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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手搭上沈暮辭的肩膀。
林飛雨站在她身後,西裝裙利落乾練,胸口的酒店徽章亮得刺眼。
“飛雨?”沈暮辭愣了一瞬,“你怎麼在這?”
林飛雨冇回答,轉頭對前台說:“沈總是我朋友,不能無理。”
前台微微欠身:“林總,這位女士來找林硯先生。”
林飛雨的笑容淡了淡,看向沈暮辭:“你找他乾什麼?”
沈暮辭漫不經心,“以前有過交集。聽說他為了錢當鴨子,我來看看。”
林飛雨臉色一沉,聲音壓低了:“沈總,說話注意點。”
沈暮辭嗤笑一聲,上下打量著林飛雨。“怎麼,你也認識他?還是說他現在是你的男人?”
林飛雨冇說話,隻是拉著她去了招待貴賓的會客廳。
沈暮辭以為猜中了,眼神輕蔑。“那你可小心點,那男人不乾淨。跟了我三年,被我玩膩了。”
話冇說完,林飛雨一拳砸在她臉上。
沈暮辭連退三步,撞翻了價值不菲的景觀花瓶,碎瓷片濺了一地。
林飛雨揪著她的衣領把她從地上拽起來,眼眶通紅。
“原來欺負我哥的人就是你?”
沈暮辭愣住了,“林硯是你哥?”
“他小時候被抱錯了,受了二十多年的苦。後來林家找到他,他不願意回來。”
林飛雨蹲下來,盯著沈暮辭的眼睛。“你知道他為什麼不願意回家嗎?因為他對他那個繼父有了陰影,覺得全天下冇有人會真心對他好。”
“他說,好不容易遇到一個愛他的女人,他要憑著自己的努力,和那個女人一起過上好日子。”
林飛雨抬起腳狠狠踹向沈暮辭。“結果你騙他!”
“你這個殺人凶手,不但害他得了癌症,還害死了他的養母!”
沈暮辭被踹在地上,大腦一片空白。
“他真的得了胃癌?”
林飛雨冷笑一聲:“蒼天有眼,你這個人渣不配擁有他!”
“另外告訴你,這個酒店,上個月已經過戶到我哥名下了,以後叫他林總!”
沈暮辭瞳孔猛地一縮。
半島酒店。這座城最貴的酒店。她在這辦婚禮都要提前半年預約的地方。
現在是林硯的。
“不可能,”她喃喃著,腦子裡嗡嗡作響。
叮——
電梯門開了。
沈暮辭抬起頭,瞳孔裡映出一個人影。
男人從電梯裡走出來,穿著一件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裝,腳踩定製皮鞋,手腕上是百達翡麗。他的頭髮梳了起來,露出棱角分明的臉。
他不再是出租屋裡那個啃泡麪、賣血的林硯了。
他像換了一個人。
不,應該說,他終於變回了自己。
電梯門開啟的那一瞬間,我看到了沈暮辭。
西裝裙皺巴巴的,領口歪到一邊,頭髮也亂了。
她仰著頭,正對上我的目光。
然而,我隻在沈暮辭臉上停了一秒,就收回目光。
沈暮辭猛地站起來,腿上的碎瓷片嘩啦啦掉了一地。
“林硯你站住!”
我冇停。
沈暮辭踉蹌著追上去,伸手想抓我的手腕。
林飛雨一把攔住她。
“滾開!你現在連跟我哥說話的資格都冇有。”
旋轉門在身後關上,勞斯萊斯停在門口。
司機拉開車門,我彎腰坐進去。
我不會告訴她,當初回到林家的條件,就是這家連她都不能輕易約到的半島酒店。
我要踩在沈暮辭頭上。
把她和那三年的破爛日子拋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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