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納拆信封的手指頓了一下。
他把紙抽出來,一頁頁看。看到第三頁,那雙灰藍色眼睛抬起,第一次認真打量麵前這個穿學生裝的年輕人。
「張先生,」他放慢語速,「你知道《The Asia Magazine》的股東背景嗎?」
「知道。」張耀揚毫不客氣的說道,「大漂亮資本占六成,急於退出。本地股東內部分歧,拿不出錢接盤。月虧損兩千到三千港幣,帳上現金撐不過今年年底。」 書庫多,.任你選
斯坦納沉默。
他把意向書放下,摘下眼鏡,用麂皮布慢慢擦拭。
「張先生,」他再開口時,語氣變了,「我不是股東,隻是受聘的設計師。檔案我可以幫你轉交股東。」
「但我想請問一下,你買下雜誌後,打算做什麼?」
斯坦納比羅冰更加直接,他就是一打工的,股東層怎麼變更,跟他關係不大。
張耀揚從書包裡抽出第二份信封。
斯坦納拆開。
是一份英文小說手稿,標題手寫:
**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By J·K·Zhang**
他翻開第一頁。
三分鐘後,他抬起頭。
「這是你寫的?」
「嗯。」
「英國人?」斯坦納盯著那行英文,「魔法學校?貓頭鷹?」
「中國人。」張耀揚指了指腦袋說道,「做夢夢見的。」
斯坦納沉默。
他把手稿放在膝頭,手指無意識摩挲著紙張邊緣。
「張先生,」他聲音放得很輕,「1945年,我在魏瑪廢墟裡撿到一本《小王子》。那時我二十歲,以為世界完蛋了。那本書讓我相信,世界還沒完。」
他頓了頓。
「你這個故事,」他把手稿輕輕擱回信封,「也有那種東西。」
張耀揚沒說話,其實他對《哈利波特》的深層哲理意義什麼的不瞭解,他就看過一些電影片段而已。
但電腦裡有這個的電子書,那還等什麼?
抄唄。
你們解讀成什麼樣子,那是你們的事情。
我隻要能賺錢,有版權,怎麼玩都行。
斯坦納站起身。
「大漂亮股東那邊,我可以幫你聯絡。本地股東有幾個認識我,也說得上話。」他把兩份信封一齊收進檔案袋,「三萬八千港幣,全版權。這個價格,他們應該會接受。」
他走到門口,又停下。
「張先生。」
「嗯。」
「封麵設計,」斯坦納側過頭,「我可以繼續做。」
看到了《哈利波特》的手稿以後,他覺得這個雜誌,應該會很快走紅起來,到時候那些股東會後悔的。
張耀揚點了點頭:「封麵還是你,但內頁要改。」
「怎麼改?」
「中英雙語。」張耀揚比劃著名說道說,「左邊英文,右邊中文。同一篇文章,兩種語言。」
斯坦納望著他,灰藍眼珠裡第一次有了溫度。
「你這份雜誌,」他說,「不是辦給英國人看的。」
張耀揚沒回答他的疑問,隨便你怎麼理解。
他拎起帆布書包,走出會客室。
電梯門合上時,他聽見走廊那頭傳來斯坦納的聲音,帶著罕見的輕快:「瑪莎,下午幫我約沃森先生的律師……對,收購事宜。」
這斯坦納比羅冰做事兒來的還要乾脆?
張耀揚隻是覺得這個價格很便宜,但不明白——任何雜誌在創刊前1-2個月都是資金最緊張、股東分歧最激烈的時候。
印刷費、稿費、發行押金、辦公室租金——錢像水一樣往外流,收入要等出刊後才陸續進來。
1961年9月,恰好是《The Asia Magazine》創刊前夜。
強如金老師,那《明報》還在持續虧損呢,能別說這馬上準備發行的英文雜誌。
這個年代投資報紙雜誌社,還真不如買樓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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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訣》 《天龍八部》 《哈利波特》,再加「蜜雪冰城」,張耀揚要「文體兩開花」!徹底穩定他在香江的基本盤。
報社雜誌社這種玩意兒,在60年代的香江大多數是虧本的,一般人不玩這玩意兒。但張大彪明白這些小說未來的價值,靠著四個「蜜雪冰城」門店養活兩個雜誌社,說實話不太容易,但就算有些虧本他也能承受的住。
反正他上中專的這幾年,需要穩定,穩定,還是穩定!
等畢業以後有時間就可以稍微放開一點浪了。
至於說金老師的其他作品,張耀揚想了想,殺人不過頭點地,暫時就不動了吧。
現在的兩部作品,還夠用。
真要缺的時候……那就不講江湖道義了,缺啥補啥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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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9月21日。
灣仔謝斐道399號,明報編輯部。
金老師——坐在總編室裡,手邊攤著兩份報紙。
一份是自家《明報》——新作《倚天屠龍記》。
另一份,是剛上市的《武俠世界》——新作《連城訣》。
他的目光落在主刊頭版頭條:
【「七起縱江飛番茄」新作·金朔代筆《連城訣》開載】
【「七起縱江飛番茄」?這是個什麼玩意兒?】
金老師表示無法李姐。
莫名其妙。
《武俠世界》那是他老對手羅冰的雜誌週刊,一週一期。十年前他與羅冰在廣州相識,一起喝過酒,聊過江湖,後來一南一北分道揚鑣,各撐一份武俠報(雜誌),明爭暗鬥整十年。
可這一期《武俠世界》不對勁。
羅冰這期沒寫一個字。
署名是「七起縱江飛番茄」這個的生麵孔。
金老師把報紙放下,點了一支煙。
《連城訣》開篇三百字,他讀了三遍。
第一遍讀情節。
第二遍讀筆力。
第三遍,他合上報紙,輕輕吸了口涼氣。
這個「七起縱江飛番茄」,絕不是新人。
文風老辣,節奏利落,開篇即入**——那是寫了二十年、磨禿幾十支筆才能養出的手感。可偏偏構思奇詭,完全不按傳統路數出牌,比羅冰更野,比他自己更放得開。
到底是什麼人?
而且為什麼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就是那種……
自己老婆被人拐走了的感覺?
看看隔壁,老婆還在那裡埋頭工作,所以應該是自己的錯覺……
他望向窗外,灣仔碼頭薄霧繚繞,船影幢幢。
他想起1949年乘貨輪來港那天,也是這樣薄霧的早晨。那年他二十五歲,在《大公報》當編輯,業餘寫小說。同事問他:寫這個能當飯吃?
他答:不知道,試試。
試了十二年。
他以為自己是這行當走得最遠的人。
直到今早,看見那個叫「七起縱江飛番茄」的人。
這到底是從哪兒蹦出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