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都冇察覺到。
比如,下雨天的時候,我的書包裡會莫名其妙多出一把傘。
我問是不是他放的,他頭也不抬地說:“不知道,可能是田螺姑娘吧。”我翻了個白眼,心想這人腦子有病。
比如,我隨口說了一句“草莓味的牛奶真好喝”,第二天廚房的櫃子裡就多了兩箱草莓牛奶。林建國說:“超市打折,買一送一,我就多買了點。”我信了。
我居然信了。
誰會想到一個四十多歲的車間主任會專門去買草莓牛奶?
比如,有一次我發燒請了病假在家,下午迷迷糊糊醒來的時候,看到床頭櫃上放著一杯溫水和兩粒退燒藥。
杯子下麵壓著一張紙條,上麵寫著:“吃藥。彆死在家裡,晦氣。”
我燒得七葷八素的,看到“晦氣”兩個字還是氣得差點把杯子摔了。
但後來我想起來,那杯水是溫的——不是涼的,不是燙的,是剛好可以入口的溫度。有人試過了。
比如,冬天的時候,我的校服外套口袋裡會偶爾出現一包暖寶寶。
我從來冇買過那種東西,也不知道是誰塞的。
有一次我忍不住問他:“是不是你?”
他正在吃蘋果,咬了一大口,腮幫子鼓鼓的,含含糊糊地說:“什麼是不是我?你丟東西了?”
“暖寶寶。”
他嚼蘋果的動作頓了一下,然後若無其事地嚥下去:“我乾嘛給你塞那個?有病。”
“也是,”我說,“你怎麼可能那麼好心。”
他的表情變了一下,很快又恢複了那副吊兒郎當的樣子:“你知道就好。”
然後他咬了一大口蘋果,轉身走了。我看著他走遠的背影,忽然注意到他的耳朵尖紅紅的。
冬天嘛,凍的。我想。
這些事情在當時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小到我轉頭就忘。
我隻記得他叫我“拖油瓶”,記得他跟我搶電視遙控器,記得他把我的牛奶換成過期酸奶——雖然事後他說是拿錯了,但那酸奶的保質期過期了整整一個星期,怎麼看都不像是拿錯的。
我那時候不知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喜歡,有時候就是這麼蠢的。
蠢到隻會用惹你生氣的方式來引起你的注意,蠢到把所有好意都偽裝成惡意,蠢到把“我喜歡你”四個字嚼爛了嚥進肚子裡,最後隻吐出來一句“拖油瓶”。
他十四歲,十五歲,十六歲,十七歲。
他整個青春期的喜歡,都藏在那些愚蠢的、彆扭的、說不出口的細節裡。
而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在學校裡過著我的日子,上課,考試,交朋友,參加社團。
我的成績越來越好,從年級三十二名一路爬到了年級前十。
老師們喜歡我,同學們也覺得我挺好相處的。
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脾氣急了點——這一點,據我媽說,是遺傳了我爸。
我幾乎不提家裡的事。
有同學問我“你是不是跟林昭住一起”,我都輕描淡寫地說:“哦,他啊,算是我哥吧,繼母那邊的。”
“哇,那你豈不是每天都能看到校草?”那個女生的眼睛亮得像燈泡。
“校草?”我皺眉,“誰封的?”
“大傢俬底下都這麼叫啊!你不覺得他很好看嗎?”
我想了想,認真地回答:“他嘴很臭。”
那個女生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暴殄天物的罪人。
後來那個女生托我幫忙遞一封信給林昭。
我拿著那封粉色的、還散發著香味的信,站在家門口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遞給了他。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