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放下一個人,不是一瞬間的事。
把他的聯係方式放進“不重要了”的那個晚上,我以為自己會睡得很踏實。結果沒有。我翻來覆去,腦子裏全是從前的事。不隻是他。還有更早的。早到十二歲那年。
十二歲,我上小學五年級。
那天放學回家,遠遠就看見院子裏不對勁。圓圓躺在水泥地上,一動不動。團團倒在它旁邊,身上全是血。
圓圓是一隻橘貓,我從小養大的。它會在冬天鑽進我被窩,會在我哭的時候用腦袋蹭我手心。團團是一條黃狗,我走到哪兒它跟到哪兒,村裏人都說“你家這狗比你弟還黏你”。
我問父親怎麽了。他說,圓圓被鄰居用麻袋裝起來摔死了。他想吃貓肉,聽說貓和蛇一起燉很補。至於團團,父親說它不聽話,所以用棍子打死了。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語氣輕飄飄的,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我哭著問:“你們不知道它們是我從小養大的嗎?”
父親看了我一眼:“我想吃,怎麽啦?”
那一刻我沒有再說話。不是因為無話可說,是因為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在這個家裏,連我喜歡的東西,都沒有資格活著。
圓圓和團團被扔進了村後的水溝。我想去撿回來,父親說:“你敢去,我連你一起打。”
我沒敢去。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把被子蒙在頭上,咬著枕頭哭。圓圓再也不會鑽進我被窩了。團團再也不會跟在我身後了。它們走的時候,連一個像樣的告別都沒有。
就像很多年後,他走的時候一樣。
還有一件事,也是那年。
弟弟非要我帶他去爬山。父母沒空管他,他從小就黏我,我去哪兒他跟到哪兒。
爬到半山腰,他碰見同學,說不去了,要跟同學在這兒玩。我問他:“你還去不去?”他說不去,讓我先走,他玩一會兒就回家。
我回去了。天黑了,弟弟還沒回來。
媽媽下班回來,問我弟弟在哪。我說他跟同學在一起,說一會兒就回來。媽媽沒說話,轉身出了門。後來她在附近一個山洞裏找到了弟弟,他同學也在旁邊。
回到家,媽媽沒問經過,沒聽我解釋。她拿起一根竹鞭子就往我身上抽。一邊抽一邊罵:“讓你帶他出去,你不帶回來!”
我沒有跑。因為我知道跑了會被打得更狠。也沒有哭,因為哭了會被罵“還有臉哭”。
弟弟站在旁邊,笑眯眯地說:“姐,誰讓你帶我出去,又不帶我回來。”
那個笑容,我記了二十多年。
不是因為恨他。是因為那一刻我明白了——在這個家裏,出了事,永遠是姐姐的錯。不管弟弟說了什麽、做了什麽、有沒有撒謊,背鍋的那個人,一定是我。
那天晚上我趴在床上,後背火辣辣地疼。我告訴自己,你沒錯,你不能哭。但是眼淚不爭氣地掉了下來。
我想不通。是他自己說不去的。是他自己說會回家的。為什麽捱打的是我?
後來我長大了,才明白。
在那個家裏,我天生就是背鍋的。不需要理由。就像後來在他麵前,我天生就是道歉的那個。也不需要理由。
躺在床上,後背早就沒有疤了。
但那種“出了什麽事都是我的錯”的感覺,像刻進了骨頭裏。
在他身邊十三年,每一次他冷暴力、每一次他把錯推給我、每一次我哭著道歉——我都像回到了那個晚上。趴著,捱打,不敢動。而他在旁邊笑眯眯地看著。
我終於明白了。
我不是在愛他。我是在重複小時候。
那個十二歲就學會“喜歡的東西不能留,出了事隻能自己扛”的小女孩,從來沒有長大過。她隻是把自己藏了起來,然後在每一個“他”身上,試圖找回一點安全感。
可是找不到了。
因為從一開始,我就不知道被好好愛著是什麽感覺。
窗外有鳥叫。我睜開眼睛,陽光已經照進來了。
那些事,過去二十多年了。圓圓和團團,弟弟的笑,竹鞭子抽在身上的聲音——它們不會消失,但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一想起就疼得喘不過氣。
因為我知道,那不是我的錯。
從來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