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終極復仇:兵王的最後一戰
傍晚的山林,悶得跟個密不透風的蒸籠似的,那些該死的蚊蟲,一群接一群往臉上撲,揮都揮不開,煩得人牙癢癢。沈逸趴在山坡的灌木叢裡,身上那件吉利服,早被汗水和露水浸得透濕,一股發黴的餿味兒直往鼻子裡鑽。可他就跟釘在那兒似的,一動也不動——從昨天淩晨到現在,三十多個小時了,他愣是沒敢翻一下身,連大氣都不敢喘。
山下兩公裡遠的地方,那片房子燈火通明的,看著晃眼。
說那是莊園,其實都是擡舉它,說白了就是毒販坤沙的老巢。佔地不小,少說也有五六平方公裡,私人泳池、停機坪、人工湖,能有的全有了,不該有的也被他弄來了。最諷刺的是,人工湖邊上還養著幾隻天鵝,白得紮眼,跟這荒郊野嶺的破地方格格不入。沈逸透過瞄準鏡瞅過去,泳池邊的派對正鬧得歡,坤沙那胖子,穿件花裡胡哨的襯衫,左胳膊摟個穿比基尼的女人,右手端著香檳杯,正跟幾個穿西裝的買家扯著閑話,那張油膩的臉,得意得都快溢位來了。
那幾個買家,他都認識。緬北某個軍閥的代表,歐洲來的黑手黨,還有國內好幾個被通緝的大毒梟,全是金三角能排上號的狠角色。平時這些人各藏各的,想把他們一鍋端,根本沒機會。今兒個可算湊齊了,也不枉他在這兒趴了三十多個小時,遭這份罪。
沈逸嘴角扯出一抹冷笑,沒出聲,心裡卻明鏡似的——這幫傢夥,還以為自己在享清福、過好日子,殊不知,死神早就混在他們中間,跟他們喝著一樣的香檳,聽著他們吹著不著邊際的牛。
他等這一天,等了整整三個月,一天都沒敢忘。
三個月前,他還坐在哥哥沈安的遺像前,就那麼盯著照片上那張熟悉的笑臉。照片是黑白的,沈安穿著警服,笑得特陽光,跟小時候一模一樣。沈安比他大五歲,從小就是旁人嘴裡“別人家的孩子”,學習好,又懂事,後來考了警校,成了一名緝毒警察。而他,走了另一條路,參軍,進特種部隊,最後成了龍牙的兵王。兄弟倆聚少離多,一年也見不了幾次麵,但每次見麵,沈安都會拍著他的肩膀,語氣特自豪:“小逸,好好乾,哥為你驕傲。”
沒人知道,沈安是臥底。他在坤沙的集團裡,一待就是三年,偷偷送出來無數情報,幫國內警方端掉了十幾個販毒網路。可三個月前,他的身份暴露了。
坤沙那畜生,折磨了他整整七天,用盡了各種法子,卻沒從他嘴裡套出一個字。
最後找到沈安屍體的時候,那模樣,慘得讓人不忍心看——身上沒有一塊完整的麵板,十根手指全被剁碎了,眼睛挖了,舌頭也割了。可就算這樣,他一個字都沒吐,半點沒鬆口。後來道上的人提起這事,都忍不住說:那小子,骨頭是真硬。
沈逸當時就坐在禁毒大隊的會議室裡,聽法醫唸完報告,從頭到尾,沒說一句話,連眉頭都沒皺一下,可心裡早就翻江倒海了。隊長是個五十多歲的老警察,跟沈安共事了好多年,紅著眼圈拍他的肩膀,聲音都啞了:“小逸,你哥是英雄。但你是軍人,別做傻事,不值得。”
沈逸隻是點了點頭,沒應聲。
第二天,他就提交了轉業申請。隊長紅著眼圈簽了字,送他出門的時候,就說了一句話:“活著回來。”
沈逸沒接這話。活著?他壓根就沒想過活著回去。這三個月裡,他跑遍了坤沙名下的七個據點,每個據點都埋了炸藥,那藥量,足夠把整座山都掀飛。唯獨這座莊園的炸藥,是他親手埋的,每一個位置,都反覆確認過。這三個月,他裝過工人、扮過農民,還當過小販,一次次靠近這座莊園,把炸藥塞進最不起眼的角落——泳池底下,停機坪旁邊,別墅的承重牆後麵,甚至連那些天鵝住的人工湖裡,他都裝了水壓引爆裝置。
今晚,所有買家都聚在這兒了。今晚,就是他們的死期,也是這一切的終結。
沈逸的手指搭在引爆器上,拇指輕輕按著那顆紅色的按鈕,冰涼的觸感透過指尖傳來。他閉上眼睛,腦海裡一下子就閃過沈安最後一次給他打電話的聲音,那段通話很短,用的是加密頻道,總共就三秒鐘,卻字字紮心:“小逸,哥可能回不去了。替我在爹媽墳前,上柱香。”
等他執行完手頭的任務,再回撥那個號碼,早就打不通了,永遠都打不通了。
他睜開眼,透過瞄準鏡,死死盯著山下那個穿花襯衫的胖子。坤沙正舉著酒杯,全場幾十號人都在歡呼,吵吵嚷嚷的,不知道在慶祝什麼了不起的成就。沈逸懶得管,也不想知道,他隻清楚一件事——這些人,今晚一個都別想活著走出去。
“哥,走好。”
他低聲說了這三個字,聲音輕得像耳語,隨即,拇指毫不猶豫地按了下去。
轟——!
一瞬間,整個世界都安靜了,靜得能聽見自己的心跳聲。沈逸隻看到山下的莊園,突然爆發出一團刺目的白光,那光比太陽還亮,刺得他眼睛生疼,眼淚都快流出來了。緊接著,衝擊波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向外擴散,所過之處,樹木跟火柴棍似的,被輕易掀翻,地麵也跟著劇烈震顫,連他趴著的山坡,都在晃。泳池裡的水瞬間就蒸發了,騰起一大片白色的蒸汽,那些看著氣派的別墅,跟紙糊的一樣,一下就被撕碎了。而那些前一秒還在歡呼、還在享樂的人影,下一秒,就徹底消失在了漫天火光裡。
沈逸被衝擊波掀得往後退了半米,後背狠狠撞在一棵樹上,疼得他齜牙咧嘴,倒抽一口冷氣。可他顧不上疼,因為胸口突然傳來一陣滾燙的感覺,燙得他差點叫出聲來,像是有塊燒紅的烙鐵,貼在了皮肉上。
他低頭一看,心裡咯噔一下——那枚從小戴到大的銅鐘,他媽說那是祖上傳下來的,讓他務必貼身帶著,二十多年了,他從來沒摘過。此刻,這枚銅鐘正在胸口劇烈震顫,而且越來越燙,燙得他胸口那塊皮肉,火辣辣地疼。
“什麼玩意兒……”
他剛嘀咕完,銅鐘“嗖”的一下,就從他脖子上掙脫了,一下子飛上空,在半空中急速旋轉,發出耀眼的金光。那光芒,比剛才爆炸的火光還要刺眼,一瞬間,就籠罩了以莊園為中心、半徑足足五公裡的範圍。
沈逸就那麼眼睜睜地看著,看著那片範圍內的一切——莊園的廢墟、燃燒的車輛、還有那些沒被炸死、正在四散奔逃的漏網之魚——全都被金光包裹著,然後像沙子一樣,一點點解體、消散,最後,全被吸進了那枚銅鐘裡。是真的被吸進去了,一點痕跡都沒留。那座佔地幾平方公裡的莊園,連同裡麵所有的人和物,就這麼沒了,原地隻剩下一個巨大的深坑,跟被什麼東西狠狠咬了一口似的。
緊接著,一股無可抗拒的巨力,突然撕扯著他的身體。那種感覺,就像是被扔進了絞肉機裡,骨骼、血肉、神經,全被碾碎,再重組,再碾碎,反覆折磨著他。那種痛苦,早就超越了人類能承受的極限,他想喊,卻發不出一點聲音;想掙紮,連一根手指頭都動不了。
最後,隱約有個蒼老的聲音,在他靈魂深處回蕩,像是穿越了萬古時空,斷斷續續的,聽不真切:“破損……嚴重……需人道洪流……借汝……六十年……”
“他媽的什麼玩意兒……”沈逸隻罵出半句,意識就徹底沉入了黑暗,什麼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也許是一瞬間,也許是一萬年,誰也說不清楚。
冷。刺骨的冷。
這是沈逸恢復意識後的第一個感覺,不是空調的那種涼,是那種往骨頭縫裡鑽的冷,就跟冬天沒暖氣、沒棉被,硬扛著凍似的,冷得他渾身發抖,牙齒“咯咯”打顫,停都停不下來。
他拚命睜開眼睛,眼皮重得跟灌了鉛似的。
入目的,不是醫院的白色天花闆,而是低矮的土坯房頂,房樑上掛著幾串幹辣椒和玉米棒子,黑乎乎的,落滿了灰塵。耳邊是“呼呼”的風聲,從窗戶紙的破洞裡灌進來,吹得他臉上跟刀割一樣疼。
沈逸愣住了,腦子一片空白,好半天才反應過來——這不是他熟悉的地方。
下一秒,一股陌生的記憶,就跟開閘的洪水似的,猛地湧入他的腦海。那些記憶碎片太多、太雜,跟放電影似的,在他腦子裡快速閃過,閃得他頭疼欲裂,像是要炸開一樣。他咬著牙硬扛著,一邊扛,一邊拚命去理解那些畫麵,去接受這個陌生的身份。
這個身體的原主,也叫沈逸,十七歲,住在一個叫沈家村的地方。父母早亡,是被爺爺奶奶拉扯大的,還有個大伯,叫沈國棟,在四九城的婁氏軋鋼廠當鉗工。
三個月前,爺爺奶奶去四九城看望大伯,回來的路上,遇上了一隊潰逃的藍軍兵痞。那些兵痞,搶光了他們身上所有的財物,還把兩個老人打得重傷。兩個老人硬撐著回到家,躺了整整三個月,最終還是沒挺過來,先後走了。
大伯趕回來辦了喪事,想把他接去四九城,可他拒絕了。他說,要守孝一年,留在村裡,守著爺爺奶奶的墳。
可隻有他自己知道,還有一個不能說的理由——他要報仇。
那隊兵痞,就藏在昌平城外三裡地的關帝廟裡,一共34個人,為首的那個,臉上有道刀疤,看著就兇神惡煞的。他偷偷去踩過點,心裡一直盤算著,找機會下手。
可他終究隻是個十七歲的少年,雖說從小跟爺爺學過家傳的形意拳和**大槍,但從來沒正經跟人過過招,說白了,就是紙上談兵。
昨天夜裡,他一時衝動,提著家裡砍柴的斧頭,偷偷摸去了關帝廟。結果還沒靠近,就被放哨的兵痞發現了。那群人把他圍在中間,用槍托、皮帶、棍子,往死裡打,沒一點手下留情。那個刀疤臉,還扯著他的頭髮,獰笑著嘲諷他:“小崽子,就憑你也想報仇?你爺奶那對銀鐲子,還在老子手上呢!滾回去再練十年,再來找死!”
然後,他就被那些人扔到了廟外的雪地裡,自生自滅。
他拖著殘破的身體,一點點往村裡爬,爬了不知道多久,凍得快沒知覺了,最後才被同村人發現,擡回了家。可就算這樣,原主還是沒撐住,就這麼沒了,然後,換成了他。
沈逸躺在那張冷硬的土炕上,慢慢消化完這些記憶,心裡堵得慌。那些畫麵太清晰了,清晰到他能真切地感受到,原主臨死前的不甘,那種明明拚盡全力,卻依然無能為力的絕望,還有對爺爺奶奶的愧疚。那些情緒,像潮水一樣湧過來,壓得他幾乎喘不過氣。
他就那麼躺著,沉默了很久,久到窗外的風聲都似乎小了些。
然後,他緩緩擡起手,看著這雙手——瘦得皮包骨,布滿了老繭和傷口,指甲縫裡還有乾涸的血跡,粗糙得不像個十七歲少年的手。這不是他的手,他的手,布滿了槍繭,是經歷過無數次生死搏殺、握慣了槍和刀的手。
可他還是握緊了拳頭,指節泛白。
那雙眼睛裡,原主殘留的不甘和憤怒,此刻無比清晰地刻在他的靈魂裡。那不是他的情緒,卻是他現在必須扛起的責任——原主臨死前對這個世界的留戀,對那些兵痞的恨,還有對爺爺奶奶的愧疚,他都得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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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了那兩個老人——一個頭髮花白、滿臉皺紋的老太太,一個駝背、走路都有些蹣跚的老頭兒,臨死前,還在一遍遍唸叨著“小逸”“小逸”,滿是牽掛。
沈逸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再睜開時,眼神已經恢復了往日的冷靜,那種屬於特種兵的沉穩和銳利,在這雙少年的眼睛裡,悄然浮現。他撐著炕沿,慢慢坐起來,渾身的皮肉都在疼,每動一下,都像是有針在紮,可他能忍,這點疼,比起失去哥哥的痛苦,比起原主所受的折磨,根本不算什麼。
骨頭沒斷,都是皮肉傷。那幫兵痞,沒想打死他,隻是想教訓教訓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愣頭青。可原主底子太弱,又在雪地裡凍了那麼久,終究沒扛過去。
他扶著牆,一步一步,慢慢挪到屋子的另一頭。
桌上放著兩個牌位,前麵擺著幾個黑乎乎的窩頭,還有一碟鹹菜,看著就難以下嚥。牌位上刻著字,字跡有些潦草,卻是清晰的——那是原主的爺爺奶奶,也是他現在的爺爺奶奶。旁邊還有一個破舊的布包,沈逸一眼就認出來了,那是奶奶的針線包,裡麵應該還放著沒做完的鞋底,是給原主做的。
他站在桌前,就那麼看著那兩個牌位,一動不動。
窗外的北風,還在“呼呼”地刮著,吹得窗戶紙“嘩啦啦”響,像是在嗚咽。屋裡很暗,隻有一盞煤油燈,火苗被風吹得搖搖晃晃,把牆上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顯得格外冷清。
半晌,沈逸才開口,聲音很輕,卻很穩,每一個字,都像是刻在石頭上的,格外堅定:“從今往後,我就是沈逸。你們的仇,我會報的。”
話音剛落,胸口突然又傳來一陣滾燙的感覺,跟之前爆炸時的感覺一樣。
他低頭一看,心裡瞭然——那枚銅鐘,那枚在金三角把他吸到這裡來的銅鐘,此刻正安安靜靜地掛在他的胸口,跟穿越前一模一樣。沈逸眯起眼睛,伸手摸了摸,銅鐘是溫熱的,像是剛被人焐過,帶著一絲暖意。
這東西,居然也跟過來了。
“我知道你能聽見。”他對著銅鐘,語氣平淡得像在跟老朋友聊天,沒有驚訝,也沒有憤怒,“不管你想幹什麼,現在別煩我。等我先辦完事,咱們再好好聊聊。”
銅鐘沒有任何反應,既不震顫,也不再發燙,那股滾燙的感覺,慢慢消退了,恢復了溫熱的觸感。
沈逸不再理它,轉身走到窗邊,從窗紙的破洞裡往外看。外麵是沈家村的夜晚,黑漆漆的一片,連個路燈都沒有,偶爾傳來幾聲狗叫,顯得格外寂靜,也格外荒涼。遠處的山影,黑壓壓地蹲在那裡,像一隻沉默的巨獸,讓人心裡發沉。
他閉上眼睛,開始在原主的記憶裡,仔細搜尋那些兵痞的資訊。這是他多年的習慣,也是特種兵的本能——每到一個新環境,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情報,摸清一切。
關帝廟,離村裡十來裡地,不算太遠,也不算太近。
那群兵痞一共34個人,為首的是刀疤臉,自稱是藍軍營長,可那身打扮和做派,說白了,就是個潰逃的散兵遊勇,沒什麼真本事,就是心狠手辣。
他們有槍,有步槍,也有手槍,雖說不是什麼精良武器,但對付周圍村莊的老百姓,已經足夠有威懾力了。這幫人紀律鬆懈得很,每天晚上都喝酒、賭錢,鬧得雞犬不寧。
關帝廟是坐北朝南的,前後兩進,前院是大殿,後院有廂房。那些兵痞,都住在前院兩側的廂房裡,刀疤臉則住在大殿東側的耳房裡,看得出來,他在這幫人裡,說了算。
廟門口有兩個哨兵,白天晚上都有人守著,到了夜裡,還會放暗哨,一般藏在廟外幾十米的草叢裡,不容易被發現。
沈逸在腦海裡,一點點還原著關帝廟的地形,嘴角微微勾起一抹冷笑。34個散兵遊勇,對曾經是龍牙兵王的他來說,不過就是熱身運動,不算什麼。但眼下,他得先把傷養好,把這具虛弱的身體練起來,還要摸清他們每天的作息規律,不能貿然行動。
三天。
他在心裡給自己定了時限。
三天後,關帝廟。
那些人,一個都別想跑。
就在這時,屋外傳來了腳步聲,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響,很清晰,一聽就知道,是有人來了。緊接著,門被“吱呀”一聲推開了,一股刺骨的冷風灌了進來,吹得煤油燈的火苗猛地一晃,差點就滅了。
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太太,端著一碗熱湯,走了進來。她看到沈逸站在窗邊,先是一愣,隨即,眼眶就紅了,聲音都有些發顫:“娃啊,你咋起來了?快躺下,你傷還沒好呢,可不能亂動!”
老太太一邊說,一邊把碗放在桌上,急急忙忙地走過來,扶著他的胳膊,生怕他摔倒。
沈逸從原主的記憶裡,一下子就認出了她——三嬸婆,沈家村的老人,和原主的奶奶是妯娌,兩家住得很近,平時沒少幫襯原主一家。原主小時候餓肚子,沒少去三嬸婆家蹭飯,三嬸婆也從來沒虧待過他。
“三嬸婆,我沒事。”沈逸任由她扶著,慢慢走回炕邊,靠著牆坐好,語氣很溫和,盡量貼合原主的樣子。
“還說沒事!”三嬸婆抹著眼淚,聲音都哽嚥了,“那群天殺的兵痞,下手也太狠了,把你打成這樣……你大伯來信了,說過兩天就回來看你,你可不能再出事了,你爺奶就你這一條根,你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可怎麼跟他們交代啊!”
沈逸沒接話,隻是安靜地聽著。他知道,三嬸婆是好意,是真心為他好,可他也清楚,有些事,不能靠別人,隻能靠自己。報仇這件事,更是如此。
三嬸婆端起桌上的熱湯,遞到他手裡,語氣軟了下來:“快喝吧,趁熱。我燉了一下午的老母雞湯,家裡就剩這一隻老母雞了,全給你熬了,補補身子。”
沈逸接過碗,碗壁很燙,溫熱的觸感,順著指尖傳到心裡,驅散了些許寒意。他低頭喝了一口,湯很鮮,帶著一股淡淡的雞肉香,喝下去,渾身都暖和了。他一口一口,慢慢喝著,三嬸婆就坐在旁邊,絮絮叨叨地說著村裡的瑣事——誰家的雞被黃鼠狼叼了,誰家的媳婦又跟婆婆吵架了,還說今年的冬天來得早,比往年都冷,讓他好好養傷,別凍著。
沈逸聽著,偶爾“嗯”一聲,算是回應,眼神很平靜,沒有多餘的情緒。
一碗湯喝完,他把碗遞還給三嬸婆,擡頭看著她,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問道:“三嬸婆,那些兵痞,還在關帝廟嗎?”
這話一出口,三嬸婆的手猛地一抖,碗差點掉在地上。她臉色瞬間就變了,趕緊壓低聲音,急急忙忙地說:“娃啊,你可別犯傻!那些人有槍,兇得很,你打不過他們的!你放心,城裡當官的,肯定會派人來收拾他們的,咱們再等等,啊?”
沈逸隻是點了點頭,沒再說話,也沒再追問。
上麵會派人來?他心裡清楚,不可能的。這個年代,天下還沒太平,到處都是潰兵、土匪,官方根本顧不過來。等他們派人來,黃花菜都涼了,那些兵痞,指不定早就跑了,或者又禍害了多少老百姓。
但這些話,他不會對三嬸婆說。他不想讓她擔心,也不想暴露自己的心思。
他躺回炕上,拉過那床破舊的棉被,蓋在身上,棉被很薄,還帶著一股黴味兒,卻能稍微抵擋一些寒冷。他閉上眼睛,假裝休息。
三嬸婆嘆了口氣,幫他掖好被角,輕輕說了一句“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來看你”,就輕手輕腳地走了出去,還順手帶上了門。
門關上的那一刻,屋裡重新陷入了黑暗,隻剩下窗外呼嘯的北風,還有煤油燈微弱的火苗,在黑暗中搖曳。
沈逸緩緩睜開眼,看著頭頂那根黑漆漆的房梁,腦子裡一片清明,沒有絲毫睡意。
原主的記憶,還在他腦海裡一遍遍回放——爺爺奶奶臨死前,滿是牽掛的眼神;刀疤臉獰笑著,晃動手裡那對銀鐲子的模樣;還有原主被扔在雪地裡,凍得瑟瑟發抖,那種絕望又不甘的感覺。
他伸出手,摸向胸口的銅鐘,此刻,銅鐘已經涼了下來,安安靜靜的,沒有任何動靜。
“34個人渣。”他輕聲說,像是在自言自語,又像是在對銅鐘說,語氣裡帶著一絲冰冷的殺意,“等我三天。”
銅鐘依舊沒有任何反應,就像一枚普通的銅製掛件,安安靜靜地掛在他的胸口。
沈逸閉上眼睛,開始在腦海裡,推演三天後的行動路線。從村裡到關帝廟,有十來裡地,夜裡過去,要格外小心,不能驚動路上的野狗,也不能被任何人發現。關帝廟周圍的地形,他已經在原主的記憶裡看過了,東邊有一片樹林,很適合隱蔽接近,不容易被哨兵發現。那些哨兵的位置,尤其是那兩個暗哨,是關鍵,必須提前確認好,先解決掉暗哨,才能順利潛入。還有動手的順序,先解決誰,後解決誰,怎麼撤離,怎麼善後,每一個細節,他都要想清楚,不能有半點差錯。
想著想著,睏意慢慢湧了上來。這具身體太弱了,隻是站著說了幾句話,就累得不行,渾身都在發酸。
意識漸漸模糊之前,沈逸最後閃過一個念頭:不管那破鍾是什麼東西,不管它把自己帶到這裡來,有什麼目的,既然來了,就先活下去。而活下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報仇,為原主,為那兩個無辜的老人,也為了,那些被兵痞禍害過的老百姓。
窗外,北風依舊呼嘯,吹得窗戶紙“嘩啦啦”作響,寒意透過破洞,一點點鑽進屋裡。
1948年的深秋,一個來自未來的靈魂,在一間破舊的土坯房裡,在一片寒冷和寂靜中,開始了他在這個時代的第一夜。而他的復仇之路,也從這個夜晚,悄然拉開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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