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媽等我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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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季開口的瞬間,黑人小哥的眼睛瞪圓了。
這是一種極其罕見的音色。
帶著顆粒感的歐美藍調質感,像是黑膠唱片播放時那種沙沙的底色。
哪怕隻是輕輕吐字,聲音也極具穿透力,穩穩地壓住了吉他的伴奏,慵懶鬆弛的咬字裡,透著老派靈魂樂的味道。
前世的林季,受限於嗓音條件,很多高難度的技巧隻能停留在理論層麵。
但這具身體的聲帶,簡直是上帝的禮物。
他刻意壓低了喉頭,用接近哽咽的狀態處理主歌,然後毫不費力地從低語般的呢喃拉昇到極具穿透力的混聲。
人群原本還有些許輕視的雜音,此刻瞬間死寂。
“I'm a deadman walking, with a ghost inside my head!”
(我是一個行屍走肉,腦海裡住著一個鬼魂!)
“Living in a story that I can’t retell.”
(活在無法複述的故事裡麵)
“They say I'm breathing but I'm dead inside...”
(他們說我還在呼吸,但我的靈魂早已死去)
“Just a deadman walking!”
(不過是一具行走的屍體!)
他的聲音像是擁有了生命,在懸崖峭壁上自由地舞蹈,時而攀上雲端,時而俯衝入海,每一個轉音都絲滑得令人頭皮發麻。
人群越聚越多。
原本隻是路過的人,被這極具衝擊力的歌聲硬生生拽住了腳步,圍觀的圈子越來越大。
人群中,一個舉著手機錄製Vlog的白人小胖子把鏡頭對準了林季。
那個穿著戲服的小醜停下了拋接綵球的動作,呆呆地看著這邊。
副歌部分到來。
林季的手指把掃弦的力度推向頂峰,配合著旋律的推進,整首歌壓抑的情緒在這個時刻徹底爆發!
Cause I wanna make you scream oooohh
(我要聽夜色崩裂)
If it was up to me
(若命運由我執筆)
I’d give you my soul
(願以靈魂相抵)
I’m a dead man
(我化作囚魂)
尾音處,他加了一個不規則的喉頭顫音,那是一種老派靈魂歌手慣用的技巧,帶著剋製又精準的撕裂感。
這種對嗓音變態級彆的控製力,讓一旁的黑人小哥渾身起了厚厚一層雞皮疙瘩。
這首歌的難度極高,音域跨度大,真假音轉換頻繁,還需要極強的氣息控製來支撐那些長音。
但在林季這裡,一切都像喝水一樣簡單。
他閉著眼睛,沉浸在旋律裡,享受著這具完美軀體帶來的演唱快感。
前世那段再也無法開口唱歌的灰暗日子,在這一天,被這具身體的強悍天賦徹底粉碎。
一曲終了,最後一個音符消散在空氣中。
林季垂下眼,長長地撥出了一口氣。
爽!
太特麼爽了!
這種毫無保留、酣暢淋漓的演唱,這就是他兩輩子都在追求的東西。
現場鴉雀無聲。
足足過了三秒。
“Oh my f**king god…”人群中,那個錄視訊的白人小胖子爆了句粗口。
緊接著,掌聲、口哨聲、尖叫聲,如同海嘯般爆發出來。
幾個穿著嘻哈服飾的黑人青年瘋狂地吹著口哨,幾個女孩大聲喊著“安可”。
有人往地上的吉他盒裡扔零錢,甚至還有十塊、十美元、二十美元的鈔票,很快,吉他盒裡就堆滿了花花綠綠的美金。
林季摘下吉他,遞還給還冇回過神來的黑人小哥。
“謝謝你,夥計。你的吉他很棒。”
黑人小哥愣愣地接過吉他,低頭看了眼自己的吉他盒。
短短一首歌的時間,裡麵的錢比他平時唱一下午還多。
“兄弟!你太牛逼了!”他回過神來,一把抓住林季的手臂,“等等,這些錢……”
他彎腰抓起吉他盒裡的鈔票,看都冇看,直接往林季手裡塞。
林季一愣,隨即笑了,把手往回抽:“不用了,這是你的場子。”
“絕對不行!”黑人小哥不由分說,把錢塞進他的口袋,“街頭有街頭的規矩,這是觀眾給你的致敬,我馬庫斯絕不占兄弟便宜!”
林季低頭看了眼鼓鼓囊囊的口袋,有些哭笑不得。
“你叫什麼名字?”黑人小哥問。
“林季。”
“林——季。”他努力學著發音,然後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我叫馬庫斯。記住這張臉,下次路過這兒,隨時上來玩。我的場子,永遠歡迎你。”
林季笑著點點頭。
“嘿!帥哥!那首歌叫什麼名字?在Spotify上能搜到嗎?”人群中,一個女孩大聲喊道。
“《Deadman》。”林季拿起麥克風大聲回答,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是我自己寫的歌。”
“哇哦!”
人群中又是一陣驚歎。
林季放下麥克風,他轉身準備離開,人群自動為他讓開了一條路。
“嘿!等一下!請等一下!”
一個穿著休閒西裝、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白人男人從人群裡擠了出來,攔在林季麵前。
“你好,年輕人。”男人喘著氣,眼睛裡閃爍著獵人看到獵物的光芒。
“你好。”林季停下腳步,疑惑。
“我叫大衛·瓊斯。”男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了過來,“我是華納音樂的A&R經理。你的表演,非常精彩。剛纔那首歌,真的是你自己獨立創作的?”
林季停下腳步,目光掃過名片。
【華納音樂集團(Warner Music Group)】
【A&R經理:大衛·瓊斯】
A&R(藝人與產品部),說白了就是唱片公司裡專門負責發掘新人和協助製作的業務骨乾。
街頭偶遇頂級星探,這種好萊塢電影裡用爛了的爽文橋段,居然真切地發生在了自己身上。
林季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滿臉期待的中年人,伸手接過了名片。
“是的。請問有什麼事嗎?”
“我剛纔聽了你的演唱,非常震撼。”大衛推了推眼鏡,語氣誠懇地說,“你的嗓音條件是我這幾年見過最出色的。有冇有興趣聊聊?我們公司對你這樣的獨立音樂人……”
“抱歉,大衛先生。”
林季打斷了他,隨手將名片塞進兜裡。
“我現在冇有時間,我媽燉了湯,等我回家吃飯呢。”
大衛·瓊斯愣了一下。
他做了二十年星探,大概頭一回被人用這個理由拒絕。
“不過,我會認真考慮的。如果有意向,我會聯絡你。”
說完,林季禮貌地點了點頭,轉身擠出人群,離開了。
“嘿!名片上有我的電話!隨時打給我!隨時!!!”大衛·瓊斯在後麵大聲喊道,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林季冇有回頭,隻是背對著他,抬起右手揮了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