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潺潺流水時光------------------------------------------,笨拙地伸出兩根手指,去掐那細嫩的莖。不是掐斷了留一截老梗,就是帶下了多餘的葉片。他也不惱,隻是接過我手裡不合格的“成果”,耐心地掰開給我看:“喏,這裡,對,隻留這最嫩的一點芯。”,我摘得極慢,半天也鋪不滿一個底。陽光漸漸烈了,穿過茶樹的縫隙,在泥土上投下晃動的光斑。爺爺額頭上沁出細密的汗,草帽下的側臉專注而平和。四周極靜,隻有風吹過茶園沙沙的響,偶爾有遠處采茶人模糊的交談,像隔著一層水傳來。,黏黏的,湊近聞,是更加濃烈、近乎青澀的植物氣息。累了,就挨著爺爺的腿坐下,看他竹簍裡漸漸盈滿的、幾乎一模一樣的嫩芽,它們乖巧地躺著,每一顆都蓄著山林一整個春天的精氣。,望一眼連綿的茶山,喝一口竹筒裡的水,然後摸摸我的頭:“累了?快了,再有一會兒,就夠炒一鍋了。”然後爺爺帶我去野坡上找油茶樹摘茶耳吃,味道酸酸甜甜,清甜爽脆的,我很是喜歡。往往是我吃著茶耳,爺爺繼續去采茶,時不時幫幫倒忙。“一會兒”往往很長,長到我後來回憶起來,彷彿整個童年的春天,都氤氳在那片漫無邊際的綠色裡,混合著指尖洗不掉的青氣,和爺爺身上永遠淡淡的、乾淨的汗水與茶香。,要立刻背到茶農家。灶火已經燒旺,大鐵鍋被磨得鋥亮。爺爺洗淨手,將鮮葉倒進鍋裡,徒手便開始翻炒。高溫讓他迅速縮手,但動作不停,抖、揚、按、揉……茶葉在滾燙的鍋中收縮、捲曲,劈啪作響,那股子青澀氣在高溫下急劇轉化,爆發出難以形容的、醇厚而霸道的香氣,瞬間充盈整個灶間。我看得目瞪口呆,也熱得滿臉通紅。爺爺的神情卻是一種近乎虔誠的專注,汗水沿著他深刻的皺紋溝壑流下,他也顧不上擦。,攤晾在竹匾上,那股熱烈的香漸漸轉為悠長的、內斂的暖甜。爺爺會用掌心托起一點涼透的茶葉,遞到我鼻子下麵:“聞聞,小貓兒,這纔是茶真正的骨頭。”,那香氣鑽進鼻腔,沉進心裡。後來我喝過許多名貴的茶,但冇有任何一種香氣,能比得上爺爺掌心那幾片滾燙後又涼透的葉子所散發出的味道。,有霧,有清晨的陽光和沉重的露水,有他粗糲手掌的溫度,更有漫長等待後,生命被另一種形式凝聚、定格的奇妙過程。,滿身都是驅不散的、清冽的茶香。他教我泡茶。紫砂小壺,沸水高衝,茶葉在透明的玻璃杯裡舒捲沉浮,像一場無聲的舞蹈。“看,小貓兒,”他指著那緩緩展開的葉片,“這就叫活。” 茶很燙,也很苦,我皺著小臉吐舌頭,他卻笑得開懷,說人生三味,先要學會品這苦後的回甘。,簷下風鈴輕響。他會鋪開宣紙,研好墨,把著我的手,一筆一劃地寫毛筆字。墨香混著院子裡的草木香,縈繞在鼻尖。。陽光穿過窗欞,灰塵在光柱裡緩緩浮沉。他鋪開微黃的元書紙,鎮紙壓住四角,那方用了多年的老端硯裡,墨汁濃黑髮亮。“小貓兒,手腕要虛,指要實。” 他粗糙溫熱的大手覆住我小小的手背,帶著我握住那杆對我而言過於沉重的狼毫筆。筆桿是溫潤的竹子,被歲月磨出了深色的光澤。“筆要立直,像人站樁,腳要紮穩。”“一”。起筆,逆鋒,向右行,末端稍頓,回鋒收筆。他的掌心很穩,帶著我的手腕移動。墨汁在紙上洇開,成為一道飽滿而略顯笨拙的橫。“這叫‘蠶頭燕尾’,”他在我耳邊慢慢說,氣息裡有淡淡的茶香,“起筆要藏,收筆要回。寫好了‘一’,字就有了筋骨的基礎。”
可我總寫不好。要麼起筆太重,像個小墨團;要麼行筆歪斜,像條扭動的蚯蚓;收筆時更是慌張,常常帶出個難看的尖。我不耐煩,扭動身子,墨點濺到了紙上,暈開一小團汙跡。
爺爺從不生氣。他隻是用吸水紙輕輕按掉多餘的墨,然後握著我的手,再來一遍。
“不急,不急,”他的聲音像院子裡曬暖的棉被,鬆鬆軟軟的,“你看那屋簷下的水珠子,滴在青石板上,是不是一天天,才滴出那個小窩來?寫字啊,也是這樣,是水滴石穿的功夫。”
有時候,他鬆開手,讓我自己寫。他就坐在旁邊的藤椅裡,捧著他那杯永遠喝不完的茶,靜靜地看著。我寫得滿頭大汗,他卻在我某個筆畫意外地寫出了一點力道時,輕輕“嗯”一聲。那一聲,比什麼誇獎都讓我高興。
寫累了,他就讓我放下筆,教我認帖。他有一本藍布封麵的《多寶塔碑》,紙頁都脆了。他指著顏真卿的字:“看,多厚重,像不像咱家地裡那穩當的石滾子?”又翻到柳公權:“這個呢,清瘦有力,像後山那些經了霜的竹子。” 我還不懂太多高深的書法理論,隻用我能懂的、身邊的東西打比方。
於是,那些方正的漢字在我眼裡,漸漸有了生命,有了筋骨,也有了爺爺說的“味道”。
最開心的是寫完字,爺爺會用我寫滿歪扭字跡的紙,給我折小船、小青蛙。墨跡未乾,沾在他的手指上。他就那麼笑著,把紙青蛙放在桌上,用指頭一按尾巴,青蛙就笨拙地跳一下。我所有的沮喪,就在那一跳裡,煙消雲散了。
那些陽光漫長的午後,空氣裡浮著墨香、茶香,還有爺爺身上淡淡的、混合了泥土和皂角的氣味。筆尖劃過宣紙,是沙沙的、令人心安的聲響。
我寫的字,始終冇有多好,但爺爺握著我的手,教給我的,遠不止如何執筆運腕。他教給我一種慢的、專注的、將心力凝聚於筆尖的功夫,一種麵對看似枯燥的重複時,依然能保持的、近乎禪定的平靜。
後來,我再也冇有那樣長久地、心無旁騖地寫過毛筆字。可每當我在手術室裡,需要極致的穩定和精確時;每當我在紛亂中,需要凝神靜氣時,手腕上,似乎還殘留著爺爺掌心那份恒定不變的溫度與力量。
那不是一個“一”字該如何起筆收筆的技巧,而是一種嵌入骨血裡的、關於如何與時間、與專注相處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