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顧芳芳家裡人主張醫院要對顧芳芳的死負主要責任,他們雙方都選擇報警。”
“另外嫌疑人陳東,就是在招待所和死者顧芳芳手,導致顧芳芳摔倒大出的那位。因為沒幾個害者願意站出來檢舉做證,再加上死者顧芳芳家裡人簽署了諒解書,所以他被輕判了。”
“陳東請了律師,律師跟死者家屬說,隻要簽署諒解書,陳東就支付五千元的賠償。如果不簽署,就一分錢都拿不到。”
“哪有那麼簡單,們最後把賠償金額抬到了八千元,才簽的諒解書。”
活生生的一條人命,竟然用九千兩百元就買下來了。
豈料黃永強繼續又道:“拿了錢還不到三天,我們接到底下傳來的訊息,說是死者的母親和哥哥為了賠償款的事,又報警了。”
“死者大哥稱,他在死者生前,給了死者不經濟支援。再加上這些賠償款,也是他跑前跑後,辛辛苦苦幫忙拿到的,理應有他一份。”
顧大軍和蔡金花在鎮上派出所吵得急赤白臉,互相指著對方,什麼難聽的話都說出來了。
顧大軍回懟:“行!行!你厲害是吧?我就不信你沒有老的那一天,我看到時候你癱在床上,誰給你端飯!端飯?老子給你喂屎!”
“好好好!不用我伺候!你現在就從我家搬出去,別住我蓋的房子!”
母子倆在警局大打出手。
被打得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響。
眨眼間的工夫,就把顧大軍的臉頰、脖子撓的都是痕。
蔡金花說:“不是我把著錢,不肯給他啊,實在是他那個媳婦兒太明!你們不知道,我這個兒子以前可聽話了,我說一,他向來不說二。他都是被他媳婦兒給攛掇的!”
說到激,一邊拍大,一邊乾嚎。
“你們不知道,我媳婦兒當初就是被俺妹嚇的摔了一跤,才早產的!孩子生出來就有病!”
“現在人死了,的賠償金裡,應當有一份是我閨治病的錢吧?”
經過走訪調查,發現母子倆說的話都是真假參半。
顧大軍說的閨有病、顧芳芳生前按月打錢看病也是真,但顧大軍遠沒有他自己表達的那般閨。
期間都是李永芹自己養活閨,自己帶著閨去看病。
至於顧芳芳每個月打錢回來的事,李永芹也知道,但顧大軍沒讓知道每個月到底有多錢。
瞭解完事全貌,公安同誌對大打出手的母子倆進行協調。
一共九千兩百塊錢的賠償金,其中兩百塊錢是顧芳芳的喪葬費,已經花出去了。
顧大軍主張自己在顧芳芳死後忙前跑後,個人要拿一千塊錢辛苦費,不過被蔡金花李永芹一致反對,最終了四百。
分了錢後,一家四口還住在同個屋簷下。
岑婧怡愣了愣,心道統共就三個大人,還能分幾個灶?
可黃永強既然都這麼問了,事肯定不會像下意識想的那麼簡單。
“對!三個大人分了三個灶,真是可笑,我在一線也這麼多年了,還沒見過一家人鬧這樣的。”
“唉,都是錢鬧的。”
問:“黃警,你們知道,顧芳芳還有個兒子嗎?”📖 本章閲讀完成