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對你的好,你全忘了------------------------------------------,晚上十一點。。,冇有電梯,陽台很小,隻能站一個人。樓下是一條馬路,晚上十一點已經冇有車了,路燈把空蕩蕩的路麵照得發白。遠處有幾棟居民樓,零零星星的視窗還亮著燈,像是夜裡不肯閉上的眼睛。。她已經喝了三罐了。她不常喝酒,酒量很差,三罐已經是她的極限。她的臉很紅,耳朵也紅,連脖子都紅了一片。她感覺天在轉,地在轉,樓下的馬路也在轉。,背後是合租室友打遊戲的鍵盤聲,劈裡啪啦的,夾雜著幾句“上路上路”“開大開大”。她冇有關門,因為怕自己吐了來不及衝進廁所。。一張籃球場的照片,暗色調,看不清是哪裡的球場。她已經盯著這個頭像看了很久了,久到眼睛發酸,酸到流出淚來。,刪了打。“陳子豪,我恨你”。但她不恨他。她恨的是自己。“你到底有冇有喜歡過我”。但她知道答案。“你能不能回我一次”。但這句話她已經說過無數遍了。:“我對你的好,你全忘了。我喜歡你這麼久難道”。不是她不想打了,是她打不下去了。她的手指停在螢幕上方,眼淚掉在螢幕上,把那行字暈開了。她看不清楚了,什麼都看不清楚了。。。
她等了一個小時。
兩個小時。
三個小時。
淩晨兩點的時候,她看到訊息狀態變成了“已讀”。時間是淩晨一點五十八分。
淩晨一點五十八分。
他在。
他看了。
他冇有回。
林念把啤酒罐捏扁,扔到樓下。罐子砸在地麵上,發出哐啷一聲響,在空蕩蕩的夜裡格外刺耳。然後她蹲下來,把臉埋進膝蓋裡,哭了。
她哭得很大聲。不是那種小聲的抽泣,是那種把嗓子哭啞的、把肺裡所有空氣都擠出來的、像動物一樣的哭法。
她從初一開始喜歡陳子豪。
那是2012年秋天,她十二歲,上初一。陳子豪坐在她前麵一排。他上課愛睡覺,被老師點名回答問題的時候,同桌踢他一腳,他迷迷糊糊站起來,說一句“選C”,全班鬨堂大笑。老師氣得拍桌子,他撓撓頭,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念就是從那個笑開始喜歡他的。
她給他寫過情書。用那種帶香味兒的信紙,淺藍色的,上麵印著小小的星星。她每次都要寫滿兩頁紙,從“你好”寫到“再見”,從“今天天氣很好”寫到“你是我見過最好看的人”。她折成心形,趁他不在的時候塞進他的書包。
她折過一千顆星星。每一顆都是用彩色的紙條折的,折之前先在紙條裡麵寫一句話。一千顆星星,一千句話,全部是“陳子豪,我喜歡你”。她花了一個暑假折完的,手指都磨出了繭子。她把一千顆星星裝在一個透明的玻璃罐裡,托人轉交給他。
後來她問那個轉交的人:“他看了嗎?”
那個人說:“他看了一眼,說‘這麼多’,然後就放一邊了。”
放一邊了。
一千顆星星,一千句“我喜歡你”,被他放一邊了。
運動會上,她舉著他的名字滿操場跑。陳子豪參加了一千五百米,她從頭跟到尾,嗓子都喊啞了。他跑到終點的時候,她遞水給他。他看了一眼,冇有接。旁邊一個男生接了,喝了一口,說“謝謝”。陳子豪說“我也有水”,從包裡掏出自己的水杯,擰開蓋子喝了。
她舉著那瓶水,站在那裡,像一個傻子。
陳子豪從來不迴應她。不拒絕,不接受,不回覆。像一堵牆,你對著牆喊再大聲,它也不會回聲。
初中畢業,他們去了不同的高中。林念依然每個月給他發訊息。她發“最近怎麼樣”,他有時候回一個“嗯”,有時候回一個“哦”,有時候回一個“知道了”。她把那些“嗯”“哦”“知道了”全部截圖儲存,存在一個叫“他”的相簿裡。
那個相簿裡存了一百多張截圖。
一百多個“嗯”。
她後來才知道,那些“嗯”不是溫柔,是敷衍。甚至是憐憫。甚至是“我回你一個嗯你就該知足了”的居高臨下。
2017年3月27日那條訊息之後,林念被刪了。
第二天早上她醒來,發現陳子豪的微信頭像變成了一片灰色。點進去,顯示“對方已開啟好友驗證,你還不是他朋友……”。她以為自己看錯了,退出來再點進去,一樣。
她被刪了。
她刪了。
林念冇有再去加他。她蹲在陽台上,把那個叫“他”的相簿翻了一遍。一百多張截圖,一條一條地看。看完了,全部刪掉。
然後她刪掉了陳子豪的手機號、QQ號、人人網賬號。把所有能聯絡到他的方式,連根拔起,一個不留。
後來林念考上了公務員,在老家縣城的一個局裡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泡茶看報,日子過得像一潭死水。她坐在工位上,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忽然覺得自己的人生就像那些她發出去的訊息一樣——發出去了,冇有迴音。
她辭了職。
所有人都覺得她瘋了。公務員,鐵飯碗,多少人擠破頭都考不上,她說辭就辭了。她媽罵她,她爸歎氣,親戚們說“這孩子不知道好歹”。她冇有解釋。
她去了杭州,租了一間小辦公室,掛了一塊牌子:“不候情感諮詢”。“不候”——不再等候。不再等候那個永遠不會回覆的人。
她的第一個客戶是一個二十歲的女孩,被男朋友冷暴力了三個月,發了五百多條訊息,對方隻回了不到十條。那個女孩坐在林唸的辦公室裡,哭了兩個小時。
林念冇有說話。她就那麼聽著。
聽完之後,她說了一句話:“你有冇有想過,他不回你,不是因為他忙,是因為他不想回?”
女孩愣住了。
後來那個女孩分手了,過了一年,遇到了一個願意秒回她訊息的人。她給林念發了一條訊息:“林姐,謝謝你。我現在每天都很開心。”
林念回覆:“嗯。”
但她這個“嗯”,是帶著微笑的。
她的公司越做越大,從一個人的工作室變成了三十人的團隊。她寫了一本書,叫《已讀不回》。書裡有一個章節,標題是“那個從不回覆我的男人”。她冇有寫陳子豪的名字,但所有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寫的是誰。
書裡有這樣一段話:
“不回覆,就是最響亮的回覆。他不需要說‘我不喜歡你’,他的沉默已經替他說了。他不需要說‘你彆再煩我了’,他的已讀不回已經替他說了。你以為他冇看到?他看到了。他隻是不想回你。”
這本書賣了五十萬冊。
簽售會上,一個讀者問她:“林老師,你恨那個不回覆你的人嗎?”
林念笑了笑,說:“不恨。我感謝他。是他讓我明白,這世上最貴的成本不是金錢,是時間。而我等了他太多年了。”
簽售會結束後,林念開啟手機,看到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林念,我是陳子豪。看了你的書,想跟你說聲對不起。”
林念看了五秒鐘。
然後把簡訊刪了,把這個號碼拉黑了。
她笑著對助理說:“走吧,下一場。”
助理問:“誰啊?”
林念說:“不認識。”
她不是不記得陳子豪。她隻是不想再認識他了。
有些人,從你生命裡經過一次就夠了。不需要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