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灰色的星期一------------------------------------------,快步穿過地鐵站大廳。,早高峰的尾巴。人群從他身邊湧過,像一條永遠不會乾涸的河。他低著頭,盯著自己腳前三寸的地麵,默數步數。、十八、十九——,胳膊肘撞在他肩膀上。林默冇抬頭,隻是在心裡把那串數字清零,重新開始數。、二、三……。是如果不這麼做,他就會瘋掉。,到處都是顏色。,濃得幾乎要滴下血珠——那是憤怒,對電話那頭的下屬,或者老婆,或者債主。灰藍色的雨絲從穿校服的女孩頭頂飄落,細密連綿——那是悲傷,早戀分手,或者月考考砸了。墨黑色的粘稠液體,像石油一樣緩慢蠕動著,從那個蹲在角落的流浪漢身上溢位來——那是絕望,真正的絕望,幾乎凝固成固體。、黃色、綠色、紫色……,所有的顏色攪在一起,擠在一起,撞在一起,在這個地下空間裡翻湧沸騰,像一口煮爛了的情緒的鍋。。。尤其是那個流浪漢的黑色——太濃了,濃得讓他胃裡翻湧,想吐。,幾乎是跑著穿過檢票口,衝上樓梯,直到陽光劈頭蓋臉地砸下來。。陽光隻是讓那些顏色顯得更淡一點,並不能消滅它們。但至少,至少空間開闊了,不用被悶在一個罐子裡。,喘了幾口氣,從口袋裡摸出一顆薄荷糖塞進嘴裡。
冰涼的味道在舌尖炸開,像一道微弱但清晰的屏障。他閉上眼睛,在腦子裡把自己想象成一個透明的玻璃容器——這是心理醫生教他的。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倒出去,倒出去,倒出去。
三分鐘。
這是他每天早上的必修課。
然後他睜開眼睛,繼續往圖書館走。
市立圖書館,閱覽室管理員。
這是他大學畢業後的第三份工作,也是乾得最久的一份——一年零三個月。前兩份工作都是坐辦公室,格子間,十幾個人擠在一起。那種地方對他來說就是地獄。每個人的情緒都糊在你身上,甩都甩不掉。
圖書館好。
圖書館安靜。來的人少,就算有,也是來看書學習的,情緒波動小。而且書不會產生情緒。書隻有故事和知識,乾淨,安全。
林默從後門進去,打卡,換上藏青色的工作服,推著小車開始整理前一天讀者還回來的書。
《百年孤獨》,歸到I類文學區。《時間簡史》,歸到N類自然科學。《五年高考三年模擬》,歸到G類文化教育——
他的手指在書脊上停頓了一下。
這本書上沾著淡綠色的東西,像春天剛冒頭的嫩芽。是希望?還是憧憬?大概是個高三學生,把對未來的期待都蹭在書上了。
林默把書放進推車最下層,決定最後再整理那一車。
不是因為彆的,是那顏色看著讓他舒服。
上午十點左右,閱覽室開始進人。
一個戴眼鏡的老頭徑直走向報刊區,身上裹著陳舊的米黃色——無聊,日複一日的無聊,但也安穩。一個年輕媽媽帶著三四歲的孩子進了繪本區,媽媽身上是焦慮的淺灰色,孩子身上是明黃色的好奇,兩團顏色撞在一起,攪成好看的漸變。
林默靠在服務檯後麵,遠遠地看著那孩子。
小男孩趴在矮桌上翻一本動物繪本,翻到獅子那一頁,嘴裡發出“嗷嗚”的聲音。明黃色的好奇裡,又炸開一小簇橙色的興奮。
真好啊,林默想。
他六歲之前,也曾經是這樣的。
後來就不行了。
後來他發現自己能看見彆人看不見的東西,發現自己走進商場就像走進彩色毒氣室,發現所有人看他都像看怪物。他媽帶他去看過醫生,看過心理醫生,看過精神科醫生,看過各種“大師”。都冇用。
冇人相信他能看見情緒。
所有人都說那是幻覺,是妄想症,是感同身受太豐富。
隻有他自己知道不是。
那些顏色是真實的。它們會消散,但消散之前會一直黏在你身上。如果你沾了太多,就會變成那些顏色本身。
林默現在就沾了不少。
他低頭看自己的手背。麵板下麵隱約透出些微的灰——不是臟,是從地鐵站帶出來的。那些顏色太濃了,用三分鐘倒不乾淨。
他用力搓了搓手背,搓紅了也冇用。
下午兩點,人最少的時候。林默靠在窗邊曬太陽,昏昏欲睡。
然後他聽見高跟鞋的聲音。
不是一雙。是三四雙。步子很快,很急,鞋跟敲在地板上像機關槍掃射。
林默睜開眼睛。
四個人走進閱覽室。三個男的一個女的,都穿著便裝,但林默一眼就能看出來——他們身上有一種共同的顏色,一種鐵灰色的、緊繃的、蓄勢待發的顏色。
公職人員。而且是那種會出外勤的公職人員。
女的走在最前麵,三十出頭,短髮,眉眼鋒利,嘴唇抿成一條線。她走到服務檯前,亮出一個黑色封皮的小本子。
“刑警隊的。你是林默?”
林默愣了一秒,點了點頭。
“跟我走一趟。”
不是詢問,是命令。
林默往後退了半步:“什麼事?”
“有個案子,需要你協助調查。”
“我……”林默下意識地看她的手,看她身上翻湧的顏色。鐵灰色下麵,是焦躁的橘紅,是疑惑的淺褐,還有一絲很淡很淡的——期待?希望?——淡金色,細得像頭髮絲。
她在期待什麼?
“我不懂破案。”林默說,“你們找錯人了。”
女的盯著他看,目光像刀子,從上到下颳了一遍。
“有人推薦了你。”她說,“說你……能看見彆人看不見的東西。”
林默的瞳孔縮了一下。
“誰?”
“去了再說。”
她轉身就走,高跟鞋敲地的聲音比進來時更急。三個男的站在原地,呈半圓形堵著林默的去路,態度很明確——不是“請”,是“帶”。
林默看了一眼窗外,又看了一眼那幾個男人身上的鐵灰色。他深吸一口氣,摘下工作牌放進抽屜裡。
“我換件衣服。”
“三分鐘。”女的聲音從門口傳來。
林默走進更衣室,關上門,靠著門板站了三秒。
他的手有點抖。
不是因為害怕那些穿便裝的人。是因為那個女的身上那一絲淡金色。那種顏色很少見。那意味著希望,意味著期待,意味著她真的相信他能做什麼。
可是她自己都冇意識到,她身上還有另一種顏色。
暗紅色的,像乾涸的血跡,藏在她後背的位置,被她自己的背影擋著。那是恐懼。
一個刑警,在恐懼什麼?
林默換好衣服出來,跟著他們上了門口一輛不起眼的黑色商務車。女的坐副駕駛,他坐後排中間,左右各一個男的。車門關上,發動機啟動,車彙入車流。
“我叫顧真。”女的頭也不回地說,“顧盼生輝的顧,真假的真。”
林默冇說話。
“你不好奇誰推薦的你?”
“你會說的。”
顧真從副駕駛扭過頭,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裡,鐵灰色和橘紅色翻湧得更厲害了。
“老孔。”她說,“孔德明。他說他認識你。”
林默的手指在膝蓋上蜷了一下。
孔德明,他的心理醫生。看了三年,每週一次。唯一一個,林默主動告訴過“我能看見情緒”的人。
老孔從來冇說過信不信,隻是聽,隻是記,隻是偶爾問兩句。林默以為他隻是當成病人的妄想,當成需要治療的幻覺。
“他怎麼跟你說的?”
顧真冇回答,轉回身去,看著前擋風玻璃。
“你見過死人嗎?”
林默沉默了兩秒:“在殯儀館見過。外婆火化之前。”
“我問的不是那種。是橫死的,兇殺的,死相很難看的。”
“……冇見過。”
“那你今天要見到了。”
車拐進一個高檔小區,門口的保安看了一眼車牌,立刻升起道閘。小區裡都是十幾層的洋房,樓間距很大,綠化得像公園。車在一棟樓前停下,樓門口已經拉了警戒線,幾個穿製服的民警在維持秩序。
林默下車的時候,腿有點軟。
不是因為害怕死人。是因為他看見了這棟樓。
它被一層淡淡的灰色籠罩著,像霧,像霾,但又和普通的灰色不一樣。那種灰裡有東西在流動,緩慢地、沉重地,從樓上往下淌。
那是殘留的情緒。很多,很濃,很——
林默皺起眉頭。
很平靜。
這不對。兇殺案現場,應該充斥著恐懼、憤怒、痛苦,應該是濃烈的黑和紅,像潑灑的油漆。但這棟樓的灰色太平靜了,平靜得像……像什麼都冇發生過。
“幾樓?”他問。
顧真又看了他一眼,目光裡那絲淡金色亮了一點。
“801。你怎麼知道是樓上?”
林默冇回答,跟著她走進單元門。
電梯裡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電梯上行的時候,顧真說:“死者叫蘇敏,女,三十二歲,單身,一家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昨天晚上朋友聯絡不上她,今天早上保姆來打掃衛生,發現人已經死了,報了警。”
“怎麼死的?”
“表麵上看,冇有外傷,冇有搏鬥痕跡,法醫初步判斷是心臟驟停。但……”她停頓了一下,“但不對。”
電梯門開啟,八樓。
走廊裡站著幾個穿白大褂的,應該是法醫和技術科的人。顧真帶著林默穿過他們,走進801的門。
門廳很寬敞,裝修是極簡風格,灰白色調,到處都很整潔。客廳裡,一個穿睡衣的女人躺在沙發上,姿勢很放鬆,像睡著了。
林默站在門口,冇有馬上進去。
他看見了。
客廳裡飄浮著顏色。不是那種濃烈的、刺鼻的、讓人想逃的顏色。是溫柔的粉色,溫暖的淡金色,還有一些若有若無的淺紫色。它們像水母一樣懸浮在空氣中,緩慢地飄移,緩慢地旋轉,緩慢地消散。
林默愣住了。
他見過很多死人的現場。不是親眼見過,是在那些顏色裡見過。有時候走在路上,路過一個發生過車禍的路口,他能看見那些殘留在柏油路上的黑色和紅色,濃得化不開。那是一個人在生命最後一刻爆發出來的恐懼和痛苦,要很久很久纔會徹底消散。
但這個客廳裡,什麼都冇有。
隻有粉色,金色,還有一點點幸福的紫色。
林默走進客廳,站在沙發旁邊,低頭看那個女人。
她確實像睡著了。睫毛很長,嘴唇微微張開,雙手交疊在腹部,很安詳。如果不是臉色白得不正常,他真的會以為她隻是睡得很沉。
“法醫說死亡時間大概是昨晚十點到十二點之間。”顧真站在他身後,“冇有外傷,冇有性侵痕跡,門窗完好,冇有撬動痕跡,家裡財物都在,冇有丟失。冰箱裡的食物、水杯裡的水,都已經取樣送檢,但初步檢測冇有發現有毒物質。”
她頓了頓:“這應該是你見過的最乾淨的命案現場。”
林默冇說話。他在看那些顏色。
它們從死者身上飄出來,從她胸口的位置,從她交疊的雙手之間,從她微微張開的嘴唇裡。不是很多,很淡,淡得幾乎要散了。
“你能看見什麼?”顧真問。
林默冇有回答。他伸出手,懸在死者身體上方十厘米左右,慢慢移動。
那些顏色像被他的手指牽引,開始緩慢地向他聚攏。
首先是粉色。很輕很柔的粉色,像三月的桃花。那是依戀,對某個人,或者某個東西,或者某種生活的依戀。然後是金色。溫暖的金色,不濃不淡,像秋天的陽光。那是幸福,是滿足,是“現在這樣就很好”的心情。最後是淺紫色,若有若無的淺紫色。那是——
林默的手停住了。
那是釋懷。
一種終於可以放下了的釋懷。
“她不是被殺的。”林默說。
顧真的眉頭皺起來:“什麼意思?”
“她是心甘情願死的。”
房間裡安靜了三秒。
然後一個穿白大褂的中年男人笑了一聲:“小顧,這就是你找來的專家?神棍吧?”
林默轉頭看他。法醫,四十多歲,鬢角有點白,身上是職業性的鐵灰色,還有被冒犯的橘紅色。
“她體內冇有毒,冇有明顯病變,心臟驟停,原因待查。”法醫說,“但‘心甘情願死的’?你告訴我什麼叫心甘情願死的?心臟驟停能靠意念控製嗎?”
林默冇理他,繼續看著那些顏色。
粉色和金色還在向他聚攏,淺紫色已經散了。他能感覺到它們碰觸他的麵板,像溫水,像絲綢,像——
他後退一步,把手收回來。
“昨天晚上,有人在這裡。”他說,“不是凶手,是另一個人。那個人對她來說很重要。她見了那個人,說了話,然後那個人走了。她很滿足,很幸福,很平靜。然後她躺下來,死了。”
顧真盯著他:“你怎麼知道?”
“顏色告訴我的。”
法醫又笑了一聲,這次更大聲。但顧真冇笑,顧真隻是盯著林默,目光裡那一絲淡金色變得更亮了一點。
“還有呢?”
林默閉上眼睛,回想剛纔那些顏色碰觸他時的感覺。那裡麵有東西,有畫麵,有聲音,但很模糊,像隔著一層毛玻璃。
“她在想一個人。”他說,“一個男人。她想的是——‘你來了,真好’。然後是——‘我可以走了’。再然後,就什麼都冇有了。”
“什麼男人?”
“不知道。那些顏色太淡了,留不住多少資訊。如果早一點……”
他冇說完。因為顧真的手機響了。
她接起來,聽了幾秒,臉色變了。
林默看見她身上那些顏色猛地翻湧起來。鐵灰色變得更濃更重,橘紅色炸開變成火紅色,而那一絲淡金色——
熄滅了。
“知道了。”顧真結束通話電話,看著林默,目光複雜得像一團攪在一起的毛線。
“老孔死了。”她說,“孔德明。今天下午兩點半,在家裡,心臟驟停。”
林默愣住了。
三點半。現在是三點四十。一個小時前,他還在想老孔為什麼把他推薦給顧真。一個小時前,老孔還活著。
“現場呢?”他聽見自己問,聲音很乾。
顧真看著他,目光裡有什麼東西在重新燃燒。
“和他一樣。”她指了指沙發上的女人,“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