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半年後,我搬走了。
在縣城租了個房子,換了一個超市上班。
秀芬去了外地,在一家服裝廠打工。
她給我打過電話,說腿還是疼,但能走路。
說廠裡包吃住,一個月能掙三千多。
說她在攢錢。
我問她找過女兒嗎。
她沉默了很久,說:“不找了。她有她的日子。我有我的日子。”
有時候下班路上,會想起他。
想起他第一次來超市接我下班,站在收銀台外麵,衝我笑了笑。
想起我發燒到39度,他半夜揹我去醫院,跑得氣喘籲籲。
想起我生日那天,他偷偷買了榴蓮千層,藏在冰箱裡。
那時候我以為,這就是家了。
後來有人問我,那天晚上跑上山的時候,怕不怕。
怕。
當然怕。
怕我也會變成死的又一個前妻。
但更怕像劉嬸那樣,後半輩子天天後悔。
劉嬸跟我說過,她閨女嫁錯了人,捱了三年打,最後跳河死了。
她閨女跑回來三次,跪著求她,她都給送回去了。
最後一次,她閨女渾身是血,跪在她麵前,她還是送回去了。
後來她閨女跳河了,她收的屍,在水裡泡了三天,就手上那個銀鐲子認出來了。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看著彆處,聲音平得嚇人。
秀芬問我後不後悔。
我說不後悔。
不是因為贏了,是因為我冇躲。
昨天晚上,我又做了個夢。
夢見那天在山上的地窖口,我掀開木板,往下看。
黑漆漆的,什麼都看不見。
但我聽見下麵有人喊我。
“小敏——”
是秀芬的聲音。
我醒了。
窗外月光照進來,白花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