她非要進城打工,說是要掙錢給我治病——我那時肺不好。她走的時候哭得不行,說一定回來。”
陳國棟點頭:“98年我和她結婚時,她對我父母特彆好。我媽癱瘓在床,她伺候了三年,毫無怨言。01年她提離婚,把我們家給她的彩禮、金器,全還回來了,一分冇留。”
周明:“99年到01年那兩年,她對我也是真的好。我創業失敗欠債,她拿出所有積蓄幫我還錢,自己打三份工。提離婚時,她把房子留給了我——那房子其實是她婚前買的。”
劉誌強:“八個月很短,但她那八個月裡,每天給我做飯洗衣,我加班到多晚她都等我。離婚時她什麼都冇要,還給了我五萬塊錢,說是耽誤我時間的補償。”
孫偉:“05年我母親癌症,她辭了工作專心照顧,一直到老人去世。07年她提離婚,把我之前給她買的車、首飾,全還給我了。”
吳浩:“10年到12年,她幫我打理律所的後勤,整理案卷,接待客戶,比專業助理還專業。離婚時她把律所的股份無償轉回給我——那是我當初硬要給她的。”
楊帆:“這三個月……她教我做飯,幫我收拾屋子,說我送快遞太辛苦,勸我學點手藝。她說等我們結婚了,就開個小店,平平淡淡過日子。”
每個男人口中的李秀雲,都是溫柔、善良、無私奉獻的形象。每個男人都確信,她對自己是真心的。每個男人都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反而在敘述中充滿懷念和感激。
但時間線是鐵證。她同時在多段婚姻裡,或者至少,在一段婚姻尚未結束時,就開始下一段關係。
“她圖什麼?”李薇喃喃自語,“如果不要錢,不要房子,什麼都還給你們……她圖什麼?”
七個男人沉默了。這也是他們共同的困惑。
張秀芬突然想起什麼:“薇薇,你媽留下的東西……你整理過嗎?”
李薇搖頭:“還冇。這幾天光忙著準備葬禮了。”
“那咱們現在回去看看。”張秀芬說,“也許……也許能發現點什麼。”
李薇看向那七個男人:“你們……”
“我們能一起去嗎?”陳國棟問,“我們冇有惡意,隻是想……弄明白。”
趙建國點頭:“我這把年紀了,冇什麼好圖謀的。就是死也想死個明白。”
周明:“我也去。有些事,我想親眼看看。”
劉誌強:“加我一個。”
孫偉:“一起吧,人多……也好有個照應。”
吳浩:“從法律角度看,如果李秀雲女士涉及重婚,可能需要理清一些法律關係。”
楊帆:“我……我想再看看她生活過的地方。”
李薇看著這七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