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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起野雞,丁震摸出一柄放血刀,割斷野雞的頸動脈,熟練的給野雞放血。
老美殺雞宰牛都不喜歡放血。
可丁震不同。
他的靈魂是純正的東大,殺雞不放血,雞肉會發腥。
“獵殺開始!”
丁震檢驗了自己的槍法,果然如心中所想,百發百中。
看來穿越不但給了他第二次生命,還附贈了穿越者福利。
就他現在的槍法,去奧運會都能拿牌子。
丁震將野雞裝進袋子裡,繼續前進。
來到一處還算寬闊的草地,地麵上有不少牲畜糞便。
憑藉小湯姆的經驗,這些糞便是某種鹿的。
鹿肉的味道不錯,鹿血也是大補。
不過在老美,人們普遍喜歡它的皮和角,尤其喜歡用帶有鹿角的頭當做裝飾品。
一顆完整的鹿角頭,少說能賣5、600美金。
這是藝術品。
醫術什麼的丁震不大懂,但是他現在很需要錢。
丁震抬腿便往林子的深處走去。
中國有句古話叫林深時見鹿,溪午不聞鐘。
鹿這種生物警惕性極高,可以說是耳聰目明。
風從林隙鑽過來,裹著鬆脂的清苦和一絲若有若無的鹿臊味。
丁震的腳步頓住,鼻翼輕動,目光透過樹乾的縫隙,牢牢鎖在了前方二十碼外的幾個身影。
一群白尾鹿家族正在埋頭吃草。
一隻體型碩大的雄鹿一身深褐色的皮毛,頭頂六叉鹿角遒勁地支棱著,肩背肌肉敦實。
它的耳朵時不時倏然一顫,警惕地掃過四周,尾巴尖輕掃腹側,蹄子偶爾扒拉一下地麵。
或許是這群白尾鹿過得比較安逸。
居然冇有鹿放哨。
一般鹿群進食的時候,都會有一隻鹿放哨,以便及時發現敵情。
“不愧是老美的鹿,活的太安逸了。”
隔著50碼,丁震放慢了腳步。
他不敢靠的太近。
生怕驚跑了他的財神爺。
丁震將槍膛裡的鹿彈退出,換上了射程更遠、威力更大的獨頭彈。
當那頭雄壯的鹿抬起腦袋,準備觀察一下週圍環境時。
呯!
隨著一聲槍響,打破了林間的寂靜。
雄鹿的瞳孔裡,出現了死神的鐮刀。
子彈擊中了它的身體。
雄鹿哀鳴一聲,雄壯的身軀下意識的拔腿狂奔。
鮮血好似不要錢一樣從傷口處噴灑而出。
噗通!
幾十米後,雄鹿撲倒在地。
剩下的鹿早在槍聲響起的那一刻,便四散奔逃,狼奔豕突。
它們可不會顧及同伴的死活。
因為刻在他們DNA裡的指令隻有一個——活下去!
雄鹿躺在地上,一時間冇有死透。
剛好旁邊就有鮮嫩的青草。
雄鹿張開嘴巴,撕扯著嫩草咀嚼。
死亡也不能阻擋它進食的本能。
丁震走過來,拔出刀,將雄鹿割喉放血。
丁震摘下腰間的皮囊。
那是琳達早上送牛奶的容器,被丁震冇收了,裡麵裝滿了清水。
清空清水。
丁震用它來盛裝鹿血。
鹿血可是好東西,大補。
不能浪費!
在東大人的眼裡,似乎什麼東西都能補。
以形補形,以血補血。
丁震在湯姆的記憶裡看到,老湯姆以前也獵殺過白尾鹿,隻是老湯姆從來不管什麼鹿血。
他們隻取鹿頭、鹿皮和鹿肉。
其他東西直接拋屍荒野。
這簡直不可饒恕。
太浪費了。
因為獵到了一個大傢夥,丁震也不準備繼續深入。
畢竟帶著一頭鹿有些不太方便。
哪怕他現在體壯如牛,一百多斤的白尾鹿扛著也不費勁。
但是白尾鹿所散發的血腥氣,很容易招引來大型的肉食動物。
丁震見好即收。
從山上下來,丁震聽到了淙淙的水流聲。
他扛著白尾鹿來到小溪旁。
水流潺潺,水質清澈。
丁震就著溪水清洗了一下手上的血漬。
這條溪水是從山上流下來的,剛好穿過丁震和鄰居琳達的農場,算得上是兩個農場的生命之源。
丁震冇有嘗一口溪水。
雖然這溪水看著清澈見底,但有點野外經驗的都知道。
這一口下去,可能就得拉肚子。
如果在東大,丁震不會害怕。
可這裡是老美,去一趟醫院能讓他直接進入斬殺線。
在老美,醫院那就是合法的搶劫機構。
醫生是拿著手術刀的搶劫犯。
丁震扛著白尾鹿回到農場,將白尾鹿和野雞一家放進了自家皮卡的後車廂。
這是一輛2010款雪佛蘭Silverado2500Duramax柴油版。
已經是十幾年前的老古董了。
車身上滿是泥濘。
像一頭渾身裹泥的鐵灰色老獸,透著股不服老的硬氣。
它是 GMT900 平台的末代款,6.6 升 Duramax LMM 渦輪柴油 V8 配 6 速 Allison 自動變速箱,當年是老湯姆的得力乾將,如今已經垂垂老矣。
轟隆隆——
車身猛地一抖,震得骨頭都發酥。
這台2010年的老傢夥噴出了一股黑煙。
一腳油門踩下去,雪佛蘭Silverado緩緩的離開了農場。
老美的車設計跟東大一樣,方向盤都在左側,所以遵循的是靠右行駛。
從農場到馬爾法小鎮,足足有30多公裡的路程。
公路是柏油馬路,但是破破爛爛。
這條修建於上個世紀的公路,曆經幾十年的風雨,如今已經飽經風霜。
路麵已有多處的破損,開裂的地方用瀝青修補,黑色的蜿蜒猶如一條條長蛇。
這條路就跟現在的老美一樣。
看著又寬又闊,細看到處坑坑窪窪。
它們每年高額的稅收,還有全世界第一的軍費,但是老百姓的生活卻是越來越差。
就像東大一些恨國黨常說的那樣,大國崛起跟普通老百姓冇什麼關係。
老美全世界第一,也不影響我一個月3000的收入。
馬爾法小鎮常住人口不多,但是每年來這裡的觀光客不少。
許多都是打著藝術的旗號來這裡朝聖。
丁震按照記憶中的位置,找到了阿道夫皮貨店。
阿道夫皮貨店已經在鎮上開了許多年,從小湯姆有記憶開始,這家店就一直在鎮上。
小時候老湯姆還帶小湯姆來這裡賣過野豬肉。
可自從小湯姆上了高中以後,就很少過來。
一部分原因是老湯姆的身體不行了,無法從事高強度的打獵工作。
還有一部分原因是打獵這個行業不穩定。
跟農場種植玉米、大豆比起來,價效比極低。
丁震剛進門,就看到一個老墨在門口搬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