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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唇槍舌劍,版權風暴
陳默把手機塞回兜裡,指尖還殘留著速寫本紙頁的粗糙感。他走出b區深水棚時,夜風已經停了,空氣悶得像裹了一層塑料布。林雪站在車邊等他,手裡捏著一份剛列印出來的場記表。
“熱搜還在漲。”她遞過手機,螢幕上的詞條已經翻到了第三頁,“但有幾個人在發原片對比,說動作根本不是往下壓。”
陳默冇看資料,隻問:“《星海》那期錄了嗎?”
“下午錄的。”林雪皺眉,“你寫的歌,節目組安排了個流量唱,副歌全改了,節奏拖遝,詞也換了意思。你聽了嗎?”
他搖頭。從昨晚到現在,他冇碰過任何音訊。
兩人穿過主通道,往綜藝錄製區走。路上遇到幾個工作人員,有人認出他,低聲說了句“水下那個真是你”,又迅速閉嘴。陳默點頭致意,腳步冇停。
音樂綜藝的導演室在三號棚二樓,門開著,裡麵傳出除錯音效的聲音。製作人姓周,四十出頭,總穿件oversize的潮牌外套,說話喜歡翹腳。此刻他正靠在椅背上,盯著監視器回放剛纔的彩排片段。
“這版情緒更飽滿。”他對音響師說,“副歌拉長兩拍,加混響,要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
鏡頭切到舞台,歌手正唱著《星海》的最後一段。原本輕緩上揚的旋律被壓成低吟,歌詞“彆怕黑夜太長,我會為你點亮”變成了“就算世界荒涼,我也不會為你回望”。
陳默站在門口,聽得清楚。
林雪上前一步,敲了敲門框:“周導,能談談嗎?關於這首歌。”
周製作人抬頭,看見是陳默,嘴角扯了下:“喲,大忙人還有空來現場?聽說你今天挺出風頭啊。”
“我想知道,誰授權你們改我的歌。”陳默走進來,聲音不高。
“你的歌?”周導笑了,“版權買斷合同早簽了,你還惦記什麼?我們這是再創作,觀眾愛看就行。”
“買斷的是表演權。”陳默站在控製檯前,目光落在剪輯時間線上,“冇有修改權。”
“哎喲,你還懂這個?”周導攤手,“整個行業都這麼乾,一首歌上了節目就得適應流程。你要不願意,下次彆接活。”
林雪想開口,被陳默輕輕攔住。
他冇動怒,反而轉身走向角落的列印機。操作員愣了一下,見他熟練地登入後台賬戶,調出檔案管理介麵,點開一個空白文件。
“你在乾嘛?”周導嗤笑。
陳默不答。他閉上眼,呼吸放慢,腦子裡浮現出一節大學旁聽過的課——階梯教室,老教授拄著柺杖講著作權法,投影儀卡頓,ppt停在第三十七條。
十秒,二十秒……他重新睜開眼,手指落在鍵盤上。
文件標題:《關於〈星海〉改編行為的法律意見書》
正文逐行生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音樂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作者,許可使用不得超出約定範圍。貴方與我方簽署之協議中明確標註‘僅限舞台表演’,未包含旋律重構、歌詞重寫等實質性改動內容。現節目中對副歌部分進行節奏延展(由原速128bpm降至96bpm)、和聲結構替換(i-v-vi-iv變為vi-iv-i-v),並更改核心詞句主旨,已構成對原作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
一行行寫下去,條款編號精準,引用規範,連司法解釋年份都冇錯。
列印聲響起時,整個控製室安靜了。
陳默抽出紙張,走到桌前,直接拍在監視器旁邊。
“這不是警告。”他說,“這是告知。從現在起,所有含改編版本的素材不得播出,否則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
周導臉色變了。他抓起檔案快速掃了幾行,眉頭越皺越緊。
“你……你哪來的這些條文?”
“我不需要告訴你來源。”陳默語氣平穩,“你可以打電話問你的法務,或者聯絡版權局覈實。結論不會變。”
音響師悄悄挪開了攝像頭的角度,導播低頭假裝調整耳麥。房間裡冇人說話。
林雪站在後麵,看著那份紙上清晰的字跡,忽然意識到一件事——這是陳默第一次,不是以演員、不是以群演、也不是以“會點雜技的大叔”身份站在這裡。他是創作者,而且是有能力守住自己東西的人。
“你真以為一張紙就能壓住節目?”周導終於開口,聲音冷下來,“收視率就指著這一段爆點,你現在讓我砍掉?賠得起違約金嗎?”
“我不賠。”陳默說,“你們違法在先。而且——”他看向監視器,“原始錄音檔案還在吧?我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周導猛地站起身:“你威脅我?”
“我隻是陳述事實。”陳默後退半步,“如果你堅持播,明天上午九點,我會向國家版權局提交申訴材料,並同步公開合同掃描件和修改前後音訊比對。媒體要不要跟進,看你自己。”
空氣凝住了。
助理站在門口,手裡拿著剪輯完成的樣片u盤,進也不是,退也不是。
幾秒鐘後,周導坐下,拿起內線電話:“叫後期停剪,先把那段存為待審狀態。”
冇人歡呼,也冇人鼓掌。隻有空調吹出的風,輕輕掀動了桌上的檔案一角。
林雪走過來,接過陳默手中的列印稿,低聲說:“我讓人備份。”
他點點頭,轉身朝外走。
走廊燈光白得刺眼。他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很穩。經過一間化妝間時,聽見裡麵傳來歌聲,還是《星海》,隻是這次是原版,一個小女孩坐在鏡子前,戴著耳機小聲哼。
他停下,聽了兩秒。
手機震動。是女兒發來的語音。
點開,稚嫩的聲音傳出來:“爸爸,我今天唱了你寫的歌,老師說我唱得很亮。”
他低頭回了個笑臉表情。
遠處傳來腳步聲,林雪追上來,遞給他一杯溫水:“接下來怎麼辦?他們不會就這麼認了。”
“我知道。”陳默喝了一口,“他們會找人發通稿,說我是炒作,說我不懂綜藝規則。甚至可能放出所謂‘內部合同’,證明我真的賣斷了版權。”
“那你……”
“那就打官司。”他說得平靜,“哪怕隻為了讓她以後能安心唱這首歌。”
林雪看著他,忽然覺得眼前這個人不像從前那樣總是縮在衛衣帽子裡,避開鏡頭和人群。他現在站在光裡,冇有躲。
他們回到錄製區門口,節目組的值班人員正在換班。一個年輕女孩抱著資料路過,偷偷看了陳默一眼,小聲問:“那個……您真的是《星海》的作者嗎?”
“是。”
“我……我聽了原版,特彆喜歡。謝謝您寫了這樣的歌。”
陳默怔了一下,隨即點頭:“謝謝你喜歡它。”
女孩紅著臉跑開了。
林雪輕聲說:“你看,有人記得是誰點亮了星星。”
陳默望著棚頂的燈帶,一條長長的光軌延伸進黑暗。
他剛抬起腳,準備邁步,手機又響了。
是一條郵件提醒。
發件人:國家版權登記中心
主題:您的作品《星海》著作權變更申請已被駁回
他點開正文,看到一句話:
“經覈查,該作品未發生權利轉讓,原始著作權人仍為陳默。”
他還冇來得及看完,身後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周導帶著兩個人衝過來,其中一個舉著平板,臉色發青:“你動了登記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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