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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瑾論言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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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的初冬,寒意漸濃。然而,比天氣更讓朝堂諸公感受到凜冽的,是空氣中彌漫的無形硝煙。新舊思潮的碰撞,衛道者的恐慌與反擊,民間輿論場的喧囂與失控,如同糾纏在一起的亂麻,堆疊在帝國的中樞麵前,亟待理清。在這場因技術催生、因觀念而激化的“言論風暴”中,如何劃定邊界,平衡“開言路”與“防禍亂”,成為擺在最高統治者麵前一道極其敏感而複雜的難題。

這一次,禦前會議的地點沒有設在莊嚴的紫宸殿或兩儀殿,而是選在了較為僻靜的宣政殿東暖閣。參與者也經過精心挑選,除了武則天、李瑾、狄仁傑等核心決策者外,還有禮部尚書裴行儉、刑部尚書徐有功(以剛正、善斷獄著稱)、禦史中丞來俊臣(以酷吏之名聞,但也深諳控製之術)、新任門下省給事中魏元忠(直言敢諫,代表清流中較為開明務實者)、國子監祭酒孔穎達(衛道者代表),以及兩位身份特殊的人物——翰林院承旨學士,負責起草詔令的文壇領袖;以及一位從“格物院”中特意召來的年輕博士,名叫沈括(借用同名曆史人物,代表新興的、注重實證的知識分子)。這樣的陣容,兼顧了朝堂各派、新舊兩脈,顯然是要進行一場深入、甚至是尖銳的辯論。

武則天端坐於上,神色平靜,隻淡淡道:“今日所議,非為尋常政務,乃為定國之本,防患之要。近來市井之間,輿論紛紜,著述迭出,有新思,亦有妄言。朝廷既開文教,廣納言路,則不可無規矩方圓。太子主理此事,今日便由太子主持,諸卿可暢所欲言,務求析理明白,定策穩妥。”

李瑾起身,向武則天和眾臣微一頷首,沉聲道:“諸位。知識下移,印刷便捷,乃時勢所趨,利在開民智、通下情、興文教。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言論如水,可灌溉心田,亦可泛濫成災。今日之議,核心便在於此——在當今時勢下,這‘言’之‘水’,其邊界當在何處?何者可暢其流,何者必築其堤?”

他目光掃過眾人,繼續道:“有主張一概禁絕,複歸清靜者;有主張放任自流,以為太平氣象者。孤以為,此二者,皆非中道。一概禁絕,是因噎廢食,既違陛下廣開文教之初衷,亦恐使民怨壅塞,智者寒心。放任自流,則是縱火積薪,恐使謗訕橫生,奸言惑眾,動搖國本。故,當務之急,乃尋一中庸之道,既能容有益之新思,又可止有害之妄言。此道之界限何在,如何厘定,如何施行,願聞諸公高見。”

李瑾的開場白,定下了基調:承認變化,尋求管控,在“開”與“禁”之間尋找平衡點。這是一個艱難的定位,但也是唯一現實的選擇。

孔穎達率先開口,他麵色依然凝重,但語氣比上次禦前會議時稍緩,或許意識到一味強硬難以奏效。“太子殿下明鑒。老臣以為,邊界首在尊經重道。聖人經典,先王典製,乃治國安邦之根基,人倫日用之所依。凡著述言論,有敢非議、曲解、褻瀆六經,毀謗先聖,質疑三綱五常者,當在嚴禁之列,並究作者、刊者、傳者之罪。此乃大本大源,不容絲毫淆亂!”

刑部尚書徐有功介麵,他更側重於法律執行層麵:“孔祭酒所言乃禮之邊界。然法之邊界,亦須明晰。臣以為,凡捏造事實,誹謗朝廷,汙衊大臣,煽動民變,泄露機密,傳播妖術邪教,以及誨淫誨盜,有傷風化之言論文字,無論以何種形式刊印流傳,皆應入罪,依《永徽律》(唐律)及後續所定專律嚴懲。此乃維穩靖亂之必需。”

禦史中丞來俊臣陰惻惻地補充道:“徐尚書所言極是。此外,還需嚴防結黨營私,以文亂法。某些所謂‘時論’、‘私集’,看似議論國是,實則暗通聲氣,互為標榜,攻訐異己,實為朋·黨之萌蘖。對此等借言論之名,行黨同伐異之實者,尤當深查嚴辦,以絕後患。”他的目光掃過魏元忠等人,意有所指。

魏元忠眉頭一皺,出列道:“徐尚書、來中丞所言,乃法之常理,自當遵守。然臣恐執法過苛,反傷朝廷納諫之明。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若因言獲罪之網過於嚴密,則士人噤若寒蟬,忠直之言不得上達,阿諛之風由此而盛,此非社稷之福。況且,如何界定‘誹謗’與‘直諫’?如何區分‘議論’與‘煽動’?若標準模糊,全憑有司臆斷,恐開羅織構陷之門,使奸吏得以逞其私,忠良無以自明。”

他轉向李瑾,懇切道:“殿下,臣以為,邊界之設,當重事實,輕誅心。可規定,凡議論朝政得失、官員賢愚,需有實據,可查證。若無實據,憑空捏造,惡意中傷,則為誹謗。若雖有依據,然言辭激烈,或可視為狂直,可訓誡,不宜輕罪。至於經典闡釋,學術之爭,本可百家爭鳴,隻要不涉謀逆大罪,不公然毀棄人倫,似可稍寬其途,以彰文治之盛。”

裴行儉點頭讚同:“魏給事中所言,老成持重。臣以為,邊界之定,還須因時製宜,有所側重。譬如,對涉及軍國機密、宮廷禁事、妖妄圖讖者,當從嚴;對士人學術爭鳴、民間風俗議論、乃至對地方官吏施政之批評(隻要非惡意構陷),可酌情從寬。尤其於農桑、水利、工藝、算學等實學新知之傳播,朝廷更應鼓勵扶持,不僅不應設限,反應予褒獎。此乃富國強兵之要。”

這時,那位一直沉默的格物院博士沈括,在得到李瑾示意後,有些緊張地開口:“臣……臣來自格物院,見識淺陋。然臣以為,言論之邊界,或可借鑒格物之理。格物講求實證與邏輯。一言論之是非,亦可部分依此評判。若一言論,有可驗證之事實基礎,有合乎情理之邏輯推演,即便與舊說不同,亦應有其存在之餘地。譬如,臣等在院中測算日月之行,推演勾股之數,皆依實據,合演演算法。若有人僅因我等所言與《周髀》古算略有出入,便斥為‘邪說’,恐……恐非求是之道。”他頓了頓,鼓起勇氣道,“故臣鬥膽進言,可設‘實據’為一護身符。凡立論有據,推論合理者,縱有爭議,亦不當以言治罪。”

沈括的話,代表了一種全新的、基於“實證”和“理性”的評判標準,與傳統的基於“經典權威”和“道德立場”的標準截然不同。這立刻引起了孔穎達的強烈反應。

“荒誕!”孔穎達白眉軒動,“聖人之道,天理昭彰,豈是爾等匠作之術可以妄測?日月之行,自有天道;人倫綱常,本乎天性。以實證論經義,以演演算法推人倫,此乃本末倒置,以術害道!若依此論,則無父無君之言,亦可自稱有‘實據’(比如人性趨利避害)而大行其道乎?此例萬不可開!”

李瑾抬手,止住了雙方的爭論。他緩緩道:“諸位所言,皆有其理。孔公重經典大義,徐公、來公重法紀穩定,魏公、裴公重言路暢通、實學發展,沈博士則提出了一個‘實證’的新角度。可見,言論邊界,非止一線,而是一個多層次的複雜體係。”

他站起身,走到懸掛的巨幅“萬裏江山圖”前,背對眾人,似在整理思緒,然後轉身,目光湛然:“孤以為,此邊界,可分四重,由內而外,寬嚴不同。”

“最內一層,核心禁區,絕不可觸。此層關乎國本與皇權。凡謀逆、叛亂、分裂國家、誹謗皇帝及皇室、泄露國家核心機密、勾結外敵、傳播真正妖術邪教(以聚眾作亂、危害社會為目的者)之言論文字,無需討論,一律嚴懲,主犯極刑,從犯連坐。此乃底線,無任何妥協餘地。”他的聲音斬釘截鐵,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在場眾人,包括孔穎達,都微微頷首,對此並無異議。這是任何王朝生存的根本。

“第二層,倫理與秩序紅線,需嚴格限定。此層關乎社會基本倫常與公共安全。包括孔公所言,公然詆毀、否定君臣、父子、夫婦等核心人倫綱常(注意,是‘公然詆毀、否定’,非學術探討);徐尚書所言,無確鑿證據、純屬惡意捏造、旨在毀人名譽、煽動對特定官員或群體仇恨的誹謗;傳播具體、可操作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如詳細描述如何製造火藥、兵器以作亂);公然鼓吹、教唆暴力反抗朝廷、攻擊官府、戕害無辜。此類言論,危害性大,易致現實禍亂,亦當依法嚴懲,但量刑需有確鑿證據,區分首從,避免擴大化。”李瑾特意強調了“公然”、“惡意”、“具體”、“可操作”等限定詞,意在收緊打擊範圍,防止濫觴。

“第三層,爭議與模糊地帶,需審慎辨別,個案處理。此層最為複雜,也最考驗治理智慧。包括:對朝廷具體政策、法令、官員個人能力和操守的批評(魏公所言的‘直諫’與‘誹謗’之辨);對儒家經典不同於主流註疏的學術性闡釋(如陸淳之《論語別裁》);涉及陰陽五行、天人感應、讖緯預言等傳統學說但未直接危害社會的議論;對工商業、社會風俗變遷的新看法(如‘本末’、‘義利’之辨);以及文學創作中可能涉及的諷喻、影射(如《浮世鏡》類小說)。對此類言論,”李瑾頓了頓,目光掃過眾人,“不宜一概禁止,亦不可放任自流。孤以為,可遵循以下原則:一看動機,是出於公心論政、學術探討、文學創作,還是純粹私憤攻擊、嘩眾取寵、別有用心?二看依據,是空穴來風、主觀臆測,還是有據可查、有理可循?三看影響,是無傷大雅、小範圍流傳,還是已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引發思想混亂或實際對抗?四看方式,是理性討論、就事論事,還是惡意煽動、人身攻擊?需有司(建議由刑部、大理寺、禦史台及禮部派員組成專門合議機構)個案審議,綜合研判。對確有價值、雖言辭激烈但出於公心的批評,可予包容甚至獎勵;對雖有偏差但屬學術探討者,可引導論辯;對純粹捏造誹謗者,依法懲處;對影射攻擊、難以定論者,可訓誡、禁其傳播,但慎用刑罰。”

“最外一層,開放鼓勵區。此層包括:有益國計民生的實學新知傳播(農桑、水利、醫藥、工藝、算學、地理等);頌揚忠孝節義、教化人心的詩文戲曲;不涉敏感內容的史地著述、遊記見聞、詩詞唱和;朝廷允許發布的官方文書、政令解讀、德政宣傳。對此類言論著述,朝廷不僅不應限製,反應鼓勵、扶持、推廣,可予免稅、褒獎,甚至由官營印書館優先刊印。”

李瑾的“四層論”清晰分明,既劃出了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也預留了相對寬鬆的討論空間,特別是將“學術探討”、“政策批評”(需有條件)與“謀逆誹謗”明確區分,並引入了“動機、依據、影響、方式”的綜合評判標準,這無疑比簡單的一禁了之或全盤放開要精細、理性得多。

“然則,殿下,”來俊臣陰聲道,“此‘個案審議’、‘綜合研判’,標準雖明,然執行起來,恐各有詮解,難以劃一。且天下著述如恆河沙數,有司如何能一一審議?若待其流傳已廣,影響已壞,再行懲處,豈不晚矣?”

“來中丞所慮極是。”李瑾點頭,“故需律法、機構、手段三者配合。首先,需製定詳盡之《出版律》或《言論條格》,將上述四層邊界,盡可能明晰地寫入律法,公示天下,使民知所避就。其次,可在兩京及重要州府,設立專門機構(或指定現有衙署兼理),負責民間出版物的登記備案與事後追懲。事前審查,工作量浩大,且易窒礙言路,暫不可行。但所有刊印發售之書籍、小報,必須載明編著者、刊印者、發售者,向有司登記備案,違者重罰。一旦發現違法言論,即可按圖索驥,追究連帶責任。此謂事後嚴懲,以儆效尤。同時,鼓勵民間互相監督舉報,但嚴禁誣告,反坐其罪。”

“再次,”李瑾繼續道,“正如裴尚書、狄公所言,朝廷需主動發聲。辦‘官報’,設‘宣講’,興‘正學’。將朝廷德政、正確道理、有益新知,以更便捷、更生動的方式傳播出去,以正壓邪,以實破虛,以明辨暗。輿論戰場,朝廷不去佔領,邪說妄言便會去佔領。最後,教育為本。在國子監、州縣學乃至蒙學中,加強忠君愛國、倫理綱常、律法常識之教育,使士民自幼明辨是非,增強抵禦虛言邪說之能力。此乃長久之計。”

武則天一直靜靜地聽著,此刻緩緩開口:“太子所論,條分縷析,頗得中庸之要。邊界須有,否則國將不國。然法網亦不可過密,過密則·民無所措手足,且易為酷吏所乘。四層之論,核心禁區與倫理紅線,務必清晰,執法必嚴。爭議模糊地帶,確需審慎,以‘不枉不縱、個案細究’為要。開放鼓勵之區,朝廷當大力倡揚。”

她鳳目微抬,掃過眾人:“此事關乎國運文脈,不可不慎。著太子李瑾、宰相狄仁傑,會同禮、刑、工(因涉印刷)三部及禦史台、翰林院,依據今日所議,並參考前代律令(如《永徽律》中相關條款),詳定《出版及言論條格》,務求周詳可行,呈報禦覽。新律未定之前,一切仍暫依舊例,然各衙署需加強對市麵流通文字之監察,凡有涉核心禁區及明顯倫理敗壞、煽動作亂者,即刻查辦,不必待新律。”

“至於衛道憂國之心,朝廷知之。”武則天看向孔穎達,語氣稍緩,“孔卿可領國子監諸博士,編纂《正學粹言》係列,闡釋經典大義,批駁市麵流傳之謬論。所需銀兩、刊印,由內帑支取,務求精良,廣布學宮、公藏閣,乃至允民間翻印。道理越辯越明,正學昌,則邪說自消。望孔卿勉之。”

孔穎達聞言,知皇帝和太子已有定見,且並未全然否決衛道訴求,甚至給予了“官方闡釋”的渠道,心中稍安,雖仍覺不夠嚴厲,但也隻能躬身領命:“老臣……遵旨,定當竭盡全力,以正視聽。”

會議至此,基調已定。李瑾的“四層邊界論”,為即將出台的《出版法》奠定了理論基礎和框架方向。這並非現代意義上的“言論自由”,而是在皇權專製框架下,一種相對理性、分層管理、試圖兼顧穩定與活力的言論管控思路。它試圖在“防民之口”與“放任自流”之間,走出一條狹窄而危險的中道。

訊息通過與會者的口,漸漸流傳出去。衛道者們鬆了口氣,朝廷終究劃定了紅線,並未任由“邪說”泛濫。開明派和實務派也看到了一線希望,隻要不觸碰核心禁區和明確紅線,批評、探討、甚至有限度的“異端”思想,似乎仍有生存空間。而身處輿論漩渦中的普通士人、民間作者、小報編撰者們,則懷著忐忑、觀望、或僥幸的心情,等待著那部將決定他們筆下安危的《出版法》正式頒布。

一場關於言論邊界的“立法”,即將拉開帷幕。而其執行的效果,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這場由知識革命引發的思想激蕩,最終是走向相對健康的百家爭鳴,還是陷入萬馬齊喑或激烈對抗的境地。李瑾深知,畫下邊界隻是開始,如何讓這邊界不被隨意突破,也不成為扼殺生機的枷鎖,纔是真正的考驗。而此刻,他更隱隱感到,這場關於言論的討論和立法,或許隻是更深層次、更觸及根本利益衝突的前奏與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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