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被趕出家門的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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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季,你都回來三天了,怎麼天天悶在房間裡?”
餐桌對麵,林婉停下筷子,盯著低頭扒飯的兒子。
這幾天看著兒子能吃能睡,狀態明顯好了不少,讓她那顆懸著的心才落回肚子裡。
可這成天把自己鎖在屋裡不出門,又讓她生出新的愁緒。
她生怕兒子是還在看國內那些糟心的惡評,把抑鬱症又給憋嚴重了。
“是不是身體哪兒不舒服?”她有些謹慎地問。
“冇有,媽,我挺好的。”林季嚥下嘴裡的米飯,含糊應答。
這三天,他整個人紮在臥室裡,梳理著腦海裡的曲庫。
2014年到2026年,這近十二年的時間裡,誕生了太多統治級的神曲。
火星哥那首讓人忍不住抖腿的《Uptown Funk》,艾德·希蘭火遍大街小巷的《Shape of You》,還有賈斯汀·比伯、威肯、碧昂斯……
它們,將成為林季手中最鋒利的武器。
電腦桌麵上新建的文件裡,密密麻麻地敲滿了歌詞、和絃走向、編曲思路。
憑藉前世的音樂底子和重生後過人的記憶力,他把這些旋律從記憶深處挖出來,落成文字和音符。
然後註冊版權。
這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但他樂在其中。
“好什麼好,天天窩在屋裡不見光。”林婉夾起一塊紅燒肉,精準投喂進林季碗裡,“回來也不出去走走,要在屋裡長蘑菇嗎?整天對著個電腦,也不知道在搗鼓什麼。”
林季有些無奈,網上說的果然冇錯,母愛的保質期隻有剛見麵的三天。
“在寫東西。”
“寫什麼東西?”
“寫歌。”
林婉的筷子停在半空中,沉默兩秒,最終冇說什麼,隻是往他碗裡又夾了一塊排骨。
“就算是寫東西,也不能天天這麼憋著啊。”
林婉歎了口氣,隨後態度變得堅決起來,“不行!今天必須出去!吃完就給我出去曬曬太陽,呼吸新鮮空氣。老憋在屋裡,好人也得憋出病來!”
“行行行,我出去還不行嗎。”林季舉手投降,三兩口解決掉碗裡的剩飯。
“這纔對嘛。”林婉重新拿起筷子,變臉比翻書快,“多逛會兒,早點回來喝湯,晚上給你燉黃芪烏雞湯補補氣血。”
回到房間,林季拉開衣櫃,挑了最基礎的白色純棉T恤,套上一條水洗淺藍牛仔褲,腳踩一雙舊白帆布鞋。左手戴上白色護腕,遮住包紮傷口的紗布。
站在穿衣鏡前,他打量著鏡子裡的人。
剪去那頭災難般的灰色中分長髮後,他整個人的氣質清爽了許多。
雖然五官依舊精緻,但已經不再讓人覺得“娘炮”了。
“還行。”他滿意地點點頭。
推開家門,南加州的陽光毫無保留地傾瀉下來。
一月份的洛杉磯,完全冇有北半球冬天的自覺。
典型的地中海氣候讓這裡的氣溫常年賴在二十度上下。
夏天不熱,冬天不冷,一年三百天晴天,剩下的幾十天裡下幾場意思意思的雨。
林季沿著林蔭道漫無目的地溜達。
路上的行人膚色各異,西裝革履夾著公文包的白領,穿著熱褲吊帶踩著輪滑鞋的金髮辣妹,還有三五成群、反戴著棒球帽的拉丁裔少年。
不知不覺,他拐進了一條繁華的商業步行街。
街邊是各具特色的咖啡館和複古店鋪,還有不少街頭藝人在表演。
有彈著吉他深情演唱鄉村樂的大叔,有在地上鋪開畫紙畫畫的畫家,還有表演著滑稽默劇的小醜。
林季雙手插兜,走走停停。
忽然,一陣激烈的吉他掃絃聲吸引了他的注意。
林季停下腳步,順著聲音望去。
前方噴泉廣場邊,圍著一圈人。
圈子中央,一個穿著舊皮夾克、頂著一頭臟辮的黑人小哥,正抱著一把電吉他,對著一個飽經風霜的麥克風瘋狂輸出。
這是一首硬核搖滾。
小黑子的嗓音自帶顆粒感,高音部分全靠真聲硬頂,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極具視覺衝擊力。
外圍的觀眾很買賬,口哨聲和歡呼聲此起彼伏,偶爾有人走上前,往他腳下的吉他盒裡扔零錢。
林季站在外圍,饒有興致地聽著。
發聲位置不太科學,很費嗓子,但情緒飽滿,感染力很強。街頭表演,要的就是這種野蠻生長的生命力。
一曲結束,小黑子抹了一把額頭的汗,拿起腳邊的礦泉水,仰頭灌下大半瓶。
“Thanks guys!”他對著麥克風大喊,聲音已經有些劈叉,“夥計們,感謝你們的慷慨!但我得讓我的嗓子休息十分鐘!有冇有朋友想上來玩一玩?裝置隨便用!”
這是街頭表演常見的互動環節,既能活躍氣氛,又能讓自己喘口氣。
人群中有些騷動,但一時間冇人敢上去。
畢竟,在這麼多人麵前表演,還是需要勇氣的。
黑人小哥聳聳肩,準備放下吉他。
“嘿,哥們兒,我能試試嗎?”
一個清朗的聲音從人群外圍傳來。
眾人循聲望去,讓開一條道。
一個穿著白T的亞洲青年邁步走入圈內。
身形高挑,步履從容,陽光打在他乾淨的側臉上,惹得人群裡幾個金髮女孩竊竊私語。
“他要上去唱歌?”
“一個亞洲人?他會唱什麼?Kpop嗎?”
“看著不太像玩音樂的……”
黑人小哥也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心裡有些犯嘀咕。
這小子行不行啊?彆是上來瞎吼兩嗓子,把好不容易聚起來的觀眾全給唱跑了。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點了點頭:“當然,夥計。我的場子,歡迎任何人。不過……你會玩這個嗎?”他揚了揚手裡的電吉他。
“會一點。”林季謙虛地回答。
他從口袋裡拿出掛在鑰匙環上的U盤,遞了過去:“我這裡有伴奏,能幫忙放一下嗎?”
“哦?自帶伴奏?很專業嘛。”黑人小哥接過U盤,來了點興趣。他走到自己的膝上型電腦前,將U盤插了進去。
“歌名叫什麼?”
“Deadman。”
“‘死人’?”黑人小哥挑了挑眉,覺得這個歌名有點意思。
他很快找到了檔案,點開了播放。
沉緩的鼓點和貝斯從音箱裡傳出來。
伴奏的混音受限於裝置,有些粗糲,但那旋律和節奏,瞬間就抓住了黑人小哥的耳朵。
“嘿,這伴奏不錯啊,你做的?”他有些驚訝地問。
“嗯。”
林季點點頭,接過吉他。
芬達的Stratocaster,手感很棒。他將揹帶掛在肩上,手指隨手在琴絃上掃了幾個複合和絃,試了試音。
“錚~~”
清亮、飽滿的音色流淌而出。
就這一個試音的動作,黑人小哥的眼神瞬間變了,行家一出手,就知有冇有,這絕對是個練家子!
林季走到麥克風前,調整了一下高度,然後緩緩閉上了眼睛。
將外界的一切乾擾都隔絕在外。
他的腦海中,隻有音樂。
伴奏的前奏走到尾聲,他握著吉他的手,輕輕地撥動了琴絃。
貼近麥克風,嘴唇輕啟。
“Wanna be in it forever girl”
(願永困在此刻)
“You know I adore ya”
(你早知我沉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