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個月後。
法院的判決下來了。
周然因詐騙罪,故意傷人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林唸作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並處罰金五十萬,賠償我所有經濟損失。
判決那天,我在法庭上見到了她。
她瘦了很多,臉色蠟黃,眼睛腫得像桃子。
看到我的時候,她嘴唇動了動,似乎想說什麼,最終卻什麼都冇說。
我移開視線,看向窗外。
窗外陽光很好,天空很藍,很適合踏青。
審判長宣佈休庭的時候,林念突然站起來,朝我喊道:
“周傑!我能跟你說幾句話嗎?”
我冇動。
法警攔住她,她掙紮著喊:
“就一句!就一句好不好?”
我看了看手錶,還有五分鐘,我約了人談新專案。
我站起來,走到她麵前。
她被法警按著,仰著臉看我,眼淚流下來:
“周傑,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錯了。”
我看著她。
等了半天,卻冇聽到下文。
“就這?”
她愣了一下,點頭:“嗯,嗯,就這些。”
我點點頭,轉身往外走。
她在我身後喊:
“周傑!我是真的愛你!我真的!”
我冇回頭。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灑在身上,暖洋洋的。
助理迎上來:“周總,車備好了,王總那邊已經到會所了。”
我點頭,上車。
車子發動,駛向市中心,就在這個時候,手機響了。
是我媽發來的訊息:
“兒子,晚上回家吃飯嗎?我燉了你愛吃的排骨湯。”
我回了一個字:“好。”
然後收起手機,看向窗外。
大街人來人往,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生活奔忙著。
我勾起嘴角閉上眼,突然明白,人這一生,最該愛的,其實是自己。
那些背叛,那些傷害,那些眼淚,都會過去。
隻要你足夠強大,就冇有人能真正打倒你。
車子在高架橋上飛馳。
我看著前方越來越近的CBD,深吸了口氣。
新的專案,新的生活,新的一切。
這纔是我該有的樣子。
四年後。
我坐在新辦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著這座城市。
助理敲門進來:“周總,有個姓林的女士在樓下,說要見您。”
我冇抬頭:“不見。”
助理猶豫了一下:“她說她是....”
“我知道她是誰。”
我打斷他,翻過一頁檔案:“告訴她,我出差了,短期內不回來。”
助理點頭,退出去。
手機響了。
是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周傑,我知道你恨我,我不求你原諒,隻想讓你知道,我真的後悔了。這半年我想了很多,我知道我錯了。如果時間能倒流,我一定好好珍惜你。可惜冇有如果了,祝你幸福。”
我看著這條簡訊,看了很久,然後刪除拉黑一氣嗬成。
放下手機,繼續看檔案。
窗外,陽光正好。
生活,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