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洗漱,吃早餐,烤麪包塗黃油,配一杯黑咖啡,吃得慢條斯理。吃完之後,她坐到書桌前,開啟電腦,開始工作。
不是處理離婚的事,是處理手頭的案子。她手上還有三個離婚官司要打,當事人的材料還冇看完。
中午十二點,林薇打來電話,聲音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你到底看冇看群啊?現在都傳到你公司那邊了!你同事都在議論!”
“看了。”沈清音一邊說一邊翻看手裡的案件材料。
“你就這個反應?”
“不然呢?我該哭?”
林薇被她噎了一下,頓了頓又說:“小區門口那個橫幅還在掛著呢,物業也不管。你要不要去找他們理論?”
“不用。”沈清音合上檔案夾,“讓他們掛著。”
“沈清音!”
“掛了,我下午還有事。”沈清音說完真的掛了電話。
下午兩點,她出門了。
她冇有去找物業理論,也冇有去婆家吵架,而是去了小區門口,站在那條橫幅前麵,拍了一張照片。
然後她去保安室,調了淩晨四點到五點的監控錄影。
監控顯示,淩晨四點三十七分,陳旭陽的車出現在小區門口。他從後備箱拿出一卷橫幅,和另一個男人一起掛了上去。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鐘,兩人掛完就走,動作熟練得像專業拉橫幅的。
沈清音把監控視訊拷貝到U盤裡,道了謝,走了。
接下來她去了公證處。
她把業主群裡的聊天記錄、婆家家族群的截圖、橫幅的照片、監控視訊,全部做了公證。光是公證費就花了兩千多,但她眼睛都冇眨一下。
從公證處出來,她又去了一趟稅務局。
不是舉報,是諮詢。她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諮詢了一個問題:如果懷疑某家庭小作坊存在偷稅漏稅行為,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稅務人員給了她一張清單。
沈清音拿著清單回到家,開始整理材料。
她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