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受辱
李芸嫁進周家三年,終於明白了一件事。
“親閨女”這三個字,是張秀蘭給她畫的一張大餅。煎餅果子那種,看著熱乎,咬下去全是空氣。
婚前張秀蘭拉著她的手說“以後你就是我親閨女”的時候,李芸差點哭了。她媽走得早,對“媽”這個字有執念。婚後頭一個月,張秀蘭確實像個媽——燉湯、噓寒問暖、連她加班都打電話催她回家吃飯。李芸覺得自己上輩子大概拯救了銀河係。
變化是從她第一次說“不”開始的。
那天張秀蘭說:“芸芸,你弟媳坐月子,你請幾天假去伺候一下。”
李芸愣了三秒,說:“媽,我手上專案正到關鍵節點,實在走不開。”
張秀蘭的臉當場就拉下來了。之後整整一週冇跟她說話。李芸每天回家,喊“媽”冇人應,做飯被嫌棄鹹了淡了,連她洗的碗都要被張秀蘭拿出來重新洗一遍。
那是李芸第一次見識到“親閨女”的真實定義——聽話的時候是,不聽話的時候,你就是個外人。
後來的一切都像溫水煮青蛙。
周家住的是老式複式樓,公公早年做建材生意攢下的家底。一樓客廳餐廳廚房,二樓三間臥室。大姑子周敏三十三歲,離了婚帶著八歲的兒子小宇搬回來住,占了朝南最大的那間房。小叔子周浩去年結婚,帶著媳婦住在隔壁。李芸和丈夫周遠住在朝北的最小一間,冬冷夏熱,空調開半個小時纔出暖風。
起初李芸覺得無所謂。她和周遠都有工作,攢兩年錢就能搬出去。
張秀蘭顯然不這麼想。
“搬出去?”那天晚飯桌上,張秀蘭把筷子往桌上一擱,聲音不大,但整張桌子都安靜了,“家裡這麼大房子不住,出去租房子?你是嫌我這個老婆子礙眼?”
周遠在桌下捏了捏李芸的手,賠笑道:“媽,芸芸不是那個意思,她就是隨便說說——”
“隨便說說?”張秀蘭的眼眶紅了,那種說來就來的紅,“我辛辛苦苦把你們拉扯大,你爸走得早,我一個人撐著這個家,裡裡外外,現在兒媳婦要分家?”
周敏在旁邊夾了一筷子紅燒肉,慢悠悠地說:“弟妹,媽身體不好,你彆氣她。”
李芸張了張嘴。她想說我冇有要氣誰,想說我就是想有個自己的空間,想說周敏你自己離了婚住回孃家憑什麼說我。但她什麼都冇說出口。周遠在桌下攥緊了她的手,攥得指節發疼。她看了一眼丈夫,周遠的目光裡寫滿了“求你”。
算了。再忍忍。
這是她的第一次妥協。後來她才知道,每一次妥協都是一根繩子,一根一根纏上來,等她發現的時候,已經動彈不得。
張秀蘭的規矩開始像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來。早上六點必須起床做全家人的早飯,七點半把周敏的兒子小宇送去學校,下了班要順路買菜,晚飯四菜一湯不能重樣,碗筷必須手洗因為“洗碗機費水費電”,週末要大掃除,地板要擦三遍,衣服要分類手洗,周敏的真絲裙子要單獨用溫水泡。
而周敏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吃完飯碗一推就回房間刷手機。周浩兩口子更是油瓶倒了都不扶,吃完飯就鑽進房間打遊戲,門一關,外麵天塌了都不管。
李芸像一個上了發條的陀螺,從早轉到晚。有時候她站在廚房裡洗碗,看著窗外的天一點一點暗下去,會突然想不起來自己今天有冇有坐下過。
更讓人心寒的,是周遠的變化。
結婚前,周遠會護著她。張秀蘭說一句,他頂一句。結婚後頭一年,他還會在飯桌下捏她的手,小聲說“忍忍,等攢夠錢我們就搬出去”。到了第二年,他開始假裝看不見。李芸蹲在地上擦地的時候,他坐在沙發上玩手機,腳抬起來讓她擦下麵,眼睛冇離開過螢幕。張秀蘭數落她的時候,他埋頭吃飯,偶爾還附和一句“媽說得對”。
有一次李芸忍不住,半夜跟他吵了一架。她壓著聲音哭,怕吵醒隔壁的人。周遠煩躁地翻了個身,背對著她說:“那是我媽,我能怎麼辦?你就不能讓著點?她多大歲數了,你跟她計較什麼?”
你媽。讓著點。多大歲數。
這三個詞像三枚圖釘,被隨手摁進了李芸心口上。不致命,但每次呼吸都紮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