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緩緩駛入站台,廣播裏報出那個熟悉的地名時,我的手心微微出了汗。
十三年了。
這座城市的輪廓在車窗外一閃而過,高樓大廈取代了記憶裏的低矮弄堂,曾經熟悉的街道變得麵目全非。我拖著行李箱走出出站口,晚風裹挾著濕潤的水汽撲麵而來,那是故鄉特有的味道,混合著泥土和某種不知名的花香。
錢芠的車就停在路邊。
他沒有像那些熱情的老友一樣衝上來擁抱,隻是靠在車門邊,手裏夾著一支沒點燃的煙。看到我出來,他把煙收進口袋,自然地走過來接過我手裏的行李箱。
“累嗎?”他問,聲音比電話裏聽起來更低沉一些。
“還好,坐久了有點腰疼。”我實話實說。
“上車吧,先送你回公寓。”
車廂裏很安靜,流淌著那首熟悉的爵士樂。我係好安全帶,看著窗外倒退的街景,心裏湧起一股巨大的不真實感。
十三年前,我就是從這裏離開的。那時候,那個男人追了我整整三年。三年啊,送花、送早餐、在下雨的夜裏等我下班,甚至為了我一句無心的話跑去學我不愛吃的菜係。
那時候我覺得他是全世界最深情的人。
所以我才會不顧父母的反對,義無反顧地跟他去了那個陌生的城市,開始了長達十三年的同居生活。
“在想什麽?”錢芠突然開口,打斷了我不愉快的回憶。
“在想……這裏變化真大。”我指了指窗外的一棟摩天大樓,“以前這兒不是個公園嗎?”
“拆了,五年前就拆了。”錢芠淡淡地說,“人也是會變的,何況是樓。”
我心頭一跳,轉頭看他。他的側臉在路燈的映照下顯得輪廓分明,眼神專注地看著前方,彷彿剛才那句話隻是隨口一說。
車子停在了一處安靜的小區門口。這是我父母早年給我買的小公寓,一直空著,這次回來,我把它收拾了出來。
“鑰匙在老地方,地毯下麵。”我輕聲說。
錢芠點點頭,把車停好,卻沒有立刻下車的意思。
“梅婷。”他轉過頭,認真地看著我,“我知道你現在心裏很亂。回到熟悉的地方,反而會覺得陌生,這很正常。”
我低下頭,手指緊緊絞在一起:“嗯。”
“那個追了你三年、讓你不顧一切跟他走的人,已經死在了過去。”錢芠的聲音很輕,卻字字千鈞,“現在的你,是回到了原點,但不是回到過去。你是來開啟新生活的。”
我的眼淚一下子湧了上來。
是啊,那三年是他最用心的三年,後來的十年,是他逐漸暴露本性的十年。我用最寶貴的青春,買了一個慘痛的教訓。
“餓不餓?”他抽了張紙巾遞給我,“帶你去吃點東西?還是你想先休息一下?”
我擦幹眼淚,深吸了一口氣:“我想吃小時候校門口的那家餛飩,還在嗎?”
錢芠笑了,眼角的細紋舒展開來,顯得格外溫和:“在,老闆還沒退休。走吧,男閨蜜帶你去重溫一下童年。”
車子重新發動,匯入車流。
我看著窗外,雖然街道變了,建築變了,但那個願意在深夜陪我吃路邊攤的人,還在。
這或許就是故鄉的意義。它讓你知道,無論你在外麵受了多大的委屈,無論你把日子過成了什麽樣,總有一個地方,有一個人,記得你原本的樣子。
我拿出手機,給自己發了一條簡訊,內容為:以後要好好愛自己,照顧好自己。
發完這條資訊,我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輕鬆。
那自我感動的夢,終於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