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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年前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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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從醫院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徹底亮了。

他沒有回家,而是在醫院對麵的早餐店買了一碗豆漿和兩根油條,坐在路邊的塑料凳子上,慢慢地吃。豆漿很燙,他用勺子攪了攪,白色的熱氣在晨光裏升起來,模糊了他的視線。他的左手手背已經不再流血了,但傷口周圍腫了一圈,按上去有一種鈍痛。

他需要吃東西。不是因為餓,而是因為大腦需要能量。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比昨晚闖地下室、翻爛尾樓、爬醫院空調外機都要消耗腦力。

他要把三年前的鏡湖山莊案,從頭到尾重新梳理一遍。

吃完早飯,他攔了一輛計程車,報了一個地址——不是他的住處,而是城東一個老小區的名字。那裏有一套他租來當工作室的房子,除了他自己,隻有林溪知道地址。所有關於鏡湖山莊案的資料,都存放在那套房子裏。

路上他給林溪打了個電話。響了四聲,對方接了,聲音有些沙啞,顯然是一夜沒睡。

“我在查醫院監控的事。”林溪說,背景音裏有鍵盤劈裏啪啦的聲音,“九樓樓梯間的監控畫麵確實被人替換過。替換的時間段是淩晨兩點五十八分到三點零六分,正好覆蓋了那個白大褂從920出來到走樓梯下去的那八分鍾。替換用的素材是前一天同一時間段的正常畫麵,拚接得很專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能查到是誰動的手腳嗎?”

“監控係統的後台日誌被清空了,但伺服器有備份。我正在恢複,大概需要兩三個小時。”

“辛苦了。”陳默說,“我先回工作室整理資料,你弄好了直接過來。”

“嗯。”

掛了電話,計程車拐進了一條窄巷子。巷子兩邊的老槐樹把陽光切割成碎片,灑在斑駁的牆麵上。陳默看著窗外飛速後退的街景,腦子裏卻在拚湊另一幅畫麵——三年前那個秋天的夜晚,鏡湖山莊別墅區,滿地狼藉的客廳,牆上的血符號,地上倒著的人,以及角落裏那個被陰影拉長的、姿勢詭異的人影。

那個案子,他以為自己已經放下了。但現在他才明白,放下和忘掉是兩回事。他從來沒有忘掉任何一個細節。

工作室在小區最後一棟樓的頂層,六樓,沒有電梯。陳默爬上去的時候,膝蓋有些發軟,但他咬著牙一口氣上了六層。開啟門,房間裏有一股淡淡的樟腦丸味道。窗簾拉著,陽光從縫隙裏擠進來,在空氣中畫出幾道光柱。

這間工作室不大,四十來平米,被陳默分成了三個區域:辦公區、物證存放區和休息區。辦公區的牆上貼滿了照片和圖紙,用不同顏色的線連線起來,像一張巨大的蛛網。物證存放區是一排鐵皮櫃,裏麵按時間順序排列著他三年來收集的所有與鏡湖山莊案相關的物證和影印件。休息區隻有一張行軍床和一個小冰箱。

陳默走到鐵皮櫃前,開啟最左邊那個櫃子,裏麵整整齊齊地碼著二十多個牛皮紙檔案盒。每個盒子的側麵都貼著標簽,寫著編號和日期。他抽出編號為“JHS-001”的那個盒子——那是他離開警隊時,用手機拍下的所有案卷資料的列印件。

他把盒子放在辦公桌上,開啟,裏麵的紙張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第一頁是案件的基本資訊:

“案件名稱:鏡湖山莊3號別墅滅門案

案發時間:2021年9月17日 22:00-23:00(法醫推斷)

被害人:周建國(男,52歲)、李秀蘭(女,49歲)、周曉萌(女,22歲)

案發現場:鏡湖山莊3號別墅

初步調查結論:多人持械入室行凶,動機不明”

陳默看著這幾行字,手指不自覺地攥緊了。

周建國是他父親生前的戰友。當年父親殉職後,周建國每個月都會來看他們母子,每次來都會帶一袋米、一桶油,或者塞給母親幾百塊錢。陳默上警校的學費,有一半是周建國出的。後來陳默畢業、參加工作,和周建國的聯係漸漸少了,但每年春節,他都會去周家拜年。

2021年9月18日,他接到電話,說周建國一家三口全部遇害。

他主動申請加入專案組,被批準了。他花了八個月的時間追查,一度以為自己已經接近了真相。然後,一紙調令,他被踢出了專案組。三天後,內部調查組找上門,說他“銷毀了關鍵證據”,予以開除。

他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證物室的登記簿上他的簽名晚了兩個小時,監控顯示他在那段時間單獨進入過證物室,而那份後來被認定為“與案件無關”的關鍵物證,恰恰是他親手裝進證物袋的。

他沒有銷毀證據。證據被人調包了。

但他沒有辦法證明。

陳默翻過案件基本資訊,後麵是他自己整理的時間線、人物關係圖、現場勘查記錄和照片。他把照片一張一張地鋪在桌上,用放大鏡仔細觀察那些他已經看過幾百遍的細節。

現場照片。客廳全景。沙發倒了,茶幾碎了,地板上有大片的血跡。牆壁正中央,是一個用血畫的符號——一個圓形的圖案,中間交叉著兩條曲線,像是某種古老的文字或者圖騰。法醫後來鑒定,那個符號是用被害人的血畫的,繪製時間大約在案發後半小時。

符號的下方,就是那個人影。

陳默把那張照片放大,用紅筆圈出了人影的位置。那是一個側身站立的人影,被客廳的落地燈投射在牆上。由於光線的角度,人影被拉得很長,幾乎從地麵延伸到天花板。人影的頭部微微向左傾斜,右臂抬起,手掌貼在牆上,五指分開。左臂自然下垂,但手指微微蜷曲,形成一個不自然的弧度。

他在明湖小區監控截圖裏看到的那個站姿,和這個一模一樣。

不是相似,是完全一致。肩傾角、肘關節彎曲度、手腕旋轉角、手指分開的距離——每一個角度、每一條弧度,都像是用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陳默把兩張照片並排放在一起,用直尺測量了關鍵角度的數值,然後輸入到電腦裏做了一個重疊對比。結果顯示,兩個輪廓的重合度達到了百分之九十七點三。剩下那百分之二點七的差異,主要是由於拍攝角度和光源距離不同造成的。

這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在鏡湖山莊案發現場留下那個人影的人,和在明湖小區五樓走廊監控裏留下那個人影的人,是同一個人。而且,這個人的站姿不是隨機的,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種刻意重複的、具有個人標識性的習慣動作。

就像簽名。

趙立偉在地下室裏說過的那句話在他耳邊響起來:“張啟山有一個習慣——他每做完一個‘專案’,都會留下一個標記。一個隻有他自己能認出來的標記。”

這個站姿,就是張啟山的標記。

陳默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讓大腦進入那種隻有極度專注時才能進入的狀態。資訊碎片開始在他的意識中自動排列、重組、連線——

張啟山,四十五歲,民俗學者,清玄閣創始人。2021年9月17日,他“恰好”住在鏡湖山莊隔壁的民宿裏,聲稱自己“看到一道白影從別墅裏飄出來”。他的證詞是導致案件以“無法解釋”為由擱置的關鍵因素之一。

但趙立偉說,那個所謂的“鬼魂”,是張啟山自己做的。鏡湖山莊的那一家人,不是被鬼殺的,是被張啟山的設計殺的。

如果這是真的,那張啟山為什麽要留下一個可以被監控拍到的站姿?他明明可以不留下任何痕跡。他是故意留下的。

陳默猛地睜開眼睛。

故意留下的。就像畫家在畫作角落簽上自己的名字。就像一個連環殺手在作案現場留下獨特的標記。

張啟山不是在案發後才“恰好”出現在現場的。他就是凶手。或者,至少是凶手之一。而他留下的那個站姿,不是破綻,不是失誤,而是他的簽名。他在向某些人宣告:這是我做的。

但陳默當年看到那個站姿的時候,沒有把它理解為簽名。他把它理解為線索,理解為凶手無意中留下的痕跡,理解為破案的關鍵。他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去研究那個姿勢的含義,查遍了所有能找到的資料,最終一無所獲。

張啟山不擔心有人能從那個站姿追查到他。因為那個站姿不是指向他的,而是屬於他的。就像你無法通過一個人的簽名找到他本人,除非你已經知道他是誰。

所以趙立偉說的是對的:陳默找錯方向了。

他一直在追查“這個姿勢是什麽意思”,而真正的問題應該是“誰會用這個姿勢作為簽名”。

陳默站起來,走到那麵貼滿照片和圖紙的牆前麵。他從桌上的印表機裏抽出一張白紙,用記號筆在上麵寫下了三個字:張啟山。然後他把這張紙貼在牆的正中央,用紅色馬克筆在上麵畫了一個圈。

他退後兩步,看著這麵牆。

牆上貼著上百張照片——鏡湖山莊案的現場照片、明湖小區的監控截圖、醫院走廊的監控畫麵、清玄閣的內部培訓手冊掃描件、趙立偉的地下室清單照片、爛尾樓裏的拚接地影象……這些照片原本用不同顏色的線連線著,形成一張複雜的網路。但現在,陳默發現,所有的線最終都指向同一個點。

張啟山。

鏡湖山莊案的“證人”。清玄閣的創始人。明湖小區鬧鬼方案的技術顧問。出現在母親病房裏的白大褂男人。那個在地下室磚牆後麵發出笑聲、說“你找錯方向了”的人。

他不是參與者,不是旁觀者,不是顧問。他是這一切的設計師。

陳默的手機震動了。林溪發來一條訊息:“醫院監控的後台日誌恢複了。刪除監控記錄的那個操作,是從醫院內部網路的一個IP地址執行的。那個IP地址對應的裝置,是住院部九樓護士站的一台電腦。操作時間是前天淩晨兩點五十五分,也就是那個白大褂離開前的七分鍾。”

陳默盯著這條訊息,腦子裏閃過一個念頭。

前天淩晨兩點五十五分,張啟山在護士站的電腦上刪除了樓梯間的監控記錄。然後他在三點零二分從920病房走出來,對著走廊的監控攝像頭笑了一下。

他故意讓自己被拍下來。他隻刪了樓梯間的記錄,沒有刪走廊的。因為他知道走廊的監控會拍到他,而他希望陳默看到那段畫麵。

他在笑。他在對著鏡頭笑。他在對陳默說:我來了,我做了我想做的事,你拿我沒辦法。

陳默拿起手機,給林溪回了一條訊息:“查一下張啟山的戶籍資訊、名下房產、常用車輛、手機號碼、社交媒體賬號。所有你能找到的東西。我要知道他這三年在哪裏,在做什麽,和誰有聯係。”

訊息發出去之後,他重新坐回桌前,繼續翻看鏡湖山莊案的案卷影印件。他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一張照片從紙頁之間滑了出來。

那是一張他從警隊內部係統裏截圖的照片,拍的是案發當晚鏡湖山莊外圍監控拍到的一輛白色麵包車。麵包車的車牌被遮擋了,但車身上貼著一個不明顯的反光貼紙,圖案是一個風格化的“玄”字。

這個“玄”字,他在明湖小區見過。

他翻出昨晚在地下室通風口外拍的那張照片——那張貼紙碎片。他用手機把兩張照片都放大,把“玄”字的圖案並排放在螢幕上。

一模一樣。

清玄閣的“玄”。張啟山的“玄”。

那個反光貼紙,是清玄閣的車隊標誌。那輛白色麵包車,是清玄閣的車。它出現在鏡湖山莊案發當晚的外圍監控裏。

陳默的手指微微發抖。不是恐懼,是憤怒。三年前,如果他早一天發現這個細節,如果他早一天把那輛白色麵包車和那個“玄”字聯係起來,也許他就不會被誣陷,也許他就能找到真相。

但現在也不晚。

他拿起手機,翻到通訊錄裏一個很久沒撥過的號碼。那是他在警隊時的師父,刑偵大隊的老刑警王建國。王建國今年五十八歲,還有兩年退休,為人正直,是三年前唯一一個在內部調查時替他說過話的人。

陳默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按下了撥出鍵。

電話響了五聲,接了。

“喂?”對方的聲音蒼老而沙啞,帶著一絲意外。

“王叔,是我。陳默。”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長到陳默以為訊號斷了。

“小默。”王建國的聲音低沉了下來,“你怎麽突然打電話來了?出什麽事了?”

“王叔,我想問你一件事。”陳默深吸一口氣,“三年前的鏡湖山莊案,案卷還在嗎?”

又是一陣沉默。

“在。”王建國說,“但這個案子已經封存了。你想幹什麽?”

“我想告訴你,那個案子不是懸案。我知道凶手是誰。”

電話那頭,王建國的呼吸宣告顯加重了。

“你確定?”

“我確定。”陳默說,“而且我還知道,當年調包證物的人,就在警隊內部。”

這句話說出去之後,電話裏隻剩下電流的沙沙聲。陳默能想象到王建國現在的表情——那個在刑偵一線摸爬滾打三十多年的老刑警,此刻一定在用力揉著眉心。

“小默。”王建國終於開口了,聲音比之前更沙啞,“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如果這件事是真的,你就是在翻一個已經被上麵定性為‘無法偵破’的案子。你會把自己搭進去。”

“我已經搭進去了。”陳默說,“王叔,我母親被人盯上了。他們去了她的病房。他們拍了照片,留了威脅信。這個案子,我不可能停下來。”

電話那頭,王建國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明天下午三點,老地方,城西那個茶館。”他說,“我把案卷帶出來。但隻能給你看兩個小時。”

“夠了。”

“小默。”王建國在結束通話之前,忽然加了一句,“小心你身邊的人。當年能調包證物的人,一定是你最信任的人之一。”

電話掛了。

陳默握著手機,站在窗前。窗外的陽光已經變得刺眼了,但他感覺不到溫暖。王建國最後一句話像一根針,紮進了他心裏某個他一直不敢觸碰的地方。

小心你身邊的人。

當年能調包證物的人,一定是你最信任的人之一。

三年前,能夠進入證物室、知道他的工作習慣、知道他在調查哪個方向的同事,一隻手數得過來。其中有一個,是他在警校時的同學,畢業後分配到了同一個大隊,住同一間宿舍,吃同一鍋飯,破同一個案子。

那個人叫劉峰。

現在是刑偵隊隊長。

陳默的手機又震動了。是一條簡訊,號碼是陌生的,內容隻有一句話:

“你已經開始翻舊賬了。很好。繼續。”

他沒有回複。他隻是把這條簡訊截了圖,存進了一個加密資料夾。

然後他關了燈,躺在行軍床上,閉上眼睛。

他要睡兩個小時。因為接下來的路,比他過去三年走過的所有路都更暗、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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