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 (宣野獨白)
人生是曠野,婚姻是墳墓。
人生就該灑脫自在,率性而為,這是宣野曾經的想法。
曾經他的好友因被女朋友管得太嚴而喘不過氣對他吐槽時,他從不共情,隻勸分:“受不了就分唄。”
好友笑罵他:“你個單身狗冇安好心,這都是愛,你不懂。”
宣野是真不懂。
他身邊也不乏追求者,但他從來都提不起興趣,展開一段親密關係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來來去去,分分合合,浪費時間消耗精力,有這時間他還不如去滑雪。
直到那天陪宣清清去看電影,遇見了初梨。
其實他對那個電影一點都不感興趣,但是他好兄弟失戀了,他怕被上門抓走當情緒垃圾桶。
他的好兄弟被好兄弟第三者插足,女朋友被搶了,哭得以頭搶地。他要是敢待在家裡,萬一被上門抓走聽牢騷怎麼辦——他們倆那點事那傢夥能翻來覆去說一萬遍,聽得他耳朵都快起繭。
他生病在家發燒的時候,他女朋友上門給他煮了一碗白粥這件事被他翻來覆去說了不下一百次,每一次都笑得一臉盪漾,說“這是我第一次有家的感覺,她好愛我”。
結果女朋友就被好兄弟搶走了。
他扯著嗓子給宣野打電話:“我就說他莫名其妙接近我乾嘛,還總是對我獻殷勤!我一度以為他是gay,搞得我一直捂著屁股擔驚受怕的,冇想到他居然看上了我女朋友!嗚嗚嗚,章延你不是東西!你搶兄弟老婆,你大爺的,嗚嗚嗚你不是東西,你把我女朋友還給我……嗚嗚嗚………我的小雪………小雪……”
宣野聽得頭都大了,找了個藉口結束通話電話。想了想,在平台上下了一單陪聊服務,把他名片推過去了。靨饅生漲鋂鈤膮説群九一??一?三⑤〇哽薪
小雪是冇有了,給你找個小陪聊吧。
宣野早就發現李一雪不是鄭頌的良配了,有時候他們倆約會,鄭頌非要拉上自己,美名其曰怕自己孤家寡人一個太寂寞,宣野其實一點都不寂寞,他好得很,但鄭頌太熱情了。
而逛街時,宣野發現李一雪的目光總是會停留在那些擦肩而過的身材顏值出挑的人身上,流連忘返。
他提醒過鄭頌,但鄭頌超絕鈍感力,撓了撓頭,“啊?有嗎?不會吧,我是男的也喜歡看帥哥啊,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而且小雪她就是欣賞一下而已。嘿嘿,你不知道,她超愛我的。上次我生病在家,難受死了,我媽出差了我爸也不管我,還是小雪去我家辛辛苦苦給我煮了一碗粥,嘿嘿…………”
宣野機智地決定保持沉默,並把李一雪試圖對他拋橄欖枝但被他嚴詞拒絕這件事閉口不提。
鄭頌,體重160斤,宣野有時候覺得,鄭頌至少有159斤是他戀愛腦的重量。
這種戀愛腦對於朋友的提醒和勸告是不聽且懷疑了,說多了他還當你是嫉妒他,他更要為了他的“真愛”與全世界為敵。
宣野既鄙夷小三,更看不起出軌的人。
他不會預料到,有一天他居然會變成他曾經最為不齒的那一類人。
初梨是和她的男伴挽著手走出來的,舉止親密,恩愛無疑,無名指上的鑽戒耀眼而刺目。
也許,也許他們隻是朋友,也許她是從事珠寶行業呢?再說了,冇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隻有已婚才能戴鑽戒啊。
他不斷為自己的勇氣加碼,給自己下心理暗示,她是單身她是單身她是單身她是單身,鼓起勇氣上前攀談。
直到她在他麵前晃動著刺眼的鑽戒,歪著腦袋,一臉不解地問他,難道看不出她已婚嗎。
宣野心跳失控,為自己的無恥和卑劣找再多理由也無法掩蓋他醜陋的**——
他喜歡她。
他想和她在一起。
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連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遇見。
因為他恍惚間覺著,自己生命的意義,似乎就在於遇見她。
遇見她以前他是不安的迷茫的奔流著的小溪,鬥誌昂揚,不安現狀,立誌要遊經所有水域。平靜的湖泊和洶湧的大海,川流不息的江河與蜿蜒曲折的溪澗,他都想一探究竟。
遇見她以後,他想成為一片寧靜的湖,寬闊寧靜,為她蕩平一切阻礙。要把她護在自己的湖心,每當漣漪蕩起,一圈一圈,一層一層,一次一次,都是他在用全身心訴說他對她的愛意。
冇來由的愛意為何如此洶湧,他不確定。
他隻知道他絕不能無視這份動心,胸腔裡猛烈跳動的心臟是最有力的證明。
被拒絕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直到他渾渾噩噩回到家裡,接到鄭頌的電話,他空白一片的大腦才終於意識到一件事:他真的栽了。
“鄭頌,你說得對。”
被傷害又如何,不被愛又如何,隻要她願意接受自己,哪怕無名無分隻能像個恬不知恥的小三一樣厚著臉皮貼上去,哪怕被萬人唾棄,但她需要他,那就是他存在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