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醫院又住了三天,做了各種檢查。CT、核磁、腦電圖、血液分析……沈硯清拿著一個檔案夾,把所有報告單整整齊齊地收好,按日期排列,用標簽紙標註。
我坐在旁邊看他做這些事,覺得這個人大概是處女座的。
出院那天,他開了一輛黑色的車來接我。車很乾淨,內室有淡淡的雪鬆香,空調溫度調得剛好。副駕駛的座位上放著一個軟墊——他解釋說醫院的椅子太硬,我尾椎骨磕青了一小塊。
我不記得什麼時候磕的,但坐上去確實舒服。
車子駛出市區,上了高速,然後拐進一條兩車道的小路,兩旁種滿了水杉,筆直筆直地指向天空,像兩列沉默的衛兵。路很長,開了大概四十分鐘,才遠遠地看見一片建築。
臨水鎮。
說是鎮子,其實就是沿著一條小河散落的幾十戶人家。白牆黛瓦,典型的江南風格,家家戶戶門前掛著紅燈籠,但大白天的也冇點亮,就那麼安靜地垂著,像睡著了。
沈硯清的車在一棟獨棟彆墅前停下來。
“這是我們的房子?”我問。
“嗯。”
我看了看這棟彆墅,又看了看周圍——最近的鄰居在兩百米開外,中間隔著一片小竹林。彆墅很漂亮,三層樓,帶一個院子,院牆上爬滿了薔薇,這個季節開得正盛,粉白色的花朵密密匝匝地擠在一起,像一麵花牆。
“挺好看的。”我說。
沈硯清把後備箱的行李拿下來,聞言頓了一下,偏過頭看我,嘴角微微彎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他笑。
很淡,但很好看。
像冬天的窗戶上被人嗬了一口氣,用手指畫了一個小小的笑臉。
“你以前也這麼說。”他低聲道。
我心裡動了一下,但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搬進彆墅之後,日子過得很平靜。
沈硯清把生活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早飯是他做的,一般是白粥配兩碟小菜,偶爾會蒸一籠小籠包;午飯和晚飯他會變著花樣做,紅燒排骨、清蒸鱸魚、番茄牛腩……我有時候坐在餐桌前看著他繫著圍裙在廚房裡忙碌的背影,會產生一種恍惚的錯覺——
也許他真的是我男朋友。
但更多的時候,我清醒地知道,不對勁。
首先是網。
出院後我想上網查查資料——關於失憶,關於腦外傷的恢複,也想試著搜搜“林昭”這個名字,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和自己相關的資訊。但沈硯清每次都會在不經意間把我的電腦合上,或者把iPad拿走。
“你身體剛好,彆老盯著螢幕。”他說,語氣溫和但不容置疑,“醫生說要多休息,少用腦。”
一次兩次就算了,但每次我剛開啟瀏覽器不到十分鐘,他就會恰好出現,恰好把我的裝置收走。
巧合太多了,就不是巧合了。
其次是距離。
沈硯清對我很好,好得無可挑剔。但他從不碰我。
不是那種“不親密”的不碰,而是——他跟我之間永遠隔著至少半臂的距離。走路時他走在我左邊,但不會碰到我的肩膀;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他坐在沙發的另一頭,中間的空位能再坐下一個人;甚至遞東西給我的時候,他的手指都不會碰到我的手。
有一次我故意在沙發上睡著了,往他的方向倒過去。
他接住了我。
但我感覺到了——他的手在我肩上懸停了一秒,像是在做一個很艱難的決定,然後才輕輕地把我的身體放平,拿了一條毯子蓋在我身上。
然後他起身,走到廚房去了。
我在沙發上睜開眼,盯著天花板。
一個男人,對自己名義上的男朋友,保持著這種距離。
要麼是聖人,要麼是演的。
而第三種可能——他根本不是我男朋友——像一根刺,慢慢地、不可阻擋地從我腦子裡長了出來。
“可能是不想碰我吧。”我對著鏡子自言自語。
鏡子裡的林昭——也就是我——長著一張很普通的臉。不醜,但也算不上多好看。五官清秀,麵板偏白,但也就是“乾淨”的程度,跟“驚豔”差了十萬八千裡。
而沈硯清呢?
他站在菜市場買魚的時候,賣魚的大姐都會多送他一棵蔥。
“我就是一個家境普通的人。”我對鏡子裡的自己說,“他圖我什麼?”
鏡子冇有回答我。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