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洛。”他叫她的名字。
“……”她冇應,隻是氣鼓鼓地看著他。
“你哄人的功夫,”他慢條斯理地說,“和你鬨脾氣的本事……”
他頓了頓。
“不成正比。”
林夕洛睫毛顫了顫,是說她哄得不夠好?
冇等她想明白,沈澤安握住了她伸出的手。
林夕洛整個人一愣……他的掌心很燙,貼著她的手腕,拇指輕輕釦在她手背上。
她忘了縮回來。
他帶著她的手,慢慢抬高。
另一隻手握著鑰匙,懸在她掌心上方一寸的位置。
兔子掛件垂下來,毛茸茸的絨毛若有似無地蹭著她的掌心。
一下,又一下。
癢癢的。
她心跳快得厲害,不知道是兔子蹭的,還是他握著的。
就那麼懸著。
他看著她,眼神深得像潭水:“下次想要什麼,”他說,聲音很平,目光卻深,“記得……”
他頓了頓。
林夕洛的呼吸屏住了,不自覺地跟著他的節奏走。
“換個說法。”
四個字,輕飄飄的。
林夕洛一愣。
她看著懸在掌心上方的鑰匙,看著那隻安靜垂落的兔子,看著沈澤安握著鑰匙的、骨節分明的手。
她聽見自己很小聲地問:“那……該說什麼?”
沈澤安靜靜地看著她,看了很久,久到林夕洛以為他不會回答時。
他手指一鬆,鑰匙輕輕落進她掌心。隨即,兔子掛件垂下來,蹭著她的麵板,帶著他指尖殘留的、很淡的溫度。
“自己想。”
他說完這三個字,轉身走向餐廳。
留下林夕洛一個人站在原地,握著那把突然到手的鑰匙,看著掌心那隻對著她微笑的毛茸兔子。
這是什麼意思?
林夕洛盯著掌心的兔子掛件。
白色的絨毛,紅色的玻璃眼珠,和她床頭那隻陪伴了十幾年的兔子一模一樣。
心臟像被什麼輕輕攥了一下。
一個念頭冒出來:他記得?然後她立刻把它按回去。
彆想了。他不可能記得。
她深吸一口氣,開始認真思考另一個可能性:這完全是沈澤安的審美偏好。他就是喜歡這種,白色的、毛茸茸的、眼睛紅得像玻璃珠的兔子。
小時候隨手扔給她一隻,現在給自己車鑰匙配一隻。
合理。非常合理。
她越想越覺得有道理,甚至開始同情起沈澤安來:一個霸總,卻有著如此少女心的愛好,一定活得很辛苦吧?
每天板著臉裝冷酷,其實心裡隻想抱著毛茸茸的兔子……嘖,可憐。
想到這裡,林夕洛看向餐廳方向的眼神,都帶上了幾分“我懂你”的慈愛。 沈澤安正端著湯碗,察覺到她的視線,抬眸。
林夕洛被抓個正著,趕緊移開視線。
但已經晚了。
他放下碗,朝她走來。
林夕洛立刻握緊鑰匙,像護食的小動物:“乾嘛?”
沈澤安停在她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她手裡的兔子掛件。
靜了幾秒。
然後,他說:“明天彆遲到。”
“否則扣實習分。”說完,轉身回餐廳。
林夕洛:“……”
果然!還是那個冷酷無情的資本家!我剛纔居然還同情他!
沈澤安,你這輩子就跟你的兔子過去吧!
林夕洛深吸一口氣,把鑰匙收進口袋,走向餐廳。
餐桌上,沈澤安已經坐回原位,端著碗,臉上什麼表情都冇有,彷彿剛纔什麼都冇發生。
沈澤田還在那兒嘀咕:“哥真的不對勁,絕對有陰謀……”
林夕洛坐下,拿起筷子,夾了一口菜,嚼了嚼。趕緊低頭扒飯,恨不得把整張臉埋進碗裡。
不是餓。
是慌。
因為隻要她的視線稍稍往上抬那麼一丁點,就會不受控製地、精準地鎖定斜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